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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修补不断、合同模糊不清……精装房质量问题引热议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1月30日 21:21      来源:南国早报-广西云客户端 2019年1月30日

  近两年,精装修商品房盛行,但良莠不齐的质量问题也让购房者大伤脑筋。精装房大潮下,房屋质量如何保障?市场该如何规范?购房者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一些代表各抒己见。

  现象:新房修补不断 合同模糊不清

  2018年,南宁市民周女士搬进了位于五象新区某楼盘的新家,但住得并不愉快。两年前,她以约7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得这套房。合同约定,开发商按精装修标准交付房屋。

  交房时,周女士发现,房子瑕疵不少:墙面和瓷砖出现开裂、空鼓等现象。开发商整改后没多久,又出了新问题,客房和餐厅的部分天花板批灰脱落。

  类似情况并非个例。周女士说,该小区同期交付的新房均有不同问题需要整改。她认为,作为消费者,选购精装房是为了节省装修时间,但房屋质量却达不到消费者的要求;新房不断整改、维修,也影响了她的日常生活,“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会购买毛坯房,一来装修风格不会千篇一律,二来装修质量能得到保障”。

  但2017年起,随着商品房备案限价销售等调控措施实施,楼市“毛改精”盛行。同年,《南宁市商品房全装修分级指南》出台,商品房精装修费每平方米最高3000元封顶。2018年,有关部门就《南宁市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商品房的精装修标准不再限于3000元/平方米,业主定制可以高过7000元/平方米,此事引发争议,后未实施(本报2018年9月18日A4版曾作报道)。

  不管购房者意愿如何,市场上的毛坯房慢慢变少,更多的只剩精装房可供选择。2018年,市民刘女士在五象新区购买了一套精装房。与购房合同一起签订的还有一份《房屋装修协议书》,其中部分条款让她担忧。例如对工期的约定中,协议提到,购房者承诺不得拒绝收楼,或向开发商提出任何形式的经济要求,以及向开发商或相关主管部门主张任何权利。

  细看这份协议,对装修标准的表述十分模糊,保修期也没有明确。如约定客厅和餐厅的地面使用瓷砖,卧室使用实木地板,但具体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等级等细节均未标注。刘女士说,这套房的装修价格为3000元/平方米,虽然几乎所有的装修细节都不清楚,“但没有办法,不签装修协议,就买不到房”。

  调查:精装房也有“特供产品”

  在南宁从事家装建材行业多年的岳景林(化名)透露,与其他建筑工程类似,精装施工过程中也存在承包、转包的情况。以他所在公司参与的一个精装房施工项目为例,开发商招标一个总承包商后,总承包商会将整个项目划分成水电、漆面、木工、软装等分标,与不同的施工方合作。这些施工方会对施工项目进一步细化,再次转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层层发包、转包之下,各级承包商最关心的是利润,自然会想尽办法压低成本。

  岳景林介绍说,他们接手的一个精装房项目,硬装部分的工期非常紧,利润也低。为了尽快交付、压低成本,无法追求各个细节都做到位。比如卫生间的沉箱,按说应该回填具有防潮作用的陶粒,但当时来不及采购,就填了建筑垃圾。

  代理某知名卫浴品牌的郑智天(化名)说,电商有“网络特供”产品,精装房项目也有“精装特供”。开发商为了迎合购房者喜欢名牌的心理,热衷采购知名品牌的卫浴产品。但是,名牌卫浴产品也分高低档。比如,在具有静音、防臭等优点的虹吸式马桶已经普及的今天,为了压低成本顺利中标,他们只能给一些精装项目“特供”老式的直冲式马桶;还有一些原来使用金属部件,为了省钱要换成塑料的。“这样下来,产品的主要功能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但很可能用了一段时间就出小问题,让你总觉得不舒服,关键是你没有选择权。”郑智天说。

  南宁一家装修公司的负责人牛先生认为,装修是一项讲究经验、考验细节的工作,而追求高效率和低成本的精装房,很难在细节上有保障,“我们监理天天到工地盯着,都还有工人偷工减料,精装房哪有那么多监理天天监督?”

  建议:用合同范本 堵住漏洞

  今年,南宁市将有大批精装修楼盘交付,不少人很担心装修质量。

  对此,自治区人大代表、广西汉军集团董事长莫汉军说,未来精装房是房产市场的主流产品和发展方向。目前,市场上部分精装房出现质量问题,是个别开发商为了弥补土地成本高、建造成本高而采取的措施,导致精装房的品质没有达到应有的档次,与价位不符。他认为这种现象是暂时的,也是个别的,并不代表整个房地产市场。

  自治区人大代表、广西旭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旭成说,商品房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开发商在售卖房源时,应该让消费者选择是精装修交付还是毛坯交付。如果开发商为了赚取更多利润,强迫消费者选择精装房,就属于一种霸王条款,“政府方面应该引导、干涉和规范这种做法”。

  曹旭成建议,消费者如果遇到因缺斤短两造成的质量问题,可以搜集证据,比如请评估公司评估装修的实际单价,假如与合同约定差距太大,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自治区人大代表、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冯勤说,目前,大多数开发商将购房合同与装修合同捆绑在一起,但不少装修合同约定的条款非常模糊、权责不清,导致购房者收到货不对板的精装房时,取证困难,维权受阻。事实上,购房者作为个人,在开发商面前是弱势的。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部门应该对精装房装修的格式合同是否合法、规范进行监管。同时,可以参考售房合同的做法,制订统一、明晰的精装修合同范本,避免开发商利用格式合同侵害购房者利益。此外,应该加大对精装房质量的监管,对虚假宣传加大查处力度。

  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委员、自治区住建厅厅长周家斌说,广西住建部门已关注到外省对精装房市场采取的规范措施。目前,广西住建部门正在研究,下一步有可能出台相关措施,对精装房装修部分的价格进一步引导,不允许无限加价,尤其是规范装修质量,在保障装修品质符合购房者需求的同时,保障建材质量过关。

 

(雷倩倩 罗 暘 周如雨 实习生 肖洁丹 邓 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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