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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场记者会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1月31日 08:42      来源:《广西日报》 2019年1月31日

  1月30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场记者会。会上,记者们就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有关情况连连发问,自治区人大法委、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负责人面对记者的“围追堵截”,认真作答。

  当前“外卖热”的背后,隐藏着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群众的担忧。有记者问:条例草案对外卖的食品安全监管作了什么规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唐政解答:“食品安全法主要对传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求作出了规定,但对餐饮配送服务规范没有提出明确要求,针对这一情况,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作出了补充:加强送餐人员管理;加强配送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避免配送过程中食品污染;对集中用餐配送服务重点监管。”唐政说,条例草案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将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登记证。

  记者提问:消费者有时会一不小心买到快过期的食品,对于这类食品,条例草案设计了什么制度来保障消费者选购时的知情权,对于过期食品又规定了哪些处理措施?自治区人大法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伟雄介绍,条例草案设置了相应的制度来规范临期食品的经营管理:一是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临期食品管理制度;二是明确了具体的临近期限,例如保质期半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三十日,这是全国省一级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中首次对临近保质期的时间长短作出规定;三是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登记证。

  有记者问:“农村集体聚餐在我区普遍存在,条例草案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作了专门规定是基于什么考虑?”陈伟雄作出回答后,部分记者紧接着追问:“您刚才提到的农村集体聚餐问题,是所有的农村集体聚餐都要按照条例草案规定进行监管吗?或者说到底哪些聚餐活动是要规范管理的呢?”“您刚才提到的这一部分聚餐活动,条例草案如何保障其食品安全?有关部门有哪些监管职责?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应当承担哪些食品安全责任?”陈伟雄一一作出了回答。

  当前保健食品经营的一些乱象,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监管的难点。有记者提问,条例草案对加强保健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有哪些规定。唐政表示,部分商家虚假标注功能、违法发布广告、故意夸大和作不实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较为突出。为了遏制和打击这些违法行为,条例草案对从事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销售的,除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还要遵守应当查验并核对所经营特殊食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证明文件载明的内容与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一致性、不得销售依法应当注册而未注册的特殊食品等规定。此外,条例草案明确规定禁止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现场销售保健食品,对违反这一规定的,设置了较重的处罚。 

 

(许丹婷/文)

 

 

初审:陈玲玲 二审:李珊 主审: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