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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2月25日 11:29      来源:《广西日报》 2019年2月22日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海龙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情况

 

  过去一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30760件(其中新收559717件),审结、执结563463件,同比分别上升10.23%和12.43%,结案率89.33%,同比提高1.75个百分点,结案数首次超过新收案件数。一审服判息诉率86.76%,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自治区高级法院受理案件12780件,审结、执结10608件,同比分别上升19.71%和22.65%。在案件持续增长、编制人数未增加的情况下,结案总数、人均结案数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审判质效稳中有升。家事与少年审判、破产重整、多元化解决纠纷、涉诉信访化解、警务信息化、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介绍了广西经验。93个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位居全国第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批示肯定广西法院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一、聚焦大局履行司法职责,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重大部署创新服务举措。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司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三大攻坚战”等指导意见,引导全区法院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23718件,依法公正高效解决纠纷,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改革强军,全力做好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司法保障工作,按时完成涉军停偿案件审理、执行任务。

  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发挥破产重整司法功能,推进执行转破产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421件,促进“三去一降一补”。阳鹿高速公路、柳州化工集团、正菱集团等重大项目、大型企业重整案取得了良好效果。“印象·刘三姐”原运营公司重整案,让民族文化知名品牌重焕生机,作为司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典型,入选全国法院破产重整十大案例。柳州市中级法院通过办理广西金利水泥有限公司重整案,为900多名债权人实现债权20亿元,补缴税款、职工工资和社保费近亿元,化解近百起关联案件。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审结金融、股权、期货、小额信贷、民间借贷等案件75665件,妥善处置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相关纠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功调解一起超7亿元的金融纠纷,促成当事人按约清偿银行借款。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9328件,其中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99件、判处2016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严惩脱贫攻坚领域腐败犯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河池市法院推进司法服务脱贫攻坚全覆盖,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领导肯定。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坚持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妥善处理产权纠纷案件。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审结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案件2103件,制裁侵权违约,保护合法权益,激发创新活力,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和名特优新品牌保护力度,服务质量强桂、商标品牌强桂战略。

  服务保障开放发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事及海商案件539件,办结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事务524件,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和广西“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开放发展新格局。依托中国-东盟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举办两期亚洲8国法官参加的研修班,与到桂参访的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等国法官开展司法交流,展示中国法治文化,讲好广西法治故事。

  依法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审结人身损害、教育医疗、劳动报酬、社会保障、住房就业、消费权益等涉民生纠纷案件150353件。依法审理网上约车、网络购物、共享单车等新类型案件,促进规范互联网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妥善审理涉妇女儿童、军人军属权益案件。支持基层组织和教育主管部门对放任子女辍学的监护人提起诉讼,用法治手段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依法处理行政纠纷,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平等保护公共利益、企业、个人权益原则,支持“放管服”改革,助推优化政务服务,促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衔接配合,自治区高级法院与原自治区法制办公室首次联合发布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白皮书。推动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行政案件16252件,同比上升12.88%,诉外协调、和解化解1233件。审结山林土地水利等“三大纠纷”案件2448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广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与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协同配合,全力保稳、治乱、固边、安民。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7220件,同比增加3.11%;判处罪犯43484人,同比上升0.33%。据国家民情调查,去年我区群众安全感达96.15%,进入全国前列,这其中包含着法院广大干警付出的艰辛努力。

  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一审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51件、判处1058人,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4名公职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多地法院开展集中宣判活动,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3次惩治黑恶犯罪新闻发布会,持续营造打击黑恶犯罪的浓厚氛围。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欺行霸市、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推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增强群众安全感。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5件5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13件21人。依法审理一起中央部门挂牌督办的15名被告人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重大案件。从快审结出于泄私愤报复社会而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7死11伤的重大恶性案件,依法判处罪犯黄日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盗窃等犯罪案件15092件、判处20334人,同比下降8.74%和8.29%。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918件、判处6642人,在“6·26”国际禁毒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依法惩治涉众型犯罪,审结传销、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336件、判处2249人。严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农药化肥、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配合政府部门加强边境管控,依法打击走私贩私、偷越国(边)境、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崇左市中级法院审理两起走私二手汽车974辆的特大案件,案值2.31亿元。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保持对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79件、判处972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干部18人、县处级77人。圆满完成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湖南省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文雄、上海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等重大案件审判任务。适用刑事诉讼法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审理了被“红色通缉”的在逃人员黄艳兰等人贪污违法所得案,判决没收其在上海的23套房产及收益。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加强非法证据排除,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宣告10名公诉案件被告人、19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自治区高级法院依法宣告四件涉民营企业案件的被告人无罪,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让企业人员安心安业。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36件,决定赔偿617万多元;向3218名生活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608万元,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心头。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领导包案下访、律师参与化解信访,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涉诉信访14327件次,总量逐年递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开庭审、巡回审判、庭审直播,以案释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推行法官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连年开展“法律同行·助力梦想”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治走进校园,已成为普法宣传品牌。积极预防、依法惩戒虐童、校园欺凌、传销、“裸贷”等非法行为,共建平安校园。依法打击“医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被判刑入监的未成年人全覆盖回访帮教。

 

三、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

 

  全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依靠党的领导政治优势,综合治理“执行难”。各级党委加强领导,各级政法委领导靠前指挥督导、召开联席会议,巩固深化“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各地拨付资金化解涉机关单位执行案件214件,执结金额3.85亿元,涉机关单位执行积案基本清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各级政协通过开展调研、界别协商等方式建言献策,给予有力支持。四场“广西执行风暴”全媒体直播活动,引起4600万网民关注,助推形成解决执行难强大声势。

  发挥法院主力军作用,开展集中清案专项行动。先后开展“百日执行风暴”和涉民生、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66603件,执结147083件,执行到位金额297.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16%、29.09%和55.03%,创历史新高。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肇事赔偿、扶养费等民生案件23552件,到位金额4.47亿元。执结涉金融案件2956件,到位金额26.3亿元。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2018年终本合格率97.16%。

  运用信息化提升执行质效,破解查人找物、财产处置难题。全区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基本覆盖社会主要领域,联网银行金融机构超3800家,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工商登记、证券、不动产等16类25项信息在线查询。司法网络拍卖大幅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广西案拍比保持全国第一。创新不动产拍卖评估模式,“网拍+询价”做法由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推介,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吸纳入相关司法解释中。自治区高级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建立“保全+救助”、执行悬赏、司法抚恤保险等机制,化解“执行不能”积案228件。

  强化联合惩戒,制裁规避执行。自治区高级法院与44个单位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对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把信用惩戒措施嵌入业务流程,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限制高消费、乘飞机、坐高铁和出国(境),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加大打击拒执罪力度,三年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0526人,罚款6036万元,判决拒执罪386件461人,8.6万名被执行人慑于联合惩戒威力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执行权运行。对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有效治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现象。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执行案件全程节点网上实时监控,执行文书上网公开,执行进展情况可实时查询,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监督权。对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号”管理,案款发放规范透明高效。严格执行队伍管理,对违法违规执行行为,坚决严肃问责追责。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号令以来,全区法院累计受理执行案件383537件,执结363450件,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94.76%,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96.26%,执行到位金额619.66亿元。广西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首批九个省市区之一于去年9月接受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的第三方评估,评估组认为:广西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在制度建设、行为规范、执行公开、质效方面成效显著,执行面貌明显改观,执行核心指标数据均达到最高人民法院预设要求。

 

四、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完善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398名;建立员额法官退出机制,324名法官退出员额,全区法院现有员额法官4410名,占政法编制总数35.05%,法官年龄结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推进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正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建立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随机分案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改进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同时加强和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院、庭领导主办参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常态化,办案数占法官办案总数的65.41%,自治区法、检“两长”在全国率先同庭履职,审理了三起重大案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既抓管理又办案成为各级法院院、庭领导的自觉行动。

  落实司法职业保障。开展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完成全区法院法官等级确定,部分法院开展了法官等级按期晋升;落实司法人员工资套改和绩效激励政策,调动工作积极性。

  推进组织体系改革。稳妥推进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区113个基层法院改革方案已报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内设机构总数将由1452个整合为945个,减少35%。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指定南宁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部分行政诉讼案件,提升行政审判专业化水平。联合有关部门,在柳州市和崇左市开展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审判等方面的作用,切实防范冤错案件。推进刑事案件简案快审,强化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案件当庭宣判率稳步提升。自治区高级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制定“全国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证据指引,与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出台常见罪名证据收集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推进其他配套改革。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挖掘审判潜力,建立速裁团队,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适用简易程序从快审结民商事案件178411件,占一审结案数的65.07%。贯彻新颁布的人民陪审员法,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保障机制,推进司法民主,全区现有人民陪审员5932人,参审案件107764件,更多案件有陪审员参审,让司法贴近群众,让人民监督司法。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建立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新机制,审结家事案件52799件,调撤结案29316件,调撤率55.52%。全区法院与妇联、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合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30个、庇护中心48个、探视中心36个,建立健全法律心理双干预、家事调查员等制度;累计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01份,为家暴受害者筑起“安全隔离墙”。

 

五、加强智慧法院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现代化水平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依托覆盖全区法院的诉讼服务、智慧审判、执行指挥、司法公开信息化系统平台,全流程网上办公、办案,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审判流程信息网上公开,司法活动纳入实时监管,全程留痕。推行通过网络、微信向群众提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诉讼指引、案件查询、网上调解等服务。累计公布裁判文书425524份,公开直播庭审58201件,位列全国第十,点击量超7617万人次。“智慧审判”有力促进办案规范高效、诉讼服务优质便捷。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80%以上的法院、80%以上的法官和80%以上的案件在基层。我们坚持把基层工作作为牵动全局的“牛鼻子”,抓基层、打基础、谋长远,不断夯实法院事业发展根基。新招录439名干警充实基层。积极争取筹措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安排诉讼费支持基层建设,有效缓解基层法院经费紧缺问题。雁山区、桂平市、玉州区等基层法院新建了审判综合楼,融水县、龙胜县等七个基层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已列入“十三五”规划;新建、重建的34个人民法庭挂牌办案,全区人民法庭布局更加合理,信息技术、法治文化、便民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功能更加完善。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诉前调解、诉讼服务、信访接待水平进一步提高,当场登记立案率稳定在95%以上,绝大多数当事人申请立案“最多跑一次”,减轻了诉累。一些法院结合地方实际和当事人需求,开设圩日、假日、夜间法庭,在乡镇村屯设立法官工作站、驻村工作室、调解室,配备综合执法车,推行双语审判、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社区村屯、田间地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六、坚持从严治警,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注重引导广大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队伍忠诚可靠。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主动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工作,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持续正风肃纪。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持续开展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着力抓好巡视、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保证公正廉洁司法。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全区法院61名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励干警立足岗位争先创优。

  注重提升业务素能。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制定43项裁判指引,统一裁判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持续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和教育培训,完成全区法院基层员额法官全员轮训,举办“全国法院壮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开展第二届“全区审判业务专家”、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个优秀庭审、百名岗位能手评选,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司法能力。

  全区法院广大干警面对案件增幅大、司法改革任务重的挑战,不畏艰难,勇于担当,顽强拼搏,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全区法院有30个集体、29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中央政法委号召全国政法干警学习我区法官黄登林的先进事迹。

 

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推进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结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高级法院汇总梳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归纳为38项具体工作,逐项抓落实,认真解决代表反映的突出问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观摩执行活动,监督支持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积极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通报重要工作部署、重点工作情况。全部办结政协提案。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各类抗诉案件306件,依法改判118件。重视检察建议,及时查纠和反馈。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常态化制度化,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畅通舆论监督和民意沟通渠道,对新闻媒体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坚决查办和纠正。

  一年来,全区法院工作取得新成绩新发展,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全区各级党委加强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各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法院广大干警团结拼搏、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高级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全区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不相适应,仍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司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还落实不到位,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成效,需要总结提高、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相配套的监督约束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在案件持续增多、办案压力加大情况下,内部挖掘潜力仍不充分,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和发挥激励机制作用;部分法官司法理念、能力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一些案件办理效率不高、效果不佳,极少数干警作风不正,以权谋私、以案谋钱现象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研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有的问题,需要久久为功、坚持不懈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开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壮美广西新征程的重要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区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题词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重大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重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建设壮美广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政治建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依法及时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严打整治。

  三是着力提升审判质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聚焦主业履好职、办好案,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公正高效审理民商事、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行政案件,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和民营经济发展。办好中国-东盟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和中国-东盟国家法律与司法信息中心,深化与东盟国家司法交流合作,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广西全方位开放发展。

  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育幼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情理法高度融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提高办案效果和司法公信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便民惠民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夯实法院发展根基。

  五是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成效基础上,构建长效机制,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六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时加强监督制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完成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构建运转顺畅的新机制。稳妥推进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试点。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七是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惩处司法腐败,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在“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的新征程中,全区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悉心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壮美广西建设、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初审:林小玉 二审:谢欣哲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