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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3月01日 15:26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9年2月21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开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壮美广西新征程的重要之年,也是自治区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锐意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新时代人大工作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阐述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历史必然、特点优势、实践要求,明确提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思路举措、重点任务,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常委会要突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指引,把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摆在突出位置,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的重要题词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重大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重大任务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紧扣大局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协助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对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我区人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立法重大问题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始终。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1.落实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坚持立法进度服从立法质量,统筹安排年度立法工作。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条例法规案。及时审议公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地方金融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电梯安全条例、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等法规案。修改北部湾经济区条例、测绘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落实机构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对自治区本级法规进行清理,及时修改、废止有关法规。
  2.抓紧立法项目调研。组织开展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改)、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修改)、无线电管理条例、农村用水供水条例、农村公路条例、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办法等法规项目的立法调研。
  3.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协调、审议机制,增强地方立法特色,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扩大代表对立法活动的参与。坚持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进行论证咨询,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继续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立法专家顾问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立法意见建议,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4.加强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指导,依法审批报批法规。认真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法规和自治县报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继续加强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县人大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立法业务培训与工作联系,推动立法机构与立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将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改进监督工作方式,创新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旅游业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产业扶贫情况、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区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加强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2018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审查批准2018年自治区本级决算、201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做好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相关工作。继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强对市县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
  3.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对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推动法规正确有效实施,督促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4.加强对重点关注问题的跟踪监督。强化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检查。
  5.继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活动。重点宣传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情况,以及在推进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方面的成效以及好做法好经验,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6.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政府规章等开展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做好对有关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加强备案审查机制建设,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向制定机关通报备案有关工作情况。加快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延伸到所有立法主体,实现与全国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构建上下联动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
  7.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制定贯彻实施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意见。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坚持组织调研组围绕相关议题深入调研,增强审议的针对性。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积极创新检查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法律法规落实见效。进一步完善专题询问,突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多措并举、综合施策,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方式方法,形成监督合力。


  四、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确保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以顺利实现。
  1.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实施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紧扣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或者提出审议意见。
  2.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
  3.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督促“一府两院”及时组织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五、着力推动专题调研成果转化


  聚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全区中心工作和解决民生热点问题。
  1.突出专题调研重点。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七五”普法、改革和完善部门预算、中医药壮医药发展、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贯彻落实、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实施、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实施、香蕉枯萎病防治、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2.改进调研工作方式方法。把专题调研、代表调研和视察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代表、各级人大的作用,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提出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问题解决。
  3.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专题调研力求提出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及时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为“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提供依据,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六、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落实和完善代表工作各项制度,推动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及运用,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和作用,汇聚起“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磅礴伟力。
  1.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活动,举办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学习班,提高代表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渠道扩展代表知情知政面,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2.进一步完善“双联”制度。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门委员会有关会议和活动等。结合各专工委工作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广泛听取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创新开展代表活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统筹安排各级人大代表在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开展主题活动。
  3.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议案审议、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的工作机制,探索建议办理工作新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选择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继续由常委会领导带领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重点督办。进一步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化公开化,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4.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履职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代表信息管理平台、“双联系”平台、大数据平台和代表履职管理平台建设,大力推广使用代表手机报和APP履职通,大力推动履职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工作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
  5.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组织代表开展小组活动、集中视察,认真抓好代表专题调研的组织实施,重视代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着力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
  6.做好驻桂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认真做好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为代表出席会议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继续做好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履职学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的服务工作。


  七、进一步密切与各级人大的联系


  1.主动接受全国人大的指导。主动向全国人大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的指导帮助,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认真完成全国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
  2.密切与各省区市人大的联系。认真学习各省区市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交流、增进了解、促进合作。
  3.加强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指导。加强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


  八、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


  1.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推动我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积极作用。
  2.巩固和深化对外交流机制。密切与外国地方议会、海外侨团的交往和联系,邀请与我区建立结对友好城市的外国地方议会来访交流。


  九、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着力以提升常委会履职工作质量、提高人大工作效率为目标,以加快构建开放兼容、上下联动的“智慧广西人大”系统为载体,全面推进常委会各项建设。
  1.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载体,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继续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使理论学习系统化、经常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重视和支持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常委会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按照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工作分工,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联系的县脱贫攻坚工作指导,督促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做好深度贫困乡村和特殊贫困群众的脱贫工作,确保如期脱贫摘帽,对已经脱贫摘帽的联系县,要继续做好跟踪巩固工作,防止返贫。指导常委会机关继续做好德保县5个村的定点帮扶工作,重点做好已脱贫贫困村跟踪工作和预脱贫贫困村脱贫摘帽工作。
  4.推进“智慧广西人大”建设。重点推进机关协同办公系统、代表履职管理系统、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无纸化会议审议系统的建设实施,推进法律法规备案审查系统、机关立法辅助系统以及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的数据库建设和大数据应用的研究开发。初步形成纵向联系各级人大、横向沟通区直各单位的网络系统,实现人大主要业务和机关日常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的目标。
  5.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和新闻舆论工作。深入探索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开展人大工作研究,不断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充分发挥广西人大网、《广西人大》杂志宣传主阵地作用,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人大制度和常委会履职情况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纪念座谈会、课题研究和编辑出版有关文集等,认真总结和宣传报道自治区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来的成就和经验,阐释和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
  6.推进常委会机关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以提高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机关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提高常委会机关整体工作效能。重视和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根据职能调整,为新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和更名后的专门委员会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工作力量,支持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重视加强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和交流。抓好机关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自觉践行“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理念,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初审:陈玲玲 二审:李珊 主审:人大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