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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来桂调研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4月19日 08:26      来源:《广西日报》 2019年4月19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来桂调研

  4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在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陪同下,深入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中心,就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以及家庭教育法的制定开展立法调研。本报记者 黄克/摄

 

  4月13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率调研组来桂,就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以及家庭教育法的制定开展立法调研。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陪同在南宁市调研。

  在南宁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情况介绍。张春贤充分肯定广西在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明确要求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修订,制定家庭教育法,旨在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张春贤强调,修法工作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前瞻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国特色的价值取向以及符合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的方向。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瞄准实践中的突出矛盾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充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统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法三部法律,妥善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政府、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树立现代教育理念的关系,立法效率与质量的关系,结合实际加快推进修法进程。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和吸纳相关意见建议,确保立良法、促善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桂期间,调研组先后到南宁、百色、北海、柳州等市实地考察,并召开调研工作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干部群众、未成年人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自治区领导王小东、黄伟京、张晓钦、卢献匾、黄俊华分别参加有关活动。


(许丹婷 陈贻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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