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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http://www.gxrd.gov.cn    2019年05月15日 15:50      来源:《广西日报》 2019年5月15日

  5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汇报会获悉,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近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区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要求,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各级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法律制度特别是新规定新举措的贯彻实施等方面的情况。
  为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次执法检查将进行一些探索创新——
  坚持依法监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执法检查组必须通过准确翔实的案例和数据说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不能把属于法律范畴的问题一般化、行政化,不能把违法行为视为一般性的工作失误。
  坚持问题导向。对那些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如饮用水安全、农村水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流域水生态系统退化等突出环境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典型问题,都要作为重点来检查分析、推动解决。
  改进暗访暗查方式,增加随机抽查比例,完善重点污染源“清单式”抽查。同时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对法律的学习掌握情况,推动法律宣传贯彻。
  此外,对执法检查结果运用与往常也有很大区别,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将以适当的形式反馈到政府部门,并把跟踪督促整改作为执法检查的内容之一,推动各地政府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问题部分要占1/3,还要附典型案例。

 

(李 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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