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正文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需要注意哪些要求?

https://www.gxrd.gov.cn      2014年01月14日 20:16       来源:

代表提出议案的要求主要是:
(1)要注意在调查研究、认真准备的基础上提出议案。人大代表应当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提出议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提出议案与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相结合,把参加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等的过程,作为酝酿、起草议案的过程,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依法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议案。代表不能简单地把他人起草的材料,直接作为议案提出。
(2)要注意根据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提出议案。凡不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如制定行政法规、调整行政区划、增加机构编制、申请建设项目、申请财政拨款、案件申诉等,不应作为议案提出。不要以为只有代表议案重要或者受重视,而把属于代表建议的内容作为代表议案提出。
(3)要注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出议案。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出议案,不片面追求数量。代表议案的案由应当明确清楚,案据应当充分合理,方案应当具体可行。
(4)要注意提出议案应当共同负责。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应当体现所有联名代表的共同意志。代表团提出议案,应当经代表团全体会议充分讨论,过半数通过,并由代表团团长签署。代表联名提出议案,领衔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使参加联名的代表了解议案内容,以表
达其真实意愿。要杜绝或者避免提出议案过程中代表转圈签名、参加联名的代表不了解议案具体内容等现象,真正体现代表对提出的议案内容共同负责,真正维护法定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的立法本意。
(5)要注意符合代表议案的格式要求。为便于代表议案的处理和审议,代表议案应当书面提出,一事一案,使用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的代表议案专用纸。代表应当按照代表议案专用纸上所列项目和要求填写,并亲笔签名。
  代表在准备议案过程中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可以请有关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给予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编辑:黄业能  审核:刘歆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