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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
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自治区财政厅

https://www.gxrd.gov.cn      2015年03月02日 10:40       来源:广西人大网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动力,努力发挥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在主动服务全区“双核驱动”战略实施和“两个建成”奋斗目标过程中,财政保持平稳良好运行态势,预算完成情况总体良好。同时,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促进财税改革有序深入推进和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69.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2.0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933.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0.54亿元、调入资金35.12亿元、中央代理发行政府债券111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97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769.81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5.9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97亿元、调出资金7.06亿元、政府债券还本30亿元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亿元;年终结余180.85亿元。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2.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增长7.9%。其中:税收收入977.79亿元,增长11.7%;非税收入444.26亿元,增长0.5%。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126.28亿元(含改征增值税),增长27.9%;营业税321.26亿元,增长5.6%;企业所得税109.25亿元,增长16.2%;个人所得税30.22亿元,增长8.9%。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5.9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增长8.3%。其中:农林水支出390.67亿元;教育支出659.5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59.8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26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5.40亿元。
 
  (2)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24.89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4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933.1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40.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3.78亿元、调入资金32.13亿元、中央代理发行政府债券111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5亿元。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24.89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6.8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97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672.87亿元、调出资金1.37亿元、政府债券还本30亿元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年终结余41.79亿元。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4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增长5.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57.28亿元,增长14.8%;非税收入完成65.18亿元,下降21%。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6.8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增长3.3%。支出超额完成年初预算,主要由于预算执行中中央补助收入增加后,相应安排的支出增加。主要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61.63亿元,增长3.9%(由于部分资金管理方式改变后减少本级支出1.50亿元用于补助市县,中央分配的林业用油补贴支出减少1.14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8.5%);教育支出98.6亿元,增长7.4%;科学技术支出22.32亿元,增长5.6%(由于2013年有补发科技部门事业单位以往年度绩效工资1.17亿元的不可比因素,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3亿元,增长1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5亿元,增长7.4%。
  ——总预备费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亿元,全年动用完毕,其中:安排“威马逊”台风等救灾资金2.7亿元、少数民族自治县县庆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0.36亿元、民生项目补助资金1.54亿元和反恐专项经费0.4亿元,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672.8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增长8%。其中:税收返还支出127.17亿元,增长0.5%;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863.46亿元,增长8%;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82.25亿元,增长9.6%。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3年底,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63亿元。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5亿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其余21.5亿元未动用。
  2014年底,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81.5亿元。
 
  (3)全区与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情况。
  2014年初,中央代理发行我区政府债券余额累计243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留用部分累计97.5亿元。201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自治区本级偿还到期政府债券30亿元;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和批准,中央代理发行我区政府债券111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留用35亿元。2014年底,中央代理发行我区政府债券余额累计32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留用部分累计102.5亿元。
  从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看,受全区经济增速放缓、我区部分优势产品市场行情持续低迷、“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因素的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增长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远超预期,导致最终完成情况不够理想。2014年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完成2162.4亿元、增长8.1%,增幅低于年初确定的预期目标1.9个百分点;全区与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和99.2%,短收部分通过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的中央补助收入弥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05.0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0.4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增长14.9%;中央补助收入41.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36.43亿元,调入资金7.06亿元。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405.0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5.5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增长23.7%;上解中央支出1.24亿元,调出资金19.3亿元;年终结余308.92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42.4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9.6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增长7.5%;中央补助收入41.04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9.6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0.78亿元,调入资金1.37亿元。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42.4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9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增长11.4%;补助市县支出88.09亿元;年终结余58.3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仅南宁、桂林、百色三个市本级以及自治区本级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3.6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2%,增长68.8%;上年结余收入4.34亿元。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3.6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9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增长173.6%;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5.15亿元;年终结余0.58亿元。
 
  (2)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8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增长9.4%;上年结余收入3.77亿元。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8.8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增长237.3%,主要由于当年加快支出进度,消化了历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相应大幅增长;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1.71亿元;年终结余0.0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789.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增长7.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1.79亿元,增长6.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0.08亿元,增长6.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63.9亿元,增长15.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53亿元,增长8.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47亿元,下降3.1%。
  ——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768.6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增长13.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9.06亿元,增长15.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5.93亿元,增长14.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64.69亿元,增长11.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54亿元,增长23.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48亿元,增长4.2%。
  收支相抵,201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21.1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69.94亿元。
 
  (2)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91.1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增长17.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5.48亿元,增长17.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3亿元,增长27.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31亿元,增长15.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8亿元,增长20.2%;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5亿元,增长20.8%。
  ——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82.8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增长37.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8.59亿元,增长38.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2亿元,增长39.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78亿元,增长26.7%;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7亿元,增长28.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65亿元,增长12.9%。
  收支相抵,2014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8.2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39.93亿元。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4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对2014年预算的决议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1)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全面部署我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报请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广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对深化我区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二是积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研究出台《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我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三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税制改革。稳步推进我区“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等新增试点行业顺利启动,全年为纳税人减轻税负达20亿元以上;积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等优惠政策,推进我区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全面部署清理规范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四是完善自治区和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研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积极推进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由自治区垂直管理调整为自治区、市、县分级管理和市县公安交警部门财务下划市县属地管理等改革。
 
  (2)全力支持经济平稳增长。一是支持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优化。自治区财政拨付下达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3亿元,推进“双核驱动”战略实施;安排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资金20.24亿元、铁路建设资金18.5亿元、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航线培育资金14.02亿元,大力支持以交通为重点的重大项目建设;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农林水支出完成390.67亿元,着力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和“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推进全区“三农”事业加快发展;拨付下达各项扶持资金超过62亿元,支持新型工业化实现跨越发展;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3亿元等,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拨付下达全区城镇化专项资金5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6.91亿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19.07亿元、城乡风貌改造资金1.6亿元、“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专项资金6.5亿元,加大对全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利用支农奖补、债券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安排资金约30亿元,引导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积极支持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二是推动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和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4年全区各级财税部门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等诸多减收因素的影响,依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实现了全年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8.1%的平稳增长。同时,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占比降到31.2%,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实现了财政收入质量的稳步提高。
 
  (3)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明显加大财政民生支出投入力度。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农林水、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保就业、文化体育、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方面民生支出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达到2681.37亿元,增长8.7%,占支出总额的比重达到77.1%,有力提高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全力保障十项为民办实事资金落实到位。2014年,自治区财政筹措拨付十项为民办实事资金583.34亿元,达到计划筹措目标的135.4%,超额完成了资金筹措任务。三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管理。研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自治区本级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外宾接待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定额标准方案;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14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经初步统计汇总后实现同比下降10%以上;建立“三公”经费公开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组织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4)不断加大对下补助力度。一是完善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2014年自治区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63.91亿元,增长8%,占转移支付的比重达到约56%。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20亿元,增长12.9%。二是明显增大对革命老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2014年自治区下达的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4.66亿元,增长15.6%;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增加59.5亿元,增长9.3%。三是增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能力。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全额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中央奖补资金以外,动用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亿元,进一步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四是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4年自治区财政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时分别安排绩效性奖励资金8亿元和9.11亿元,多项专项转移支付实行“以奖代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激励型财政机制;动用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亿元,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5)切实规范预算管理。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工作。2014年全区财政资金拨付下达进度明显加快,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了93.2%,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比上年进一步下降。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出台《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首次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34个区直部门的44个预算绩效试点项目再评价工作;组织开展15个区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三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19项,较上年压缩了67%;下放扶贫资金等一批适合市县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全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全区各级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研究我区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规模控制、风险预警、债务考核等管理制度。
 
  (6)扎实推进依法理财。一是加快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在自治区本级已经初步构建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框架的基础上,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改进预决算编制方法,不断增强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事项,加大力度盘活自治区本级财政存量资金60多亿元,确保自治区本级财政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三是加大新预算法培训力度。多次组织新预算法培训,要求各级各部门将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及时修订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文件,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全面做好新预算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2.认真研究落实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
 
  2014年,财政厅承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92件,占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30.8%,均已在规定时限前办理了答复意见并寄达相关代表和单位。在财政厅直接答复代表的75件建议中,A类件为51件,B类件为20件,C类件为4件,A、B类复文占答复件的95%;对于C类件,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也已经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或留作参考。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增强办理实效,使得人大代表的良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推进改革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需要持续增强等方面。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新预算法要求,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5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展望2015年,我区外部和内部经济环境仍然错综复杂,财政运行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全国和全区都进入了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有色金属、制糖、电解铝等我区传统支柱产业持续低迷,导致税源基础薄弱;“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项目清理力度不断加大,导致财政进一步减收。支出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县县通高速、市市通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双核驱动”和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开展新一轮扶贫开发,提高社会民生保障水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成本增加,都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收支矛盾突出。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经济形势,201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和五次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全力支持实施“双核驱动”战略、构建“三区统筹”格局;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需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严格依法理财。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将法治原则作为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二是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三是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考虑本级支出和转移支付,优先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支等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四是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并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到下级政府。五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六是推进预算公开透明。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稳步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全区财政形势,结合贯彻新预算法有关要求,2015年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预计完成2313亿元,增长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14亿元,增长6.5%。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661.88亿元,增长7.5%。除支持经济增长以外,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继续加大力度向民生方面倾斜,涉及民生方面支出合计2867.36亿元,增长8.3%;民生支出占支出总额的比重达到78.3%,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
 
  2.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38.5亿元,增长5%,增幅较低主要由于市县交警、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划导致本级非税收入相应减收19.79亿元和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导致减收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281.96亿元,增长9.6%;非税收入56.54亿元,下降13.3%。
  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353.68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8.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825.48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5.3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8.8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5亿元,调入资金14.01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353.68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9.53亿元,增长12.5%;上解中央支出4.83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696.81亿元,政府债券还本32.5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9.53亿元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为80亿元,其余539.53亿元重点用于保障教育、科技、农业、文化、社保和医疗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各安排0.56亿元、1.5亿元、5.16亿元、2.22亿元和3.06亿元,分别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6%、13%、1.4%、37.4%和16.3%;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务用车改革不再安排。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
  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8亿元,比上年增加3亿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
  2015年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计支出1696.81亿元,增长35.9%。其中:返还性支出127.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949.2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19.67亿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5亿元统筹安排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增支。按此安排,2014年底自治区本级财政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全部动用完毕。
 
  (3)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①保障民生。
  ——教育投入。自治区统筹安排教育投入151.61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资金20.53亿元支持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努力消除城镇学校“超大班额”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大通铺”现象。二是安排资金2.8亿元支持实施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工程,改善城镇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扩大高中阶段优质教育资源和办学规模。三是安排资金4.8亿元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工程,努力解决职业教育优质资源不足和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四是安排资金23.13亿元支持实施高等教育特色化上水平工程,努力提升高等学校办学水平。五是安排资金3.5亿元支持实施学前教育发展工程,努力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公办幼儿园资源短缺等问题。六是安排资金2.63亿元支持实施教师队伍强质增量工程,努力解决教师队伍素质不高、数量不足和农村教师待遇偏低等问题。七是安排资金0.7亿元支持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八是安排资金23.22亿元支持实施教育扶贫富民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扶贫富民、资助惠民能力。
  ——医疗卫生投入。自治区统筹安排医疗卫生投入87.42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9.59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二是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项经费6.03亿元,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三是安排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2.45亿元,支持实施城乡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是安排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经费1.81亿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政策。五是安排妇幼专项保健资金1.8亿元,积极推进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和地中海贫血防治等计划。六是安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资金1.25亿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七是安排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经费1.64亿元,对各类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抽查检验检测和专项执法,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社保就业投入。自治区统筹安排社保就业投入122.23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5.12亿元、城乡低保资金5.05亿元、边境0-3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资金5.41亿元、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3.8亿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安排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3亿元、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专项资金1.25亿元、促进创业就业专项资金1.18亿元等,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三是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5亿元、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4亿元、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28亿元、福利机构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1亿元和农村养老机构补助资金1亿元,加强社会保障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四是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2亿元和医疗救助资金1亿元,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五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资金8.32亿元,用于发放区直国有困难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助、区直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下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补助等。
  ——文体传媒投入。自治区统筹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18亿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排资金3.86亿元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文化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安排资金1.39亿元支持文化产品创作和对外文化传播,促使八桂优秀文化“走出去”。三是安排资金1.21亿元支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改善文物保护条件。四是安排资金2.6亿元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项目,全面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五是安排资金1.67亿元推动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发展。
  ——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自治区将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5.5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资金5.76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二是安排资金3.69亿元支持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三是安排资金16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②支持“三农”。自治区统筹安排农林水资金121.29亿元,重点支持以下事项:一是安排农业资金44.96亿元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其中:安排22.32亿元支持80万亩“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安排12.93亿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加快发展、安排3亿元支持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安排2.5亿元支持粮食及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安排2.4亿元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与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安排1.6亿元支持建成20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安排1.3亿元支持病虫害及动物疫病防控、安排1.2亿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二是安排21.05亿元支持加快林业事业发展,其中:安排6.48亿元支持森林植被恢复、安排1.19亿元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三是安排扶贫资金5.9亿元,重点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和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四是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亿元,大力支持做大做强蔗糖、粮食、生猪、林业等农业支柱产业及地方特色农业发展,为广大农民构建农业生产抗灾救灾新机制。
 
  ③科技创新。自治区统筹安排科技投入19.23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基础研究经费2.60亿元,支持开展基础性研究工作,推动原始创新。二是安排应用研究经费5.43亿元,支持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发展,改善科研条件。三是安排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7.25亿元,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四是安排专利专项资金0.82亿元,用于专利申请、专利技术引进、专利服务与发展的资助和奖励。五是安排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经费0.2亿元,努力提高我区科技创新的国际合作水平。六是加大对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八桂学者、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场馆以及科研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
 
  ④生态文明建设。自治区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投入29.22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整合资金14.64亿元支持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等专项活动。二是安排资金14.58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测预警等。
 
  ⑤区域协调发展。自治区统筹安排区域协调发展投入36亿元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统筹安排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和中央财政下达我区的北部湾财力补助资金5亿元,进一步完善重大基础设施、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布局,推动基础设施与产业的有机结合。二是支持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B区等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国际国内区域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三是安排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财政专项资金7亿元,加快推进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四是统筹安排左右江革命老区专项资金3亿元,实施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
 
  ⑥加快产业升级。自治区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28亿元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1.5亿元、汽车产业发展资金1.5亿元、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1.3亿元、企业上市扶持资金0.2亿元等,支持广西工业创新、振兴计划。二是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亿元,大力推进我区旅游业加快发展和升级提质。三是安排广西外贸发展资金1.36亿元,助力加工贸易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我区外贸进出口规模。四是安排商业流通事务专项资金0.42亿元,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参与全区服务业体系建设。
 
  ⑦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投入95亿元以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各项资金约30亿元用于支持我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等。二是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铁路建设及运营,保障市市通高铁工程。三是安排民航建设资金5亿元支持我区民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四是安排水利建设资金21.38亿元支持我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安排资金14.47亿元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六是安排资金10.12亿元支持实施县县通高速公路工程建设。
 
  3.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2015年全区各级财政到期的中央财政代理发行政府债券额度总计52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32.5亿元,市县合计19.5亿元。
 
  关于2015年政府债券安排情况,我们将根据财政部下达给我区政府债券额度,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区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357.8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3.63亿元,增长6.2%;中央补助收入15.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59.05亿元。
 
  (2)全区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357.8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7.95亿元,增长3%;调出资金20亿元;年终结余109.87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207.5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3.73亿元,增长3.4%;中央补助收入15.1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27.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1.34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自治区本级各项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207.5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2亿元,增长21.4%;补助市县支出58.32亿元;年终结余26.99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区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为首次汇总代编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除自治区本级以外,全区仅有南宁、桂林、百色和贺州四个市本级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0.85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23亿元,增长10%;上年结余收入0.62亿元。
 
  (2)全区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0.85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85亿元,增长11.2%;调出资金2亿元,进一步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力度。
 
  2.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5.12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9亿元,增长0.4%;上年结余收入0.03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5.1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2亿元,用于自治区本级企业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及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等方面;调出资金2亿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区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安排885.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9.42亿元,增长9.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9.09亿元,增长8.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90.61亿元,增长16.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45亿元,增长15.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52亿元,增长24.9%。
 
  (2)全区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安排877.24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9.86亿元,增长14.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6.85亿元,增长10.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82.9亿元,增长11.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42亿元,增长2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3.16亿元,增长27.7%。
 
  收支相抵,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8.6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878.6亿元。
 
  2.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安排201.6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3.23亿元,增长4.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61亿元,增长12.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3亿元,增长8.1%;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9亿元,增长13.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6亿元,增长18.8%。
 
  (2)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安排209.1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4.11亿元(含下达各市养老保险自治区责任分担补助资金111.59亿元),增长15.1%;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21亿元,增长8.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3亿元,增长4.5%;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75亿元,增长7.2%;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73亿元,增长12.3%。
 
  收支相抵,2015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不抵支7.4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32.48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15年全区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市县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六)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预计自治区本级财政2015年1月共安排支出4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亿元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亿元。
 
  三、完成2015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圆满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意义重大。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
 
  (一)全面落实稳增长各项措施。发挥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围绕实施“双核驱动”战略、构建“三区统筹”格局,加大对北部湾地区、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的投入,支持加快推进公路、铁路、水运、民航、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开展。发挥消费稳定增长的基础作用,促进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发挥出口促进增长的支撑作用,支持加快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和出口贸易加工区建设,完善各类促进外贸有关政策措施。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培育发展互联网经济、高铁经济带、健康养老服务业等新业态,支持发展生态经济,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依法依规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向中央的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理解,努力争取中央进一步加大对我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
 
  (二)确保完成促改革各项任务。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并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启动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预算滚动规划编制工作,强化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部门预算滚动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强化支出预算约束,一般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拓展,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整合专项资金,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效控制新增结余结转资金。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此外,统筹衔接好财税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协调推进工作。
 
  (三)扎实推进调结构各项工作。支持推动工业转型升级,重点是促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不断做大园区经济,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繁荣发展,并通过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支持的杠杆作用。支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加大旅游业发展扶持力度,加快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和生活性服务业转型。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着力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步伐,加大对西江经济带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和“一带一路”建设规划的政策研究和实施。加大农业生产支持力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新战略和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现代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继续推进财政扶贫开发。
 
  (四)切实保障惠民生各项部署。深入推进教科文事业发展,着力打造广西教育升级版,促进科技事业科学发展,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扎实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重点是积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制度改革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相关改革顺利推进。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充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
 
  (五)坚决贯彻防风险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加快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发生。持续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强化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加大财政监督检查成果的转化利用力度。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自治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加快实现我区“两个建成”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覃斌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