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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监督 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https://www.gxrd.gov.cn      2017年01月15日 16:17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获悉,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逐条梳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整改并及时反馈。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的4件议案、建议均按时办结,并及时答复,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和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注重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络,制定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年度计划,主动走访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座谈,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建议,分别邀请参加以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加强侦查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专题视察北海、钦州、防城港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情况,监督、评议检察机关开展惠农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在自治区政协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的大力支持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等常态化机制,组织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联合开展以加强侦查监督和职务犯罪协查机制建设为主题的专题调研活动。邀请政协委员和工商联领导视察检察工作,征询意见建议。自治区政协委员提出的3件提案全部办结。
  积极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深入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改革,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9086件、重要案件信息4654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7049份。该项改革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加强新媒体建设,为社会公众了解检察工作提供更多便捷渠道,在2016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年度贡献奖”等4个奖项,获奖数在全国省级检察院中名列第二。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644件。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依法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主动与媒体沟通,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查证属实的认真整改。
 

(赵思华 陈春仪/文)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