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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率检查组赴钦州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9月08日 17:22       来源:《钦州日报》2016年9月6日

   
  9月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雄率执法检查组到钦州市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钦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黄海昆随同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钦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汇报,了解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自治区环保条例和乡村清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情况,听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实地察看了沙井、仙岛公园七十二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现状、广西钦州志诚化工有限公司危险物处置情况,钦北区那蒙镇屯周村、朱砂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钦州多措并举,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坚持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切实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植树造林、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关注的含砷危险废物的处置问题,钦州市委、市政府对危险废物的产生企业、处置企业加强了规范化管理,要求各相关企业建设独立的危险废物贮存场,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纳入各县区的绩效考评指标中。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钦州“十二五”期间共争取到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5712万元,用于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持续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利用贯彻实施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的契机,加大督促检查,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有效。
  检查组强调,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希望钦州市继续高度重视、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不断加强环保执法,强化污染防治;继续有效推进生态建设,整治农村环境;继续加大环保宣教力度,争取使环保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自治区检查组成员蒋明红、尹建国、韦以明、蒙臻、梁志强、钟兵等参加检查。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世丰,副市长李从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黄源扬陪同。


(杨青 卓芍/文)

 

 

编辑:李欣颖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