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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11月30日 19:31       来源:广西人大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17年1月13日在南宁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本级2017年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选举;其他。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