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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广西将重点整改八类环境问题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9月08日 11:08       来源:《南国早报》2016年9月7日

  9月5日至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集中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据介绍,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情况,广西下一步将重点整改8类24个问题,并将在2017~2019年,用两年时间全面治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

  这次检查,其中一个内容就是督促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6日下午,自治区政府在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汇报中,透露了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涉重企业落后产能及生产工艺、重金属污染(含矿山、尾矿库)问题,如河池市存在涉重企业“出城入园”进展缓慢,涉重企业生产和污染防治工艺落后等问题。

  二是落后生产工艺、过剩产能企业污染环境问题,如玉林市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没完成,防城港盛隆冶金公司涉嫌钢铁产能过剩,梧州市宝石加工、钛白粉行业工艺落后等。

  三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和生态破坏问题,如南宁市大明山自然保护区内的历史遗留矿区,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存在采石场破坏景观,桂林市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水电站等。

  四是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问题,如玉林市九洲江、南流江流域环境污染,沿海入海河流及茅尾海海域水质下降等。

  五是政府监管不到位,环境执法偏软问题,如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河池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偏少、偏软。

  六是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违规建设和生态破坏问题。

  七是危险废物和垃圾处理问题,如柳州、梧州、来宾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梧州市垃圾填埋项目污染环境等。

  八是其他企业典型环境违法问题。

 

(郭燕群/文)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