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 > 相关报道 > 正文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部分代表议案审议有果

自治区红树林保护条例和食品安全条例已提交审议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9月30日 08:43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8年9月29日

  9月28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获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部分代表立法议案审议有果。
  今年1月下旬召开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16件代表议案,全部是立法方面的议案,大会主席团按照议案涉及的内容分别交由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9月28日上午,自治区人大环资委、财经委、农委分别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了其中10件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这10件代表议案,经调研并进行审议,形成了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并逐件向领衔代表通报,领衔代表对审议意见表示认可,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自治区红树林保护条例已提交二审


  钦州市代表团何燕飞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要求制定自治区红树林保护条例的议案。该议案提出,近年来,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不断深入,城市规划、港口建设等占用红树林地,以及非法采砂等破坏红树林生态环境的行为时有发生,红树林保护压力日益增大,因此建议制定红树林保护条例,并提出了法规草案稿。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把制定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2018年7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草案充分吸纳了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9月28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提交初审


  陀玉容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的议案。该议案提出,我区于2017年3月已经启动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的立法工作,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应更具广西地方特色、操作性更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8月17日将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具体修改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在条例草案中认真研究吸收。9月30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对条例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出台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条件基本成熟


  康维等12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该议案提出,近年来,广西铁路建设快速发展,由于铁路点多线长,且广西60%以上线路依山傍河,穿越交通欠发达的村屯山寨,安全防范难度极大,铁路安全管理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建议制定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自治区人大财经委经审议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区铁路网特别是高速铁路网的快速扩充,铁路安全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非法占用铁路用地、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或向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铁路运营安全。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出台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非常必要,我区出台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条件已基本成熟。鉴于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列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该项立法进程,适时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其他代表议案的办理结果


  ——对赵小羽等3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条例的议案,自治区人大财经委经审议后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待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条例立法工作。
  ——对徐文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条例的议案,自治区人大财经委经审议后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该项目的立法工作,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待条件成熟时,适时将该立法项目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对玉林市代表团黎强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自治区中药材保护条例的议案,自治区人大农委经审议后建议,在对已列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修改时,对中药材保护和发展作出具体规定,推动解决议案提出的我区中药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自治区人民政府适时将法规草案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对玉林市代表团李健龙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自治区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的议案,自治区环资委审议后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相关立法中对餐厨垃圾管理进行规范,充分考虑代表议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采纳。 
  ——对崇左市代表团谭燕玲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左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自治区环资委审议后建议,自治区环保、水利部门会同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认真总结我区实施河长制的工作经验,开展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立法的研究论证工作,为自治区和设区市制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奠定基础和提供支持。 
  ——对玉林市代表团刘传洪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条例的议案,鉴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将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条例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作为立法预备项目,自治区环资委审议后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吸收代表议案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对钦州市代表团黄远林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制定自治区茅尾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自治区环资委审议后建议,将制定茅尾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列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在立法中认真研究采纳代表议案所提意见和建议。

 

(黄世钊/文)

 

 

编辑:李珊  审核: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