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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翔委员在联组会议上作审议发言

https://www.gxrd.gov.cn      2015年12月09日 11:43       来源:广西人大网

黄翔委员在联组会议上作审议发言

 

  12月8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联组会议,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上,黄翔委员就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作审议发言。
  黄翔委员说,我完全赞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前,杨道喜副主任带队组织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自治区政府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非常重视,采取了有力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很好的成效。但也要看到,我区是全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最早的省区之一,老龄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老龄人口比例达到了16.43%,比全国高出0.93个百分点,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空间分布不平衡,将会出现招工难、娶妻难、养老难,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我区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有两方面明显差距。一是立法不完善。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后,我区的地方立法没有及时调整完善,还是1990年出台的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很多内容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二是政策体系不完善。政策中规定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偏低。养老服务业发展缺少政策性保障,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扶持不够,存在用地难、融资贷款难、医保定点难、持续运营难的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不仅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更要靠法治,特别是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法治更为重要、必要、可靠。建议:1.加强法规建设。要加快自治区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立法进程,在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引导社会参与、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优待制度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要学习外省先进立法经验,结合广西实际,条件成熟时制定出台社会养老保险和养老服务保障方面的条例,明晰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养老责任,针对性地解决养老基金征缴支出、执法监管、消除制度差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强化政策保障。除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生育和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外,重要的是结合广西实际,通过建立完善配套政策来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建议自治区在下达财政转移支付指标时要将五保供养资金单列,明确规定五保供养资金所占的比例,各级财政要设立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专户,使五保户供养标准达到脱贫标准线以上。二是通过完善配套政策解决好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中的“四难”问题。在用地、融资、运营、医养融合等政策方面帮助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如在用地保障方面,积极探索民办养老机构使用土地的新途径新办法,盘活存量土地,利用闲置厂房、学校空置房等改建为养老机构。在融资方面,要改善信贷融资环境,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在税收方面也要给予减免优惠。在运营方面,逐步提高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日常运行补贴。在促进医养融合方面,有关部门根据推进医养融合方面做的探索,加紧制定出台具体办法,鼓励公立医院在养老机构内设立派驻医疗机构或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站点并纳入定点医保范围,推动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机制。这样既可以治病,又可以养生。


(傅小栩/图文)

 

 

编辑:傅小栩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