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http://www.gxrd.gov.cn 2012年01月29日 19:57 来源:防城港日报
――2012年1月14日在防城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荣明
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围绕跨越追赶,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了奋力跨越追赶,率先富民强市,建设幸福和谐防城港的奋斗目标。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之后,常委会围绕提升促进跨越追赶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自觉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定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的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领导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学习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在设区市部分新任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正东同志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六个倍加珍惜”意识,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勤奋工作,不断进取,不辱使命;举办法制讲座,开展对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的学习,加深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掌握人大工作基本的方式方法,尽快适应新岗位,进入新角色,为依法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围绕法治建设,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高度重视我市法治建设,围绕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今年是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下称“六五”普法规划) 的启动之年。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和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意见的报告,在充分肯定“五五”普法所取得成绩和经验的同时,对如何实施好“六五”普法规划,确保普法工作的成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依法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的普法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常委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提请,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2011 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促进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了预算法的严肃性。根据法律的规定,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设立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确保了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依法正常进行。
三、围绕民生福祉,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常委会紧紧围绕富民强市的发展目标和民生福祉的实现,突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事关民生问题的解决。针对我市城市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华侨农林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以及“上岸”渔民生产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集中力量,分别组成四个调研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城市建设、民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民生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查报告,充分发扬民主进行讨论,集思广益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常委会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华侨农林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上岸”渔民生产生活保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查报告,针对有关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监督过程中,常委会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努力使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极推进了我市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民生改善及和谐社会建设。一是注重针对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挥主任会议成员及专门委员会的集体智慧,进行研究分析,找准问题及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注重广泛性,在调查研究和组织视察中,广泛听取投资者、责任单位、施工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抓住问题的关键所在。三是注重实效性,在视察和调研过程中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的互动,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边视察调研边整改推进,把支持融入监督之中,有效推进了工作,加快项目建设速度。
四、围绕政权运转,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常委会把任命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两院”领导作为依法履行职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提请,在任前集中组织拟任人员进行法律考试、认真听取有关情况介绍、拟任人员作供职发言的基础上,依法审议决定对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和30名组成部门主任、局长,市中级人民法院1名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1名副检察长的任命,审议批准对各县(市、区)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命,确保我市“一府两院”工作的正常运转。任命通过后,常委会还专门举行庄严的颁发任命书仪式,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正东同志分别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对他们今后履职提出殷切的希望和要求;被任命人员代表作表态发言。通过这一具有特殊意义的形式,有效地增强他们的公仆意识,提高他们依法履职、执政为民的自觉性,也激发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勇立潮头、奋发工作的积极性。
五、围绕为民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把为代表服务列为重要的日常工作,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制度,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发挥好代表作用,履职为民。一是组织新一届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使人大代表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提高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自觉性。二是认真办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督办过程中,选择部分关系发展全局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各专门委员会进行重点督办,并将督办与推动相关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提高了办理质量。到本次会议前,代表提出的65 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三是根据代表的分布及工作生活状况,科学合理做好代表的编组工作,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好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组织部分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活动情况,扩大代表的参政渠道和知情面。四是组织开展主任会议成员及部分常委会委员走访基层代表活动,深入了解代表的履职及生产生活情况,征求对加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沟通和联系。五是组织驻桂全国人大代表、由我市选举产生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情况进行联合视察。在视察中,代表们针对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试验区建设的步伐,也为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在各种场合上,提出有利于推进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做了充分的准备。
六、围绕能力提升,狠抓自身建设
换届以来,常委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狠抓常委会及机关的各项建设,进一步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的工作水平,使各项工作焕发出新的面貌。一是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步调,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各行各业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了解“一府两院”工作情况,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人民群众,更加有力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注重发挥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认真研究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在调查研究、工作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提供了良好服务。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的各项制度,不断规范机关的各项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探索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增强监督实效,提高人大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五是密切与有关兄弟城市人大的联系和往来,相互学习和借鉴,促进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常委会各位领导还根据市委的中心工作部署,勇于担纲负责,在完成所分管的人大工作任务的同时,主动参与城建、民生项目及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等中心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影响发展的有关问题,全力配合,共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新一年的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市第五次党代会、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以港立市、以开放兴市、以工贸强市、以文化旅游旺市”战略的实施,为实现“奋力跨越追赶,率先富民强市,建设幸福和谐防城港”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常委会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前提和根本保证。在新一年的人大工作中,常委会要更加自觉地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好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通过人大的有效工作,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不懈努力。要建立健全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的制度,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把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有机统一起来,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完成市委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科学发展,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要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抓住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文化建设、生态市建设规划、财政预算执行等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推进有关重大工作的开展。在决策过程中,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的分析、评估、论证的基础上,作出决议决定,增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使意见和建议更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推进工作。要依照法律规定,科学制定关于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权威性。要加强对所作出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使决议决定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围绕中心,不断强化监督职能
要围绕市委及人代会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重点地开展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努力促进各项目标的实现,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今年,常委会在监督方面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组织对消防法、海域使用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港渔业管理条例等进行执法检查,促进上述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二是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迎接建市20 周年“干成20 件大事”、“大干20 件大事”,加大监督和支持工作力度,努力促进两个“20 件大事”的落实。加强对我市推进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科技强警、市本级政府融资贷款使用和偿还、重点企业税源、项目征地搬迁工作、城市公共交通、寄宿制学生营养补助、水利重大项目建设、少数民族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利用管理及“两院”工作的监督。同时,常委会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党委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布。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要围绕上述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查报告,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上述议题提供参考。要在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有效推进,依法履行好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职能。四是要加强对常委会所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主任会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意见、建议的落实。五是要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民情的重要窗口,切实做好接待、转办和督办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常委会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加强对其它有关的经济社会发展事项的监督,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要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及“一府两院”的提请,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为我市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要坚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和表决权,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作出决定。要做好新一届人民政府秘书长及组成部门主任、局长的供职发言的汇编工作,以便开展任后监督。
五、坚持服务代表,更好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要牢固树立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的理念,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改进代表工作方法,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提供更好服务,充分发挥好代表的作用。继续有计划地组织对市人大代表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整体素质,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把办理过程与推动相关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加强对代表小组工作的指导,以“组织一次调研,走访一次选区群众,提出一条建议,办一件实事”为内容,组织代表开展好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确保代表活动取得良好的成效。要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活动,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的参政渠道和知情面。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基层代表活动,深入了解代表的生产生活情况,密切同代表的沟通和联系,更好地发挥代表桥梁和纽带作用。要动员全体市人大代表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发挥好表率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六、坚持开拓进取,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要重视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以及机关人员的工作水平,提升依法履职和服务能力,保持开拓进取精神,不断开创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探索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办法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多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市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真正取得实际性成效。加强对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的领导,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在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督办等方面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服务。继续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加大人大宣传工作力度,继续探索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提高人大工作的知名度和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反映基层人大的实际困难,努力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加强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增强团结协作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
编辑:李晶 审核:黄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