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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职责 促进和谐发展

――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工作综述

http://www.gxrd.gov.cn    2012年02月03日 00:15      来源:桂林日报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桂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既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突出工作重点,为促进全市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作出了新的贡献。

  依法行使职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人事任免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的重要职责,法律性、程序性强,责任重大。

  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严把任免程序关、任职资格关和材料送审关,依照法律程序,集体行使表决权,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任命、决定任命市人大、市政府和“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人,依法批准任免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7人,为我市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任命后,常委会领导还对受任命人员进行谈话,使接受谈话人员深受教育、启发和鼓舞,更明白了权为民所予、利为民所谋的道理,增强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围绕全市重点工作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是市人大常委会服务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努力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兴安至阳朔旅游通道(二级公路)是市政府为推进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于2010年向自治区争取的重点惠民项目之一。这条旅游通道是服务桂林东部旅游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为进一步拓展桂林旅游空间,开辟、提升更多的旅游景点、景区,更好地惠及城乡百姓,促进桂林旅游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开工以来工程进展缓慢,为促进工程开展,去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先后深入沿路所经的3县1区7个乡(镇),全程走完全长113.58公里的公路,对工程建设存在的征地拆迁进度缓慢、工程长时间未能开工建设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在阳朔、兴安两县召开座谈会,听取建设单位及沿线3县1区政府的工程建设情况汇报。通过调查了解和实地察看,调研组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目前,3县1区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开工建设等方面工作进展顺利,工程进度加快。

  据悉,从去年11月起,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和各专、工委、室工作特点,分别就我市农业产业化、工业园区、漓江综合治理、文化产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市人大关于推动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对相关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换届以来,常委会还先后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与此同时,常委会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在我市开展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调研;配合自治区人大在我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等活动。

    增强服务代表意识认真做好建议交办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充分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联系机制、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

  去年12月,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驻桂林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桂林选区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对我市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代表们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我市经济发展和园区建设有了更深入了解,为他们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依据和便利。与此同时,常委会还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对市四届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意见》,由有关专委,会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代表建议类别分别与建议的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及提出该类建议的代表,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四方见面会”,增进承办单位和代表之间的沟通交流,督促承办单位认真抓落实。办理过程中,市人大还加强对重点建议的跟踪督促检查。

  据悉,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共提出建议7件。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各承办单位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办理,按时答复代表,保证了办理质量。目前,市政府所承办的7件代表建设已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答复率100%。代表建议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件;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件;因客观条件下限制暂时不能解决和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等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1件。如彭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对兴安县溶江镇盐铺大桥维修立项的建议”。承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在进行大量调研后发现该桥的管理、使用、处置权限均已移交溶江镇政府,不属于市交通运输局管理范围,也不在市交通运输局的项目档案库内。而大桥被专业公司评定为五类危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复杂情况,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于2011年底将盐铺大桥列入该局项目档案库,作为五类危桥项目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力争早日消除隐患。通过代表的努力,这一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有望得到解决。

编辑:李晶  审核:黄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