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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人大关于整治城市违规建筑的决议

http://www.gxrd.gov.cn    2012年03月15日 23:32      来源:防城港日报

(2012年2月28日防城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防城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我市城市规划区违法违规建筑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违法违规建筑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当前我市城市规划区违法违规建筑不断增多,有的地方快速蔓延,已成为严重影响城市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市,切实把城市规划建设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创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依法整治违法违规建筑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依法整治违法违规建筑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市及城区人民政府必须对依法整治违法违规建筑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指挥协调机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筑蔓延的势头。

  二、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和完善依法整治违法违规建筑联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城区与市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理顺关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城区执行、乡镇配合、运转顺畅的联动机制,快速、稳妥地依法整治各类违法违规建筑。

  三、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充实监察执法力量。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配强监察执法队伍人员、装备,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层监察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市、区、乡(镇)三级监察执法队伍的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把问题解决在源头、处理在萌芽状态。

  四、抓紧研究依法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的政策措施,加大依法整治工作力度。市人民政府要尽快研究出台针对各阶段各类违法违规建筑的处理意见,制定整治的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统一口径,集中力量,高效稳妥地推进整治工作。

  五、切实抓好农村规划,完善农村建设管理制度。加快完成城市规划区的村屯规划工作,研究出台农村建房规划管理的实施办法,畅通农村建房报批渠道,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的监管,保障农村住宅建设健康发展。

  六、加强普法宣传,强化舆论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建筑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的格局,营造良好的城市建设环境。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2月28日  

编辑:李晶  审核:黄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