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敏成率执法检查组开展《审计法》执法检查
http://www.gxrd.gov.cn 2012年04月18日 23:12 来源:钦州市人大
4月6日至12日,钦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组成了以常委会副主任何敏成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钦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审计法》自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修正。此次检查组重点就我市各级政府及审计部门宣传《审计法》的情况、审计执法环境及部门配合情况、审计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深入到市、县(区)审计局,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现场考察及查看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钦州市各级政府及审计机关高度重视《审计法》的贯彻实施。2008年至2011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有关财政财务审计项目1147个,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11.51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77.79亿元,应上交财政2.88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06亿元,应调账处理金额2.93亿元,避免损失5.77亿元;完成投资审计项目3935个,审计核减工程款13.76亿元。
何敏成对钦州市两级审计机关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计工作,要增强“大审计”意识,强化服务,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年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逐步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当好公共财政的“卫士”,促进财政资金合理高效使用。要拓展审计覆盖面,把所有使用国家资金、占用国有资产的单位纳入审计工作的范围,消除审计死角,规范经济秩序。要加强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的审计,促进各项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有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周永富)
编辑:谭静莹 审核:黄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