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大开展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检查
http://www.gxrd.gov.cn 2012年04月19日 20:19 来源:青海法制报
4月1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西宁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省总工会贯彻实施《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汇报,这标志着省人大常委会自4月上旬组织开展的《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基本落下帷幕。
《青海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于2009年5月22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8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条例》不仅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也成为工会组织通过开展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力抓手,对于充分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构建和谐劳动合同关系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企业把《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保障企业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构建和谐劳动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狠抓落实,《条例》贯彻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具体工作中,通过成立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企业以职代会、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目前,海东地区已建立职代会的单位771家,其中国有企业24家,建制率达100%,非公企业347家,建制率66%,事业单位400家,建制率89%。西宁市积极推行借鉴ISO9000标准厂务公开质量体系工作,目前,已有14家五星级单位建立了ISO9000标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体系工作。
通过一系列措施,我省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条例》执行中,还发现存在部分企业职代会质量不高,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虽然建立厂务公开监督监察机构,但未形成制度化,缺乏制约措施等困难和问题。因此,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促进《条例》的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并于4月5日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西宁、海西、海东及部分企业(事业)单位就《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执法检查。(于瑞荣)
编辑:李晶 审核:黄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