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听取关于文物保护法的汇报
http://www.gxrd.gov.cn 2012年05月11日 20:15 来源:广东人大网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将对我省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执法检查工作安排,5月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王宁生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省政府江海燕副秘书长代表省政府对我省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情况作了汇报,省文化厅、工商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工作情况进行了补充汇报。
检查组认为,实施文物保护法3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各级政府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要求,植根岭南文化土壤,不断改革创新,全省文物保护事业保持了积极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特别是制定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规、规章,推动开平碉楼与村落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发现和发掘“南海1号”、“南澳1号”等遗迹遗址等方面,成绩显著、亮点纷呈,为我省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认为文物保护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文物执法存在困难;二是个别地区文物保护“五纳入”落实不充分,区域发展不平衡;三是文物过度开发利用的问题依然严重;四是文物服务公众、惠及民众的水平有待提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建议,应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不断创新管理利用模式、及时应对海外文物回归新形势。最后,王宁生副主任从如何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民生建设的关系入手,要求有关部门更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方式、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时对下一阶段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5月下旬,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将赴广州、中山、肇庆等地,对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
编辑:李晶 审核:黄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