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立法后评估工作全面结束
http://www.gxrd.gov.cn 2012年06月01日 23:00 来源:湖北人大网
5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向正在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了立法后评估报告,这标志着我省历时半年多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全面结束。
去年10月,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城市市容环卫条例、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两件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继2007年之后第二次开展对立法质量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由法规工作室组织协调,经济法规处、综合法规处等具体承担。本次评估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在评估对象上,重点对若干制度性条款进行评估,事关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比较关心。二是在评估内容上,除对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等进行常规性评估外,还结合我省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条款以及相关制度的适当性进行评估。三是在评估方式上,部门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人大调研评估相结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对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自评,提出自评报告;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两所高校根据委托进行第三方评估,进行调查问卷、座谈、专家论证等,提出评估意见,增强评估的专业性、客观公正性和公信力;省人大常委会对评估中的主要问题在省内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听取市州人大及相关方面的意见。
经评估,评估条款的立法意图明确,针对性较强,实施效果总体是好的,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评估报告提出,一是要更加重视的宣传贯彻工作,严格执法;二是要更加重视法规的配套制度措施,保障法规的顺利实施;三是要更加重视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四是要更加重视立法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推进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使立法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据悉,该报告将转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针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针对法规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对法规进行修改。
编辑:李晶 审核:黄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