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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

http://www.gxrd.gov.cn    2012年06月20日 20:41      来源:法制日报

  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近日召开联组会议,就全省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委员们带着老百姓关注的社会保障问题开门见山,直言要点;省民政厅、人社厅等各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客观回答,实事求是。

  养老保险目前361万人领取基本养老金

  王云奇委员问: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牵涉到千家万户。目前,我省实施这项制度的基本情况如何?还有哪些工作应该做?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林秀山回答:近两年,黑龙江省着重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重点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2004年至2011年的七年间,将7种特殊人群纳入养老保险:将25万国有企业混岗职工纳入统筹范围;将5万返城后未正规就业的“老知青”纳入统筹范围;将12万未参保集体企业超过法定年龄的人员纳入统筹范围;将55万“五七工”、“家属工”纳入统筹范围;将刑事解教人员纳入统筹范围。此外,还提高了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从2005年至2012年,连续八年调整已经参保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2004年人均基本养老金为每月514元,2011年调整到每月1400元,提高了1.67倍。现在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是465万人,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361万人。

  医疗保险实现小病去社区大病去医院

  温晓丽委员问:医保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省人社厅近年来在城镇医疗保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发挥什么作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贾辉回答:截至2011年底,全省参保人数达1578万人,达到应参保人数的98%。2011年将地方集体、关闭破产企业以及其他各类企业117万名退休人员纳入医保。黑龙江省还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政策,将12万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纳入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至去年底,财政补助标准从2008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年200元,今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通过提高封顶线降低职工住院最低的起付标准,扩大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范围,建立医疗保险等,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从城镇职工就医比例看,2008年的报销在62.3%这个水平,去年全省职工报销比例达到77.8%,最高支付限额达20万元左右。针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黑龙江省医疗保险的扩面已达98%,下一步要让更多人享有医保,扩大医疗保障的保障范围和增加保障项目。通过完善差别支付的制度,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实现小病去社区,大病去医院,全面实施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

  新农保必要服务手段一两年内配齐

  李华菊委员提出:目前黑龙江省新农保的标准和待遇偏低,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人社部门今后在提高标准吸引农民参保以及为参保农民提供便利服务方面有何打算?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谭士伟回答:新农保和城居保标准为,农村居民在16周岁至59周岁之间(在校生除外),本人在缴费年限内按自愿原则选择5个缴费档次,地方政府根据每个人选择的档次给予不同补贴,在试点当年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不缴费,按月领取中央财政支付的55元基础养老金。黑龙江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分别在2009年和2011年实行,目前全省132个县、市、区有86个前期试点结束,剩下的将在7月1日实行新农保工作,同时推进城居保同步同地推进,涉及新农保应参保的16周岁至59周岁人员约370万人,城居保适合参保人员约190万人。黑龙江省面积大、居民居住分散,农村城市信用联社、邮储银行表示今后一两年内将经办网点延伸到乡镇和村屯,农行和龙江银行受网点制约,拟通过高科技手段进行便民缴费。今后,省、市、县、乡四级经办机构要统一标准、增强服务,将必要的服务手段和设施在一两年内尽快配齐。

  城乡低保277万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

  刘世佳委员问:城乡低保工作是困难群众的一道重要的保障线。当前黑龙江省城乡低保工作基本情况如何?对低收入家庭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如何实施有效救助?同时,有些群众反映,一些基层在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工作不够规范以及“非保得保”等现象,影响了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在这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加以解决?

  黑龙江省民政厅厅长杨喜军回答:截至目前,黑龙江省有城乡低保对象277万人,占全省城乡人口的7%,比2006年增加了53万人,增长了24 %,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对于低收入家庭,省财政每年在“两节”期间安排专项资金,为低收入家庭发放了节日生活补助,已经累计发放了3亿元。2011年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了医疗救助的范围。对于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工作不够规范以及“非保得保”等问题,今年启动全省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提升低保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监察力度,落实低保行政监察职能,整合内部力量,建立专项低保监察队伍,强化监察、监管。

  财政保障今年社保就业支出增长七成

  鲁滨委员问: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财政部门在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投了多少钱?取得的效果如何?省级财政在支持社会保障方面,将采取什么措施来缓解县级财政筹资难问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顾晚光回答:“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投入社会保障的支出达到1513.2亿元。以2011年为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筹集社会保障资金522.1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18.7%,是整个财政支出中占比最高的支出。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用于民生方面的专项支出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的要求,2012年省级财政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26.2亿元,比上年增长70.7%。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县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县级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同时,继续加大县域财源建设推进力度。

编辑:李晶  审核:黄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