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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柔”而“刚” 管好百姓“钱袋子”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9月02日 16:19      来源:《广西人大》

  实行预算监督,管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重要职责。如何不断加强预算监督,管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就成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探索、深化的主题。我从1999年到地方人大机关工作至今,一直从事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多年来的经历和实践使我体会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年来,人大预算监督的范围由小到大,预算监督的程序由粗到细,预算监督的内容由浅到深,由程序性监督逐步向实质性监督转变,监督逐步由“柔”而“刚”转变,监管老百姓的“钱袋子”日趋科学合理有效。
  

  1954年,我国首部宪法即“五四宪法”,明确了人大监督权。但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人大的监督职能完全丧失,直至1978年“七八宪法”出炉才得以恢复。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80年1月1日起施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职责之一是“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从法律上赋予了地方人大预算监督职权。1994年颁布、1995年1月1日实施预算法,明确规定了财政预算原则、预算收支的组成、预算的编制和审查批准、预算的执行、预算的调整等方面内容,对人大预算监督的职权在法律上进行具体划分和列举。接着,《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颁布实施,我区各地人大预算监督逐步开展。但这个时期的人大预算监督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处在“柔”的状态。
  

  1999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我国开始构建与市场经济和公开财政相匹配的预算审查监督体系。2006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监督法,并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预算审查时间、内容和审查后报告处理结果以及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更加强调预算审查监督实效。随着会计法、统计法、审计法、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人大不断依法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提高监督实效,人大预算监督工作进入了新的里程碑,逐步由“柔”向“刚”转变。
  

  过去,虽然每年人代会都要审批预算,会前都组织调研视察进行初审,但大多数地方流于形式。预算法颁布实施后,逐步形成了对预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政策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的基本工作思路。通过采用“三阶段”审查程序,即预算审查工作机构的“预先审查”、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的初步审查和大会的审查批准,使审批程序更加完善。同时,审查方式也由全面审查向具体审查转变。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说,随着人大预算审查的不断细化,我们的工作要求更高了,工作量更大了。
  

  以前,由于缺少具体的法律支撑,人大的决算监督存在重听取、轻审议及重决算的会计功能、轻会计分析和监督的现象,决算审查往往是走程序,容易流于形式。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从2007年起,按照法律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决算草案报告的同时,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并以审计报告为依据,结合调研视察的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审查意见,适时听取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还在媒体上公开审计工作报告(摘要),接受群众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有的还聘请专家预审,增强预决算监督的针对性与有效性。随着人大决算监督力度日益加大,监督效果不断得到提高。
  

  多年来,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实力量,加快制度建设、创新,密切关注、积极支持和大力促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等预算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使预算管理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方向迈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不断向“刚”发展。
  

  随着国家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草案的初审,将部门预算作为重要内容,促进了部门预算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人大常委会每年适时印发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原则、时间,要求部门结合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再由市人民政府将部门预算草案报人大常委会审批,提交人代会审议,改变了过去由财政部门一家编制部门预算的做法,由“一家预算”真正变成了部门预算,填补了人大对部门综合预算审查监督的空白。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推进和逐步完善,人大预算监  督内容进一步细化、优化。
  

  1999年3月,桂平市成立了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听取工作报告、组织专题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式,支持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实现了财政资金使用“中转”变“直达”,账户管理由分散到统一,增加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工作质量。人大预算监督向“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过去,政府提交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审查的预决算草案过于简单,专业性较强,使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感到“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对这些问题,人代会审查预算草案时,要求财政部门专门制作预算收支明细表,发给人大代表,提交常委会审查的决算草案报告中也附上详细收支明细,提高预算审查完整性,使看不懂、说不清的问题逐步得到有效解决。
  

  不少人大代表说,有了这些明细资料,我们审查财政预算不再是“雾里看花”了。
  

  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政府的财政收入越来越多,百姓的“钱袋子”越来越鼓,人大监督的责任也越来越大。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依法不断强化人大预算监督,提高预算监督实效,努力让老百姓放心、令老百姓满意。
 

李贤富 桂平市人大财经工委

编辑:李欣颖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