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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暨网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2年7月15日)

http://www.gxrd.gov.cn    2012年06月08日 19:41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暨网上征求意见

开始时间:201268截止时间:2012715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安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于20126月至7月间开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将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分组前往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百色和崇左市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将委托南宁、梧州、钦州、贵港、玉林、贺州、河池和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我区旅游促进与发展、旅游经营与服务、旅游者权利与义务等情况,检查提纲:

(一)将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

(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和使用情况;

(三)交通规划与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情况;

(四)旅游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情况;

(五)旅游区(点)实行一票制和设置联票情况;

(六)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和执行情况;

(七)旅游者权利的保护情况;

(八)建立和完善旅游风险防范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情况;

(九)开展旅游专业人才教育培养情况。

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根据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地在贯彻实施《条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在进一步贯彻《条例》提出意见和建议。网上征求意见情况将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您认为本地在贯彻实施旅游条例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什么?对政府进一步贯彻实施旅游条例有何意见?(可以举例)可将意见发送到意见收集邮箱:gxrdwqwb@163.com

编辑:黄业能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