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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7月28日 16:12      来源:广西人大网

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年7月2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黄伟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作2014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审查。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自治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会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的有关精神和决议,主动应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不动摇,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管理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1—6月,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32.40亿元,完成预算的51.4%,完成全年目标1435亿元的51%,比2013年同期(以下简称同比)增长6%(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1096.30亿元,完成全年目标2200亿元的49.8%,同比增长7.4%)。在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4.52亿元,完成预算的48.5%,同比增长0.1%。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是税收收入完成471.41亿元,完成预算的48.4%,增长11.8%。其中:
 
  (1)增值税54.35亿元,完成预算的46.5%,增长31.2%。剔除“营改增”因素后,同比下降2.4%,主要是由于今年上半年消化2013年末留抵进项税额较多,以及受产品价格下滑、成本升高、开工率不足等因素影响,部分重点行业税收减少,其中机糖和有色金属增值税同比分别减收4.47亿元和1.72亿元,已经连续30个月出现减收。

  (2)营业税148.90亿元,完成预算的43.5%,增长0.6%。营业税增幅较低,主要是受“营改增”试点扩围导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商务服务业等相关行业营业税减少的影响。若扣除“营改增”试点扩围因素,营业税同比增长10%。

  (3)企业所得税63.23亿元,完成预算的59.3%,增长17.9%。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加强了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力度,1—6月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7.2亿元。

  (4)个人所得税16.31亿元,完成预算的52%,增长2.1%。增幅较低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二手房交易活跃,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同比增收3.4亿元,基数偏高所致。

  (5)城市维护建设税24.56亿元,完成预算的44%,增长5%。

  (6)土地增值税33.44亿元,完成预算的47.7%,增长27%,增速较快主要得益于税收征管部门加强了对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管理。

  (7)耕地占用税50.22亿元,完成预算的52.1%,增长14.1%。

  (8)契税39.02亿元,完成预算的52.3%,增长14.1%。

    二是非税收入完成260.99亿元,完成预算的57.8%,下降3.2%。其中:

  (1)专项收入21.65亿元,完成预算的49.6%,增长1.5%。增幅偏低主要是自治区本级2012年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收入陆续在2013年上半年清缴入库,抬高了上年同期基数。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1.97亿元,完成预算的55.5%,下降14.4%。减收主要是受2013年同期清理历年沉淀资金缴库抬高基数,以及从2013年下半年起取消、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部分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性因素的影响。

  (3)罚没收入17.65亿元,完成预算的45.3%,下降7.5%。减收原因主要是新的交规得到有效执行,超速、超载和乱停放等各种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使得交通及其他罚没收入同比减收1.83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4.26亿元,完成预算的76.3%,增长7%,主要是部分市县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等一次性收入增加所致。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3.40亿元,完成预算的49%,下降9.3%,主要是受梧州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和南宁市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分别减收2.73亿元、12.62亿元影响所致。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1—6月,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36.42亿元,完成预算的45.1%,同比增长15.1%。其中,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8.87亿元,完成预算的56.1%,同比增长10.9%。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272.30亿元,完成预算的40.8%,增长22.5%。

  (2)科学技术支出17.48亿元,完成预算的30.2%,下降9.5%,主要原因是上年一季度科技系统事业单位补发绩效工资1.1亿元抬高了基数;同时,今年上半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委员会换届选举,使得部分支出项目(约0.65亿元)尚未确定,无法在上半年形成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45亿元,完成预算的44.1%,增长42.7%,主要是梧州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按规定缴库后通过该科目支出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96亿元,完成预算的59.8%,增长7.3%,增幅减缓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取消了对城镇、农村低保和优抚群众的慰问,使抚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减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23亿元,完成预算的57.1%,增长7.6%。

  (6)节能环保支出20.84亿元,完成预算的31.4%,增长49.1%,主要原因是今年上半年下达资金4.49亿元用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项目建设,而上年同期无此因素。

  (7)城乡社区支出113.12亿元,完成预算的49.7%,增长40%,主要是部分市加大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力度,其中南宁市同比增支10.98亿元、柳州市同比增支3.01亿元。

  (8)农林水事务支出154.91亿元,完成预算的38.5%,增长19.1%。

  (9)交通运输支出106.15亿元,完成预算的40.9%,增长40.7%,主要是自治区本级注入高速公路、机场建设项目资本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30.85亿元,完成预算的26.1%,下降1.7%,主要是由于2014年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建设量较2013年有所减少;同时,2014年大部分新建项目在上半年主要办理项目报建手续,尚未进入施工期,项目支出相应较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7.37亿元,完成预算的41.3%,同比增长29.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0.44亿元,同比增长33.8%,主要是由于各地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同时今年以来各项稳定楼市的政策效果逐步显现,一定程度上剌激了土地交易量增长,使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和划拨土地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0%和21.5%。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6.10亿元,完成预算的44.1%,同比增长41.5%,其中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36.76亿元,增长41.6%,包括城市建设支出124.87亿元、征地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163.44亿元、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补助农民等支出109.92亿元。

  (三)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13万元,完成预算的12.2%,同比下降46.7%;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9万元,完成预算的0.8%,同比下降13.8%。预算执行进度滞后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本级大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将在7、8月份缴入自治区国库,今年上半年,除了以前年度企业缴入非税收入专户今年转入国库外,尚无国有资本收益收入入库;相应的,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也将集中在下半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2.52亿元,完成预算的62.8%,同比增长13.3%;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74.94亿元,完成预算的50%,同比增长11.9%。截至6月底,累计结余956.37亿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小幅增长。
 
  上半年,全区财政收入增幅总体呈“高开低走、小幅波动、总体趋缓”走势,年初由于上年同期基数较低以较高增幅开局,1月、1—2月增速分别为13.5%和12.6%,随后逐月回落,1—3月、1—4月增幅下滑至5.2%和7%,5月份当月收入大幅增收,拉动1—5月全区财政收入增长10.4%,增幅比1—3月和1—4月均有所回升。由于2013年6月份当月收入畸高(当月收入261亿元,相当于2013年其余11个月平均完成数158亿元的165.2%,比其余11个月平均多完成了103亿元),相应减缓了今年同期的增速,1—6月全区财政收入同比增长7.4%,增速为2010年以来同期最低。

  (二)税收收入增势趋缓。

  上半年,全区税收收入(含上划中央税收)完成833.86亿元,同比增收83.53亿元,增长11.1%,尽管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但增幅总体逐步趋缓,为今年以来最低,增速比1月份、1—3月分别回落10个和1.1个百分点。从具体税种看,地方小税种增长较快,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小税种合计增收71.79亿元,增长18.3%,增速高出税收收入增幅7.2个百分点,而主体税种中除了企业所得税得益于汇算清缴因素保持较快增长外,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合计仅增长3.3%(已扣除营改增因素),增速低于税收收入增幅7.8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下降2.4%,今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三)非税收入占比有所回落。

  上半年,全区公共财政非税收入完成260.99亿元,同比减收8.66亿元,下降3.2%,今年连续6个月出现下降。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受一次性收入和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大幅减收,是非税收入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5.6%,占比较上年同期回落3.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结构有所改善,质量有所提升。

  (四)区域收入增长分化明显。

  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速达到两位数以上的有北海(18.4%)、柳州(11.9%)、钦州(11.9%)、贺州(10.9%)、玉林(10.6%)、防城港(10.4%)等6个市。其余8个市收入增幅均为个位数,收入增幅最高的北海市与最低的崇左市(-22.6%)相差41个百分点,其中崇左、百色、河池、桂林、来宾、梧州等6个市同时存在财政收入增幅偏低与非税收入占比偏高的问题,非税占比均超过40%以上。从县级看,只有那坡、凤山等2个县(市)收入增幅超过20%;蒙山、大新等16个县(市)收入出现下降,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1个,收入增幅最高的那坡县(39.1%)与最低的蒙山县(-50.8%)相差89.9个百分点。

  (五)财政支出增速加快。
 
  上半年,全区财政支出达到1536.42亿元,为我区历年来同期首次突破1500亿元,规模超过了2008年全年总量(1297.11亿元)。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15.1%,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4.9个百分点。按照财政部考核口径,全区完成全年支出预计数3505亿元的43.8%,进度比上年同期(40.7%)提高了3.1个百分点。
  
  (六)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财政收入增长趋缓、收支矛盾突出等困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项目,上半年全区涉及民生支出合计1191.1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7.5%,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8个百分点。尤其是教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交通运输以及文化体育等项目支出增幅均在20%以上。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预算执行基本平稳,但要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确保财政收支平稳增长还面临较大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足,财政增收基础薄弱;二是重点项目税源拉动效应逐步消失,后续财源缺乏;三是统筹协调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和降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的难度不断加大;四是区域之间收入增长不平衡,部分地方收入增长乏力。

  三、落实十二届自治区人大第三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一)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各项财税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自治区本级财政2014年总预算;指导自治区本级106个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并均按要求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细化至项级科目;主动公开了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和2013年支出情况,并指导推进自治区本级103个部门公开了本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和2013年支出情况;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我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我区预算公开工作提出了扩大公开的范围、增加公开的内容、细化公开的科目等更高的要求。二是探索研究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探索研究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审核预算的重点由收支规模、平衡状态逐步向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拓展;探索研究推进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如出现收支缺口,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削减当年支出规模等方式解决;探索研究编制三年财政规划,实现逐年更新滚动管理,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评价方法,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三是强化税收依法征管和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依法征税,依率计征和应收尽收;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相关工作,截至5月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由存量户数20497户增加至57916户,增加37419户,月平均增加试点纳税人3742户,改革累计减轻我区增值税纳税人税负达16.41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整体税负减少6.95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增应税服务抵扣9.46亿元,同时不折不扣地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等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有力减轻了企业税负,在促进转型升级、释放经济发展活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煤炭资源税改革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积极培植和充实财源,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一是支持全区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3亿元、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西江经济带专项资金5亿元等,争取中央财政代理发行政府债券111亿元,有力地推动全区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二是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5.35亿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等;安排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1.32亿元,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1.50亿元,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自治区发明专利专项资金0.59亿元,继续支持实施第五轮创新计划和专利倍增计划。三是支持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并通过债券资金安排3亿元,扶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安排自治区本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约1.4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1.5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0.40亿元等,进一步促进其他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四是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外贸发展专项资金1.36亿元,继续大力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大力扶持马中关丹产业园开发建设;筹措专项资金0.74亿元用于完善提升我区边境口岸基础设施等。五是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着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撬动银行贷款,有效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季度,全区共有67个县368家企业获得贴息资金1.1亿元,带动银行新发放优惠贷款57亿元,同比增加43亿元,增长3.1倍。六是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通过采取自治区财政在测算分配有关转移支付资金时考虑各市县非税收入占比的因素、对非税收入占比较高的市县相应扣减转移支付资金等有效措施,逐步降低全区非税收入占比和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今年上半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非税占比为35.6%,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4个百分点。
 
  (三)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一是全力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实施。截至6月30日,自治区财政累计筹措拨付资金447.78亿元,完成年初自治区财政计划筹措资金430.95亿元的103.9%,有力推进了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惠民工程的实施。二是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1—6月,自治区本级财政在农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生态建设和节能环保等方面的重点支出(含补助市县支出)合计达到了382.66亿元,同比增长10%,占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含补助市县支出)的比重达到了58.9%。三是财政支出重心进一步向市县下移。1—6月,全区市、县两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227.55亿元,占全区的比重为79.9%,同比提高了0.8个百分点。与此对应,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占全区支出的比重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全区财政支出重心进一步向市、县下移,有力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制度。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尤其是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增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能力。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达到了778.7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了107.01亿元,增长15.9%,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175亿元,增长12.9%;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支出30.65亿元,增长9.9%;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63.78亿元,增长49%。二是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为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自治区本级财政在2014年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中专门提高了特困连片地区县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客观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通过提高客观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全区52个贫困市县相应增加2014年客观性转移支付补助额6.53亿元,比原有系数测算的转移支付补助额增加5.23亿元,增长4倍以上。三是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在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测算中分别安排激励性补助资金8亿元和6亿元,同时安排财政收入增长奖励资金6亿元,对市县财政的激励机制逐步制度化。四是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在统筹安排使用好中央下达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5.37亿元之外,计划在今年内首次动用自治区本级财力增加安排自治区对市县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亿元,逐步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五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制度。逐步完善自治区本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办法,研究下放了扶贫资金等一批适合市县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安排权限,尽量采取因素法分配转移支付资金,促进财政转移支付分配更加公平、公开和公正。

  (五)规范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实效性。

  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机结合的机制、及时细化和下达预算、规范追加预算管理、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均衡性、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面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选取自治区本级15个部门开展区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五个方面,组织开展2013年度市县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试评价工作;选取34个部门的44个项目,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再评价工作;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设区市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三是改进专项资金管理。研究草拟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对专项资金的设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以及严控新设专项资金等作出了全方位的规定,力争在今年年内出台实施。自治区财政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现有专项资金的全面清理、整合和规范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整合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的总体方案,同时在充分考虑市县需求和财力状况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市县资金配套要求。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印发《关于核定土地储备融资规模等问题的通知》,研究草拟了全区政府性债务综合管理意见,力争在今年内出台实施;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统计及管理,强化我区各级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市县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考核督促,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正式纳入设区市政府绩效考评范围;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完成了我区债务风险指标的初步测算工作,并督促部分债务高风险地区制定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债务情况的监控,逐步降低债务风险。

  (六)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一是健全和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可统筹使用部分调入公共财政预算后统筹安排使用。二是按规定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在中央明确代理我区发行政府性债券额度后,及时编制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按规定程序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14年5月30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第十次常委会审议批准了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三是提前谋划做好201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制工作,继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为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打好基础。

  四、全年财政收支初步预测

  (一)财政收入方面。

  下半年乃至全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错综复杂的环境,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机糖、电解铝等我区主要优势行业市场需求不振和产品价格仍然低位运行,涉重金属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挥财政增收效益尚需时日,“营改增”改革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导致非税收入减收,钦州中石油和北海中石化项目顺利投产以后的不可比增长因素影响不复存在,以往年度为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采取非常手段清理入库的一次性收入基数巨大等等。受这些减收因素的影响,2014年全区财政收入增长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但我们也看到,全区财政经济运行还有一些有利的因素和条件。一是重大项目和投资建设推动。二季度以后全区重大项目和投资建设将会有较大幅度提升,有利于推动我区下半年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二是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营改增”持续扩围、下放审批权限、促进民间投资等政策,将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预计下半年宏观经济增速将有所加快。综合上述因素考虑,根据国税、地税预计全年完成情况,同时要实现2014年全区非税占比较上年下降,我们判断,今年财政收入完成2200亿的目标任务难度很大,但我们将密切关注财经形势,根据形势变化适时强化措施,督促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力争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二)财政支出方面。

  今年上半年,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财政支出实现较快增长。但从全年情况看,支出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尤其是当前我区财政收入增势趋缓,各地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当然,随着自治区级的重大项目最终研究确定,全区的重大投资项目及其前期工作陆续开工或加快推进,再加上中央财政代理发行政府债券资金逐步到位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陆续下达市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支出效率,预计全年全区财政支出增长10%左右。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下半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要求,全力抓好财政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积极发挥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及时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各项措施落地。一是争取中央进一步扩大对我区的基建投资规模,尽快将政府债券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发挥好投资拉动我区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二是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集中力量扶持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夯实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帮助企业解决开工不足、资金短缺、产销脱节等实际困难,扩大工业税收财源渠道。三是进一步完善财税扶持政策,促进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改善消费环境,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发挥好消费的基础作用。

  (二)千方百计确保税收稳定增长。

  全力支持国税、地税两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按照自治区提出的税收收入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抓好落实,加强对重点税源和纳税大户的监督检查,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同时,毫不松懈地加强收入组织管理,强化对收入增长缓慢的市县和部门督查和指导,认真分析原因,深挖增收潜力,尽快扭转增长低迷的局面,在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的同时下大力气降低非税收入占比,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三)切实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

  一是继续指导和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早敲定资金分配方案,细化年初预算并将指标下达至实际执行单位,加快提升部门预算特别是项目预算的执行率;二是加快梳理目前尚未下达的预算项目,切实做到预算下达、财政支付的有效衔接,确保每一笔预算下达后在最短时间内转化为现实效益,充分发挥财政在稳定经济、扩大就业、促进消费的职能作用;三是不断优化对下转移支付和资金调度机制,深入查找支出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在短期内改善我区支出进度整体偏慢的问题;四是深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分级分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大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评价结果应用,促进预算单位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继续加大民生财政投入力度。

  完善财政投入体制机制,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重点向亟需的农业、扶贫、教育、社会保障、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倾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加强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支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以新的经营模式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大对贫困和发展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尤其是要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和大力支持精准扶贫,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精确性、有效性和持续性。以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10大工程为重点,积极筹措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和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五)深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

  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兼顾,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落实。一是继续推进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列方式改革,提高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列的科学性,同时整合专项资金,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二是研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逐步让已在城镇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依法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三是继续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强化县级财政主体责任,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保障基层政府基本财力需要。四是进一步细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编制,全面提高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水平。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制度,逐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六是探索研究中期财政规划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七是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步伐,加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分析应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促进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李欣颖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