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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问题专题询问有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检查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3年03月28日 10:58      来源:广西人大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问题

专题询问有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检查

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报告

 

(桂政函〔2013〕64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2年11月28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组《关于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问题专题询问有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会后形成《对我区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问题专题询问有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严肃查处监管执法部门失职渎职行为;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有效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性配套法规立法和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准入制度等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一是建立强有力组织领导体系。自治区人民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自治区主席马飚多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成立了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常务副主席担任主任,4位分管副主席任副主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在工作部署上,把食品安全与安全生产、环境风险防范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反复强调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本届政府召开的第一、二次常务会,专门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求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强力推动下,各市、县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形成自治区、市、县三级组织领导构架,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顶层制度设计推进工作。近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反复学习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破解难题入手,建立多层面的食品安全制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组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问题专题询问有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检查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正组织力量研究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历时3个月,于2012年10月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行动计划(2012—2015年)》(以下简称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及基层监管工作网络建设工程、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监测计划5个配套文件,对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是全国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最早的省份之一。2012年11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李继平在我区督查食品安全工作时,充分肯定了我区的做法,认为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既把握发展方向,又立足现实区情,求真务实地把国务院《决定》、《规划》各项任务逐一具体化、责任化,全国少有。”目前,全区11个市、68个县(市、区)已出台贯彻的实施方案,各地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构建基层管理工作体系。目前,全区各市、县已设置了食品安全办。农业、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在全区1145个涉农乡镇分别设置了农产品、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卫生部门在乡镇、社区聘任卫生监督协管员4634名,协助食品安全宣教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建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所94个。全区各地落实乡镇食品安全专干1670人,村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4.3万人。目前,各地正在按照《广西食品安全基层管理工作网络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夯实基层监管力量。力争2013年10月前完成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和农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点建设。年底前建立完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各行政管理派出机构的联动联防机制,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四是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在编制自治区本级2013年度财政预算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要求财政部门在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时,要在往年的基础上有较大辐度增加,必须确保食品安全监测、检验检测设备和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201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仅安排给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经费就达到1.3亿元,比上年增长141.1%。新增食品安全监测经费4032万元。自治区财政还将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监管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力可承受能力,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基层给予倾斜。同时,要求各地政府要将食品安全监测计划、日常运行和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积极改善监管部门及检验检测机构办公条件和设备装备。
  二、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
  一是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我区针对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链条长、环节多,监管部门分段监管的情况,及时调整相关部门职责,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出台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领域的部门监管职责规定,不断完善种植、养殖、屠宰、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的监管责任。2012年实施的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及配套文件对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区直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进一步明晰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近年来,各级政府都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分值权重逐年增加。从2011年开始,自治区每年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对各地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成效进行考评,全面了解各地食品安全工作实效,掌握全区食品安全基本状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12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已经启动。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督查、评估、考核、通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目前,监察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要求相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着手起草我区相关规定,使查处监管执法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有章可循。
  三、整合优化资源,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2012年10月,我区启动广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根据全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分布状况和形势需要,按照“发挥优势,各有侧重”的原则,推进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和乡镇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对食品“检不了、检不准、检不快”的问题,为行政执法和打击犯罪提供科学依据。
  一是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依托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建设自治区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由各市、县政府在当地选择一家基础条件好的机构作为本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目前,已明确3个自治区级、14个市级、75个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装备仪器设备的相关经费已纳入自治区2013年部门财政预算,年内可望装备到位。
  二是加强专业机构能力建设。对于未列入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机构,根据各环节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特点,按照“专业突出、特色明显、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隶属于各监管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各级财政分别加大投入,使之具备与承担监管职责任务相适应的检验分析能力。
  三是提高乡镇速测快检能力。针对我区是农业大省实际和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点,优先为乡镇农业部门配备快检装备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全区乡镇装备配备覆盖率2013、2014、2015年要分别达30%、60%、100%。目前,已确定2013年先期装备食品安全快检速测设备的涉农乡镇333个,相关经费已纳入201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
  四、实施食品安全监测计划,科学评估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程度

  为解决我区食品安全监测品种少、覆盖范围小、样本量不足,难以对全区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客观分析,无法有效发现不合格食品的情况,从2013年起,我区将实施统一的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在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和保持每年现有检测样本量的基础上,逐年增加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样本量,到2015年使全区食品年抽检总样本量达到7.4个/千人,实现国家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刚性目标。在监测过程中,要求各监管部门加强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和监测发现问题处置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风险监测结果,对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发布下架、停售、退市信息并监督召回处置,提高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能力和政府实施监管的透明化。
  五、开展立法调研,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法规标准体系
  2013年2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通过审议了《自治区政府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列入本年度的地方性立法调研项目。此前,自治区商务厅已向自治区法制办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初稿)》,力争年内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我区一些地方也出台相关规定,如南宁市拟出台《南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并已在今年初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方面,《广西行动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要求,到2015年,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用农产品地方标准各30个。2月18日,自治区卫生厅通过《广西日报》等媒体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2013年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项目选择要求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充分考虑我区地方食品特色和饮食习惯,以提高我区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六、加强舆情和信息管理,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
  一是加强舆情监测。在各级食品安全办和监管部门建立舆情监测和网络评论队伍,加强舆情和网络舆情的监测与研判,对舆论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不实信息及时澄清、稳妥处理。
  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012年12月,自治区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开通了全区统一的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投诉举报中心。今后还将简化举报兑奖程序,提高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
  三是深入广泛宣传培训。组织开展2013年度全区食品安全周活动,积极支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客观及时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发挥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专业技术作用,加强对执法、检验检测等专业人员培训。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检查,是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力促进。希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不断重视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努力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5日

编辑:宋江波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