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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结果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3年05月30日 12:01      来源:广西人大网

关于《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

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3年5月2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11月15日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经法制工作委员会审查并征求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意见,4月24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了统一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9月19日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青秀山保护条例》,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应予废止。建议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并交付表决批准。
  以上报告和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请予审议。

编辑:宋江波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