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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12个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汇报

http://www.gxrd.gov.cn    2013年07月19日 17:59      来源:广西人大网

全区12个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汇报

 

——2013年7月1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吴代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区共有12个自治县,分别是龙胜各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和恭城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总面积为3.53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14.8%。2011年末,12个自治县总人口为445.51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8.3%,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为337.25万人,占12个自治县总人口的75.70%。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县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大力扶持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高了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此外,我区还有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的县(西林县、凌云县、资源县),它们的建设与发展也得到了自治区的特别关注与支持。
  一、近年来我区12个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较快
  (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重视和加强。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下,各自治县党委和政府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决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使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全面得到贯彻落实。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群众的共识。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蔚然成风,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保持和发展我区民族团结大好局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十二五”以来,自治县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升。2011年,12个自治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46.18亿元,比2009年增长14.83%;财政总收入62.47亿元,比2009年增长34.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424.93亿元,比2009年增长21.6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86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988元,分别比2009年增加1465元和489元。
  (三)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2011年底,我区12个自治县拥有公路1.27万公里,实现了乡乡通公路,大多数建制村通了公路。贵广高铁在三江、恭城两个自治县境内的工程施工进展顺利,预计2014年通车。通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12个自治县已全部实现行政村通电话。自治区对自治县水利建设投资逐年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畜饮水安全不断得到保障。保障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危房及茅草树皮房改造工作全面实施,城乡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四)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各自治县的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农业比重明显下降,工业比重显著上升,经济发展的后劲进一步增强。2011年,12个自治县实有耕地面积45127.97千公顷,有效灌溉面积为12961.17千公顷。工业发展迅速,2011年底,12个自治县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31家,实现工业总产值250.19亿元,其中恭城瑶族自治县工业总产值最高,达到63.07亿元。各自治县依据本地的特色资源,大力发展有色金属、蚕丝绸、农产品加工业等特色工业。旅游业快速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成为品牌,龙胜各族自治县接待国内旅游人数、旅游总收入等各项指标排在全区前列。
  (五)民族文化得到发展。
  12个自治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广播、电视覆盖率大幅提高。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力度加大。2011年底,每个自治县都设立了文化馆和公共图书馆,有9个自治县建起了博物馆。已建乡镇级文化活动中心125个,村级科技文化活动中心或图书报刊室646个。
  民族特色文化主要有密洛陀文化、盘王节文化、苗族传统文化、侗族传统文化、依饭节文化、毛南传统文化、彝族传统文化等。各地常年开展的民间民族体育竞技活动,有喇叭球、高脚马、三人板鞋、打陀螺、射弩、僚球、抛绣球、板凳龙、摔跤等。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壮族刘三姐歌谣》、《瑶族分架》、《瑶族服饰》、《瑶族盘王节》、《瑶族密洛陀古歌》、《侗族大歌》、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苗族坡会等。
  各自治县注重民族文化的发展。隆林各族自治县因其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曾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誉为“活的少数民族博物馆”。龙胜各族自治县将传承发展民族文化落实到建设黄洛瑶寨、龙脊古壮寨、排坊民族村、大唐湾民族山寨等民族文化示范村(点),下一步还要把龙脊梯田至龙胜温泉沿线的各民族聚居区建设成民族文化走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毛南族“肥套”、花竹帽编织技艺均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分龙节、铜鼓铸造技艺、木刻石雕也列入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六)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自治区不断加大对自治县教育的扶持力度,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两基”工作得到巩固,“普九”水平得到提高,学前教育有序推进,高中办学条件日益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2011年底,12个自治县有小学1818所,共有在校生33.64万人;有普通中学195所,共有在校生19.21万人;有中等职业学校10所,共有在校生8941人。
  (七)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服务水平不断改善和提高。
  2011年底,12个自治县共有167个卫生院;医院和卫生院共有床位7714个,比2009年增加2.78%;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01万人,比2009年增加11.96%。
  (八)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
  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有序推进。2011年底,12个自治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3.15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1亿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88.42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65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数为350.8万人,参合率达96.35%。
  (九)各自治县通过举办成立逢10周年县庆促进发展。
  上一轮自治县举办成立逢10周年县庆时,自治区支持各自治县县庆项目建设资金是2000-2500万元。从2010年起,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新的一轮自治县举办成立逢10周年县庆时,扶持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资金,每个自治县不低于5000万元。各自治县以县庆为契机,积极争取自治区有关部门,为自治县各族群众办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各县都在县庆之时,大力营造节日气氛,举办隆重热烈的庆祝活动,上级派来高规格的代表团,向各族人民致以节日的祝福,让各族群众充分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自治区各部门在自治县成立逢10周年之际都给予自治县大力支持。其中,2010年恭城瑶族自治县5296万元;2011年龙胜各族自治县5975万元;2012年金秀瑶族自治县5477万元,融水苗族自治县5430万元,三江侗族自治县5486万元;2013年隆林各族自治县5464万元,富川瑶族自治县5324万元;2014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5291万元。此外,各自治县还广泛争取社会的投资与支持,一般同期都能争取到1-3个亿的建设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县域建设与城乡风貌。
  二、我区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着困难和问题
  我区各自治县县域经济和各项事业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与全区平均水平和发达地区相比,总体水平仍然比较落后。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总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当前各自治县的普遍困难和问题是:
  (一)各自治县的县域经济总量偏小,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严重不平衡,多以资源开发、提供原料为主,深度的工业加工依然滞后。
  (二)县级财政仍普遍困难,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可用财政收入增幅远低于名义财政收入的增幅。城乡发展差别明显,整体发展滞后且发展后劲不足。
  (三)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低收入人群的状况急需解决,基层尤其是边远乡镇的公共设施和文化服务水平较低,农民群众收入增长缓慢,缺少稳定的财源。
  (四)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办法尚需细化,自治县的法制建设还要加强,部分法律规章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法律赋予自治县各族群众的许多利益还没有完全得到实现等。
  (五)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建设需求大,而上级给予的项目所需县级配套资金太多,县里难以解决,结果影响项目落实,减弱了发展后劲。
  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各自治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科学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在尽最大努力采取措施促进自治县加快发展。
  三、进一步加快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思考
  (一)逐步加大对自治县的财政扶持力度。
  随着自治区财政收入的增长,自治区将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其他方式,逐步加大对自治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上级财政在测算一般性转移支付时,要充分考虑自治县公共服务支出成本差异,所使用的系数应比其他县(市)区适当提高。
  (二)适时组织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
  按照我区前些年集中力量,组织实施“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及“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等成功模式,适时组织一次推进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的大会战。利用2—3年的时间,集中建设一批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相关项目,帮助自治县逐步完善基础设施。
  (三)适当提高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减免地方配套资金。
  按现行政策,上级部门在安排扶贫项目时,都要求地方配套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争取到的项目越多,要求配套的资金也越多。由于自治县缺乏配套资金,在争取项目时就处于被动地位,无法与经济条件好的地区竞争,这对加快自治县的发展很不利。因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要求自治区各部门在安排扶持自治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时,充分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和当地的实际困难,适当提高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减免地方配套资金,以降低自治县建设压力,促进项目更好地实施。
  (四)逐步加大对自治县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
  在自治县逐步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教育建设,实行集中办学。按照“统筹规划,逐步完善”的原则,围绕寄宿学生学、吃、住、医等,进一步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农村寄宿学校建设达到“七有”,即有规范整洁的校园、有比较完备的现代化教学设施、有满足需要的卫生食堂、有干净卫生的生活用水、有宽敞安全的宿舍、有方便的卫生厕所、有符合标准的医务室。
  (五)加快自治县城镇化建设进程。
  对自治县城镇建设的项目,优先列入计划,优先审批,在资金投入上可适当高于其他地区。编制自治县城镇规划时,注意保持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鼓励和支持自治县保护和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街区和建筑,体现当地自然、历史、人文和民族特色。
  (六)大力支持自治县发展少数民族社会文化事业。
  支持自治县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品牌,努力开发、打造少数民族文化和艺术精品。加大对自治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胜古迹和文物的保护和抢救力度,及时搜集、整理和出版少数民族古籍以及保护民间民族艺人,重视民族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和推广使用。
  加大对自治县重点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保护为主、发展利用,以民族特色文化、传统节日在自治县内打造一批知名的旅游品牌、特色民族村寨、民族传统节庆等,以旅游带动经济,以经济发展促使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

编辑:宋江波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