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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3月27日 23:57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4年3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自治区副主席  黄日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面,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我区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的基本情况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民收入倍增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2013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和《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确立了1年起好步、3年迈大步、8年齐同步的“138”三步走战略,明确了14个市“冲七超九破万”3年任务(即到2015年,百色等2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冲破7000元,柳州等6市超越9000元,南宁等6市突破1万元)和“再翻番”8年目标。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大力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在经济增长放缓和糖料蔗、生猪等农产品价格下跌的情况下,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791元,同比增长13%,比全国平均增幅高0.6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8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为3.43∶1,基本实现了“1年起好步”的目标。
  ——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2013年全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712元,同比增加466元,增长20.8%,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8个百分点,成为2013年我区农民增收的第一动力;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39.9%,比2012年的37.4%提高了2.5个百分点,比2011年的34.8%提高了5.1个百分点。
  ——家庭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2013年全区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3420元,同比增加186元,增长5.7%,其中第一产业收入2943元,同比增加117元,增长4.1%;二、三产业收入477元,增加69元,同比增长16.8%。家庭经营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50.36%,对农民增收的基础支撑作用仍然强劲。
  ——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随着我区农村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增加和租赁、乡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土地流转的加快,2013年全区农民人均租金(包括房租、农业机械、田亩租金等)收入同比增长25.3%,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同比增长1.2倍。在以上因素拉动下,2013年全区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71元,同比增加17元,增长30.7%,在四大块收入中增速最高。
  ——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在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带动下,2013年全区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588元,同比增加115元,增长24.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
  2013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一是发展优质粮食促增收。2013、2014年自治区财政分别安排1200万元、1350万元,用于奖励种粮大户、粮食合作社和先进单位,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2013年全区粮食总产突破300亿斤大关,达到304亿斤,创2001年以来最高水平。稻谷价格虽有所下降,但由于产量增加,农民出售粮食人均增收18元。二是发展经济作物促增收。2013年,糖料蔗总产7809.09万吨,蔬菜总产2435.62万吨,水果总产突破1100万吨,桑蚕总产32.36万吨。水果和蔬菜价格普遍上涨,分别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69元、21元;蚕茧出售价格上涨12.7%,促进农民人均增收11元;由于产量增加,在价格下降的情况下,农民出售糖料蔗人均增收13元。三是发展水产畜牧业促增收。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出台《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强做大水牛奶业的意见》。2013年全区肉类总产量420万吨,水产品产量319.03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2%和5.1%。农民出售猪肉、牛肉人均增收37元、13元;渔业人均纯收入96元,增收23元,同比增长31.3%。四是发展林业促增收。深入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大力发展特色林业和林下经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2013年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85元,同比增长23.2%。五是发展非农产业促增收。2013年全区农民从事二、三产业人均增收分别为11元、57元,同比分别增长14.3%和17.5%。
  (二)着力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一是大力推动农民转移就业。2013年投入培训资金2.75亿元,开展“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渔民转产转业培训、水库移民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贫困家庭子女学历教育培训等,提高农村居民非农就业能力。2013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82.68万人次,其中区内跨县转移就业新增32.47万人次,跨省转移就业新增50.21万人次。二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实行全区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并失业的,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免费的失业登记,平等享受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和针对失业人员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三是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创业。大力实施“扶微”工程,向符合自治区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农民新创办企业提供资本金补助,农民工已占全部新创办微型企业主的76%,成为我区微型企业的主力军。2013年全区农村居民本地非农务工(离土不离乡)人数同比增长5.2%。调高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增幅普遍达20%以上,14个市城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均已突破1000元;农村居民本地非农务工平均月工资水平达到2082元,外出农村居民务工月平均工资2583元,同比分别增长20.6%和8%。
  (三)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作用,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一是提高农村土地收益。加快土地流转,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小块并大块”,在崇左市6县、南宁市马山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实施30万亩“小块并大块”,发放奖补资金2832.69万元,2013年全区土地流转率提高到16.2%。提高农民土地征收补偿收益,2013年1月1日起全区各地征地补偿标准平均上调12%。二是提高林权收益。全区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60亿元,市级覆盖率达到100%,县级覆盖率提高到70%。全区落实政策性森林保险投保林地面积达到2596.48万亩,森林保险覆盖率达到11.1%。三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2013年全区投入44亿元财政补贴资金,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75万户,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投资113.63亿元。
  (四)提高农村保障水平,推动农民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一是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标准。2013年筹措资金189.2亿元,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标准,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中央规定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5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均补助水平由74元提高到84元,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行政村农村居民生活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6元。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9%,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2.3%。二是增加生产补贴。2013年投入69.75亿元,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防护林工程造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粮食订单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林业和渔业生产用油补贴、新建沼气池补助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是加大救灾和灾后重建投入。2013年投入7.6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重建等,投入1.35亿元支持遭受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的灾民开展生产生活救助。
  (五)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一是突出抓好产业化扶贫助增收。2013年,新增“十百千”示范工程项目县15个,项目县总数扩大到40个;积极发挥龙头企业覆盖带动作用,新认定扶贫龙头企业55家,扶持扶贫龙头企业179家,项目覆盖近2000个贫困村、50万农户。二是不断加大到户扶持力度。把常规扶贫产业补助到户最高标准从每户3000元提高到3500元,继续抓好到户扶贫贷款工作,在10个重点县开展扶贫小额贷款奖补试点。三是不断加大扶贫培训力度。完成培训31.8万人次,进一步提高贫困对象自我脱贫致富能力。四是强化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将符合条件的23.4万名农村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与1.7万户贫困残疾人开展结对帮扶助残脱贫,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技术技能培训和子女教育补助力度。2013年,全区3000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4170元,同比增长15%,比全区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21万人,减幅达16%。
  (六)加强农业农村基础条件建设,夯实农民增收基础。一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年投资35.44亿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30个,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346万亩。二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2013年完成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120亿元,扎实推进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40个、山丘区“五小水利”专项工程县建设32个;水库除险加固完工1048座,是上一年的2.1倍。全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36.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02.6万亩。三是推进农业机械化。2013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53亿元,补贴机具22.5万台套,受益农户19.5万户,拉动农民投资约20亿元。农机总动力达3382万千瓦,各类拖拉机拥有量165万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42.9%。四是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积极推进建制村道路通畅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2013年完成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5231公里、通畅率达82.6%,388.1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完成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18亿元,有效解决了农村中低压配网线路和台区重过载等问题。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支持边境44个乡建设,完成708个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实施村屯绿化美化,2013年完成村屯绿化2159个。五是强化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增15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和2000个农村体育场所。
  (七)积极清理规范涉农收费,不断减轻农民负担。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逐一审核规范了各项涉农项目的收费对象、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一是规范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严禁有偿补课,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通过学校强迫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二是严格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三是对列入国家强制免疫的畜禽疫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四是免征3项保护费用。2013年1月起取消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8月起免征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八)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在田东等6个县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在象州县开展“整乡推进”试点,在玉林市湘汉村开展农村“六权”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已发证面积2078.1万公顷,发证面积和发证率排全国前列;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1.9万宗,占应发证宗数的59.6%;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781万宗,占应发证宗数的89.7%。二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12个市实施了统一的“一元化”户籍登记制度,涉及人口4455万人,占全区户籍总人口的82.99%,跨出了消除城乡差别关键的一步;进一步放开县市城市落户条件,在6个市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全区已组建36家村镇银行、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2家县域小额贷款公司、14家县域融资性担保公司,“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量持续增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已为364万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建立61个信用乡镇、756个信用村。“三农”保险业务快速拓展,2013年全区共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283亿元,同比增长186%,其中提供政策性风险保障176亿元,同比增长5.8倍;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有力推动,共处理理赔1.9万起,受灾农民共获得赔款1.2亿元。四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513个,总数达到1.4万个;家庭农场从零起步发展到1045个。五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费用补贴”等方式,创新推进农业生产技术与服务全程社会化试点示范,进一步推动建立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覆盖全程的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我区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3年以来,我区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农民增收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倍增计划任务艰巨,实施压力较大。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我区只有保持每年14%以上的增速,才有可能在2020年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但2013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只有13%,比上年的14.8%下降了1.8个百分点。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要保持农民收入每年14%以上的增速,任务艰巨,压力较大。
  (二)各地农民增收不平衡,差距不断扩大。受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约,各地农民增收不平衡,并且有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2013年,河池、百色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5198元、5409元,而农民收入较高的桂林、玉林市分别达8361元、8272元,差距较大。此外,全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280元,仅相当于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7.7%、全国的59.4%。
  (三)制约农民增收的因素仍然较多,增收难度加大。目前我区农民仍然主要靠种养增收,但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空间已经不大,并且容易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而我区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增长乏力、财产性收入占比很小,成为明显短板。2013年全区农民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7.4%、24.2%。
  此外,从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实施力度看,个别地方和部门还重视不够,经费保障不足,宣传力度不够,工作推进滞后。
  对以上困难和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实施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的主要工作
  面对复杂的农民增收形势,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改革促增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狠抓重大增收措施落实,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着力突破工资性收入瓶颈,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保持和扩大农民增收良好势头,确保如期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狠抓农民就业创业,着力突破工资性收入瓶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把做好农民工工作列为2014年重点工作之一,将适时召开全区会议作进一步部署。一是加快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加强就业服务,强化信息引导,完善培训、就业和维权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农民进城务工,“十二五”期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万人次。二是大力扶持农民回乡创业和就业。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和扶持有一定技术和管理能力、积累一定资金的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县域经济,在重点镇布局和优化产业,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力争在两三年内工资性收入赶上或超过家庭经营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50%以上。
  (二)发展现代农业,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一是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扶持建设500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推进糖料蔗生产经营规模化、种植良种化、耕作机械化、水利现代化,2014年先开展50万亩试点。抓好蔬菜产业特别是秋冬菜和食用菌发展,实施果业提升增效工程,突出抓好蚕桑产业。巩固发展水产畜牧业,重点加快生猪、家禽、草食动物和水产品等优势特色水产畜牧业。大力发展特色林业和林下经济。二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推进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农业实用技术,用科技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三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一批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100亿元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四是积极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加快培育农民收入的新增长点;发展乡村旅游,力争到2015年全区乡村旅游接待游客8000万人次以上,乡村旅游收入250亿元以上。
  (三)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幅增加财产性收入。一是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认真总结推广玉林农村“六权”产权制度改革经验,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工作。二是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三是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鼓励农村各类产权(资源)进场交易。搭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住房财产权等农村产权流转的专业交易服务和信息发布平台。四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让农民更多分享农村集体经济收益。
  (四)狠抓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努力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一是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的良种、农资、农机具、造林、森林抚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林业保险等生产补贴政策,确保农民生产补贴收入不断增加。二是落实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农合等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三是落实好水库移民政策,确保库区移民收入有保障。四是落实农村残疾人保障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残疾人收入水平。
  (五)加强农业农村基础条件建设,改善农民增收条件。一是全面推进农村地区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民办公助、村民自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全区高标准农田占基本农田的比例达到40%以上。三是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库除险加固,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落实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补助政策。四是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重点解决糖料蔗机收等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五是推进农业农村防灾减灾和农村市场建设。
  (六)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在自治区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着力培育有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解决“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和“怎样种地”的深层次问题。三是全面推行“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模式,加快推动土地流转,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多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四是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覆盖全程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实施精准扶贫促增收。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将适时出台有关政策、召开全区会议,进一步部署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一是创新扶贫开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在进一步摸清我区贫困人口底数的基础上,完善扶贫开发责任体制,改革考核评价机制,创新金融扶贫服务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成效,走出一条富有广西特色、更有实效的扶贫开发新路子。二是抓好集中连片特困区域扶贫开发。全面推进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扎实做好新一轮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三是继续实施重点扶贫项目。深入实施“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开展“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加快推进“脱贫致富区”农民增收,在项目、资金、产业发展和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和重点扶持,确保到2015年完成冲破7000元目标。
  (八)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倍增计划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市、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二是加强典型示范。大力实施“百乡千村万户”收入倍增工程,各市选择1—3个县(市、区)作为倍增典型试点,在倍增典型试点县中选取100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取10个自然村(屯)、每个村选取10户示范户,共计100个乡(镇)、1000个村和10000户农户,大力培育增收典型。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把倍增计划实施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考评范围,强化督促检查,实行年度绩效量化考评,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年度目标的落实。
  我报告完了,谢谢大家!

编辑:韦娜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