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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7月28日 10:11      来源:广西人大网

关于2013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4年7月2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何小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2356.18亿元;支出总计2312.40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3.78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40.90亿元,净结余2.8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49.26亿元,支出188.49亿元,结转下年60.7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89亿元,支出2.12亿元,结转下年3.7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 464.81亿元,支出133.16亿元,结转下年331.6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教育、科技和农业支出同比分别增长6.6%、27.2%  和6.9%,均高于自治区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6.1%的增幅;区直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4.2%,是年初预算的83.6%。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关于2013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自治区审计厅对2013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自治区各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支计划较好完成。2013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分别完成预算的104.8%、92.5%,同比分别增长13.2%、0.6%。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013年中央财政下达的各项补助资金共1823.40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90.10亿元,同比增长11.1%。

 ——财政保障民生工作更加扎实。201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民生支出合计485.24亿元,占自治区本级支出的比重达到了78.7%,同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财政支出重心进一步下移,2013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占全区的比重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基层财政的民生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财税改革有序推进。推进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列方式改革,逐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预算等四本预算同步提请自治区人大审议。落实“营改增”等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4项,减少财政行政审批事项和简化财政行政审批程序,减轻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负担。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2013年自治区财政从各部门历年结余结转资金中收回1.05亿元统筹用于改善民生。优化对市县转移支付结构,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较上年增加81.96亿元,比重较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

  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并于2013年11月将整改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截至2014年6月,应缴未缴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配套资金不到位、违规发放补助资金等问题,相关部门已整改纠正;一些长期积累的、体制机制造成的年中追加追减预算过多、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相关部门也通过制定或修订相应的制度逐步规范和改善;审计发现并移送给有关部门查处的4起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结案2件,立案1件,已整改1件。

  一、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看,2013年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有效组织预算执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政收支计划,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收缴。一是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延缓征收2013年税款4988.40万元。二是部分区直部门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7.05亿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2.70亿元。

  (二)部分预算支出执行效率有待提高。一是自治区本级201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慢,执行率分别为40.2%、82.9%。二是自治区本级2012年部门预算结转资金在2013年执行不到位,执行率为72.4%。

  (三)区直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有待进一步盘活。区直113个一级预算单位2013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共114.98亿元,大量财政资金结转结余在部门,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盘活。

  (四)部分区直部门会议费和培训费控制不严。一是2013年自治区本级34个单位会议费超预算支出,41个单位培训费超预算支出。二是部分区直部门将会议费用于接待、培训等支出576.31万元,将培训费用于接待、会议、考察等支出722.13万元。

  (五)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审计抽查发现自治区本级2013年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有部分未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审计抽查北海、钦州、防城港等三市中央、自治区下达的部分专项资金发现,2.82亿元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和使用;127.65万元专项资金和项目配套资金被项目实施单位占用;25个使用专项资金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041万元。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厅对自治区公安厅、商务厅、供销社、测绘地理信息局(以下简称“测绘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水文水资源局(以下简称“水文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文联”)等7个部门及所属31个单位和1所区直属高校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47.5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财政财务收支日趋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待加强。一是广西商业学校等8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部门上年结余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等编入年初预算。二是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学校教育收费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导致收入预算数与决算数相差较大。三是自治区测绘局等6个单位有45个项目未实施,涉及预算金额5535万元,有54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项目预算约束力不强。

  (二)部分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桂林市水文水资源局等3个单位截留非税收入发放奖金、补助及劳务费38.29万元。二是广西中医药大学未按规定设立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三)部分单位未按批复预算安排支出。一是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等3个单位无预算支出353.73万元。二是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等7个单位超预算支出643.47万元。三是自治区文联等6个单位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项目资金1608.31万元。四是广西地理国情监测院等5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873.64万元。

  (四)部分单位“三公”经费控制不严。一是自治区水文局等6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272.02万元。二是南宁市交警支队所辖13个交警大队2013年车辆燃料费支出控制不够严格,高于正常支出水平。

  (五)部分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完全执行到位。一是广西梧州商贸学校等6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划拨5282.84万元至其他账户。二是部分单位公务卡结算有待加强。如自治区商务厅2013年应使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39.44万元,违规结算比例为35.9%;自治区供销社及所属单位2013年现金支付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事项282.55万元。

  三、涉及民生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财政扶贫资金审计调查情况。从审计调查的马山、宁明两县的情况看,2012-2013年财政扶贫资金共投入2.08亿元,涉及425个项目,有效改善了当地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在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超范围发放扶贫资金371.61万元。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向贫困村的比例未达要求。三是4个单位在项目管理费中列支行政工作经费65.55万元。四是9个单位以虚假信息套取扶贫资金237.96万元。如马山县远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虚假会计报表于2010年申报为广西扶贫龙头企业,套取2011-2013年财政扶贫贴息219万元。五是部分扶贫项目未达预期效果。

  (二)水库移民新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从审计的北海、钦州等5个市及所辖县(区)的情况看,2012-2013年水库移民新村建设专项资金共投入3.58亿元,用于新村建设、村屯道路、桥梁等项目建设,改善了142个移民村民小组交通条件,受益移民群众17.67万人。但在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程管理不到位。主要是:一些工程内容变更较多且部分变更未按规定报批;一些项目工程资料欠缺,手续不完善;部分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市级验收等。二是11个县(区)的243个已完工项目未按规定的比例预留项目质保金。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如个别地方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户管理,部分单位账务处理、发票管理不规范等。

  (三)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及资助资金审计情况。从审计调查的隆安、覃塘等28个县(市、区)的情况看,2011至2013年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及资助专项资金共投入11.81亿元,进一步改善了幼儿园教学环境和条件,有效解决了困难家庭幼儿入园难问题。但审计也发现,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6个县(区)1898.80万元未及时拨付或使用。其中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未及时发放在园幼儿补助金176.75万元。二是有7个县(区)未足额安排学前教育地方配套资金991.90万元。三是个别幼儿园私设“小金库”33.65万元,违规发放、冒领入园补助2.66万元,乱收费3.72万元。四是部分建设项目报建、变更和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善。五是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3065.68万元。

  (四)学生资助资金审计情况。2010至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四项资助资金共投入14.87亿元,覆盖全区74所高校,有效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的状况,促进了我区高等教育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50所学校违规发放资助资金共75.62万元。二是有6所学校未足额、及时发放资助资金123.37万元。三是有6所学校资助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涉及资助资金2294.36万元。四是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个别教师冒领国家助学金3.45万元。

  (五)陆地边境0-3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资金审计情况。2013年自治区边民生活补助资金共3.66亿元,涉及防城、靖西等8个陆地边境县(市、区)33.73万边民,有效改善了边民生活条件,对维护边境地区稳定、加强守土固边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审计发现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4个县(市、区)补助资金的预算不足,造成资金缺口1441.73万元。二是未严格按规定程序确定补助对象。有7个县(市、区)仅以户籍为条件认定补助对象、未核实住房和土地条件,补助对象复核结果未按规定地域公示。三是补助资金发放审核、监控不到位。有7个县(市、区)违规发放补助资金34.28万元。

  (六)“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专项资金审计情况。2012至2013年,“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专项资金共6.47亿元。从审计的区直高峰林场、南宁市、平果县等16个地方、部门(单位)的情况看,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以及相关单位较好地完成年度任务,在山下绿化方面发挥了较好的引导作用。但审计发现在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4个市的专项资金3380万元闲置于财政部门。二是3个项目支出进度慢,尚有774.41万元未支出。三是个别县(区)财政部门拖欠项目资金860万元。
   
  (七)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审计情况。从审计调查的柳江县、北流市和都安瑶族自治县情况看,3个县(市)2011-201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共投入财政资金4.32亿元,涉及53个乡镇、2.41万户农户,在改善民生、帮助农民解决最基本住房安全需求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审计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按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补助资金1517.10万元,涉及农户1758户。其中北流市扩大补助对象范围和标准发放630户1103.22万元。二是发放程序不合规。部分农户改造指标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部分危房的危险性评定未经公示即申报或批准。三是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农户纸质档案中的材料不完整、填写信息不准确;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部分农户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四是都安瑶族自治县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危房改造占比较低,未能体现重点对最困难群体的危房进行改造的原则。

  四、市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13年对贵港市、玉林市和贺州市本级2012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三市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财政决算报表的数据基本真实。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一是部门预算未将上年结余列入下年预算,涉及金额5.67亿元。二是20.18亿元预算资金未及时使用,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率较低。四是预算支出不合规。主要包括:无预算安排支出1.18亿元,超预算支出1030万元,超范围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24.69万元,超范围使用排污费155.48万元。五是3.94亿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六是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未全面执行,公务卡使用有待加强。

  五、全区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全区截至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截至2013年6月底,全区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70.7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230.8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027.58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债务资金的投入,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审计发现债务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县两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二是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三是部分市县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四是部分市、县政府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

  此次全区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结果已按审计署要求向社会公告。

  六、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2013年共安排财政资金75.44亿元,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审计,取消或停止578户保障对象资格,规范资金管理7987.56万元,追回住房租赁补贴资金62.41万元,促进相关单位出台和完善有关制度文件21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2.17亿元。二是部分保障性住房存在分配不规范、改变用途、长期空置以及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三是部分危旧房改造项目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土地供应和使用不合规。四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影响工程质量。五是部分市县未完成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七、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3年共对全区56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累计完成投资共932.51亿元,在扩大内需、加强宏观经济调控以及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审计,核减工程价款8570.75万元,收回被占用资金、挽回损失2.05亿元,促进相关单位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13项。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项目征地拆迁缓慢,影响施工进度。贵港二线船闸工程等9个项目存在部分路段征地拆迁缓慢,导致部分施工段无法顺利施工。二是部分项目施工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等10个项目的少数施工单位存在部分施工方案审批手续不完善、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三是部分项目监理履职不严谨,违背合同约定。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等6个项目的个别监理单位未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存在未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投入监理人员、未按监理规范及时旁站和平行检查等问题。四是部分项目多计工程价款。隆林至百色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等8个项目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款8570.75万元。五是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账务处理不正确。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等23个项目存在专项资金未设专户、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

  八、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13年对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铁投公司”)、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有色集团”)两家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部分所属企业。审计结果表明,两家企业及所属企业所提供的201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总体真实、完整,但在经营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两家企业个别所属企业投融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未经自治区国资委报批或备案,涉及金额9.77亿元。二是广西有色集团未经批准,挪用银行流动资金贷款6.36亿元建设集团办公楼、商住楼。三是广西有色集团违规为负债较高的投资企业提供担保7.61亿元。四是广西铁投公司个别所属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虚增收入52.87万元。五是广西铁投公司所属企业广西冠信公司部分领导、职员兼职领取薪酬共20.70万元。

  九、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授权,对世界银行贷款广西柳州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等12个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国外贷援款项目总体运行状况良好,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效果明显,有力促进了我区农业生态建设、城市环境治理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亟需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公路发展三期项目等2个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1.09亿元。二是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北部湾城市发展项目等2个项目部分工程设计未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合计1368.84万元。三是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梧州城市发展项目等2个项目相关单位未及时拨付或发放项目资金2859.65万元。四是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公路发展三期项目未及时缴纳代扣税金893.42万元。五是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西南边境城市发展项目等2个项目的部分业主和施工单位应缴未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劳动保险费1055.25万元。

  十、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相关被审计单位整改。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自治区审计厅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计要情13份,涉及重大问题26个,提出审计建议33条;向相关地方和部门发出审计重要情况转送函32份,涉及问题76个,问题金额93.51亿元;向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9件,涉案人员14人,涉案金额2489.78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根据审计建议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截至2014年6月底,部分未及时拨付资金已拨付到位,部分违规发放资金已追回,部分挤占挪用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兼职领取薪酬、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已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十一、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管理,加强上述三类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的可行性和可控性。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加大支出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加大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时监控力度,提高公务卡结算比率,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水平。及时跟踪项目执行情况,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减少资金滞留。定期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摸清底数、加强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处理,结合预算编制,切实消化和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深化财政对下转移支付改革,强化专项资金管理。适时适度提高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占比,降低专项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着力解决事权与财权不相匹配的问题。结合各类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特点,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四)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规范政府举债机制,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化解现有债务,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报批备案制度,防范因错误决策导致的经济损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建立健全财政收支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财政收支的监督机制,细化和落实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惩治和整改力度,把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为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加快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区建设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目标而努力!

编辑:刘歆瑷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