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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5月28日 18:51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情况的报告


——2014年5月2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吴宇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我区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主要措施
  扶贫开发是我区头号民生工程。为实现我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启动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从组织上加强了领导,出台了《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明确了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的扶贫攻坚总目标。三年多来,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及各级党委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扶贫开发攻坚工作。2012年3月6日,自治区对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主席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13位自治区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担任副组长,53个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加强了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力量。各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也参照进行调整充实。最近,自治区又将根据部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工作有变动的实际,调整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成员,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履行职责提供了保障。2013年10月彭清华书记亲自率队到自治区扶贫办调研,对创新扶贫方式方法,走出一条富有广西特色、更有实效的扶贫开发新路子作出重要指示。陈武主席多次深入到河池、百色等贫困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对做好下一步扶贫开发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自治区四家班子领导、两院主要负责人都选择一个重点县作为扶贫联系点,亲自挂点扶贫。各级党委政府也都从当地实际出发加大工作力度。
  (二)强化政策支持,行业扶贫扎实开展。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自治区出台了28个配套文件。根据《决定》和配套文件确定的责任分工,自治区发改、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民委、教育、卫生计生、住建、国土、文化、广电、库区移民、旅游等部门认真履行行业扶贫职责,在政策和项目资金安排上,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农信社、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扶贫产业,帮助贫困群众增收。
  (三)积极争取支持,加大财政扶贫投入。经过积极汇报争取,2012年9月,国务院扶贫办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加快广西2012—2020年扶贫攻坚进程合作协议》,确定在我区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攻坚规划、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程的实施,以及国际扶贫交流合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三年来,原国务院扶贫办范小建主任先后6次到我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调研、指导扶贫工作。现任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上任不到一年已3次到我区指导检查扶贫工作。国务院扶贫办在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等专项规划中给予广西倾斜照顾。2011年—2013年,中央下达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6.62亿元,平均年增幅达16.8%。2011—2013年共安排我区13个中央彩票公益金试点项目县,累计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1.775亿元,2013年安排我区“雨露计划”实施改革试点县从原来的6个县增加到12个县,均是获得支持较多的省区之一。2011—201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共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0.65亿元,年平均增幅超过26%。通过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利用财政扶贫贴息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向扶贫龙头企业累计发放扶贫项目贷款近50亿元,向贫困农户发放扶贫到户贷款超过35亿元,较好地弥补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不足,为推动我区产业化扶贫、增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拓宽了投入渠道。此外,市、县财政投入扶贫开发的资金也有较大幅度增长,为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专项扶贫。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确定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就业促进、扶贫试点等专项扶贫工作。30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全面启动实施。2011—2013年,全区100多家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村的种养业进行了对接,辐射带动贫困群众发展水果、药材、桑蚕、甘蔗、茶叶等特色优势种植业388万亩(含低产改造),发展养殖牛、羊、猪等大牲畜38万头,饲养家禽近700万羽;利用产业扶贫资金支持完成种植121.21万亩、低产改造62.25万亩、饲养家禽513.78万羽(只)、饲养家畜25.95万头、水产养殖667.3万公斤,受益贫困农户近60万户;实施扶贫易地搬迁5.2万人;开展贫困地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72万人次。
  (五)广泛动员,扎实推进社会扶贫。国家水利部、国家林业局选派12名干部在我区挂点扶贫,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定点帮扶广西全面开展,滇桂黔省际联系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南宁成功举办,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推进会于本月18日在百色召开。区、市、县三级共落实定点扶贫的帮扶单位7677个,三年共投入帮扶资金47.615亿元(含引进资金),驻桂部队也为我区扶贫开发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区选派3000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3万名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得到有效加强。全区1022家企业参与扶贫,投入近6亿元支持贫困村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区内市、县对口帮扶落实帮扶资金1.2446亿元(含社会捐助)。广东省对口帮扶资金1.388亿元(含社会捐助)。同时引进外资1.3271亿元用于扶贫事业,承办2届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和多期国际扶贫官员研讨班,为我国开展扶贫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开展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为精准扶贫奠定基础。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关于“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帮扶”的要求,2012年我区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各地按照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部署,精心组织,按照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开展扶贫对象识别工作,摸清了贫困人口分布,并录入了国务院扶贫办开发的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纸质档案,实现了“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为在大扶贫格局下,开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搭建了工作平台。
  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13年全区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634万人,比2010年减少378万人,减少37.4%。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3.9%下降到14.9%。二是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改善。三年共为3000个建制村修通沥青(水泥路),在贫困地区修建屯级道路13812条15471公里;解决近1000万农村居民和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顺利推进,已通电的村屯全部解决听广播、看电视难问题;完成63.72万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三是产业化扶贫带动群众增收效果明显。2011年10月“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正式启动以来,共扶持了40个重点县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项目,项目覆盖贫困地区1345个行政村12.8万农户。四是扶贫培训取得新进展。2011年以来,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学历职业教育4.9万多人,资助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短期技能培训7.2万多人。通过接受培训和教育,贫困地区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就业率达95%以上。五是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我区农村扶贫开发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事关我区“两个建成”大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受历史、自然、社会等方面原因的影响,我区贫困地区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科学、不适应、不到位、不可持续的问题。
  (一)贫困状况依然严峻。尽管这几年我区减贫步伐较大,但2013年全区农村贫困人口仍有634万人,贫困发生率达14.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4个百分点,贫困人口总量排在全国第5位,在西部12个省区市中仅次于贵州、云南省,排第3位。贫困发生率列全国第8位。贫困地区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也明显落后,边远山区小孩上学难、群众看病难、文化生活贫乏等问题依然突出。我区贫困地区大多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产业发展难,脱贫难度大,已解决温饱的群众因灾、因病返贫问题突出。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二)扶贫开发机制亟待改进。一是目前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一样,政绩考核偏重国内生产总值,导致贫困地区领导干部在扶贫开发方面下功夫不够。一些地方热衷争当贫困县,但扶贫资金却没有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二是虽然建立了贫困农户档案,但总体缺乏连续性、全面性,个别地方没有做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不少地方没有因户施策、根据致贫原因落实针对性强的帮扶措施,扶贫精准度低,存在“大水漫灌”现象。三是扶贫开发一方面投入不足,另一方面投向分散,使用效益不高,资金渠道多,监管难度大,一些地方甚至出现贪污、浪费、滞留、挪用现象。四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导向不科学,主要根据贫困因素分配,导致大家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争取资金上,对如何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效益重视不够。五是金融支持扶贫机制尚未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撬动金融资金的机制不完善,金融扶贫风险的分散机制和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经营成本高,金融服务扶贫开发力度有待加强。
  (三)扶贫开发管理体制需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负总责、市重协调、县抓落实、乡(镇)推进”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各级职责不够清晰、边界不够明确、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县、乡的责任主体、落实主体不够明确,缺乏资金项目调配权,责权不对等,不利于县级整合资金,集中用于重大扶贫项目,解决突出贫困问题。
  三、我区农村扶贫开发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安排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十分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调研,在许多重要场合、重大会议上反复强调扶贫开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新时期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去年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对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作出了重大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调研、指导扶贫开发工作。彭清华书记强调,要创新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实行扶贫开发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机制,完善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努力走出一条富有广西特色、更精准有效的扶贫开发新路子。陈武主席强调,要按照“简政放权、高效安全”的原则,对涉农资金进行清理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以扶贫绩效为导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机制,给予县级更灵活的项目资金调配权,把“大水漫灌”变成“滴灌”,实现精准扶贫。
  下个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召开全区扶贫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作出新的全面部署和安排。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新阶段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大体的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解决制约扶贫开发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完善大扶贫工作格局,激发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区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改革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一是完善扶贫开发责任体制。全面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责任落实到县、乡,建立以县乡为主体、有职有权、权责对等的扶贫工作机制。自治区、市两级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规划制定、资金项目监管、工作指导推进和扶贫考核上。二是建立以扶贫绩效为导向的考评机制。对片区县、重点县突出考核扶贫开发成效,并以此作为衡量片区县、重点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三是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一方面,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最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为识别的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建设全区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精准扶贫。另一方面,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干部,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一一对应予以扶持,实现对口帮扶。四是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切块到县,其他相关行业部门涉农资金要向片区县、重点县倾斜。各项扶贫和涉农资金除中央有明确的项目投向规定外,县可整合集中使用。加大竞争性和扶贫绩效在资金分配中的权重,逐步建立以扶贫绩效为导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建立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主管单位报账流程,构建覆盖全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时监控系统。五是创新金融扶贫服务机制。增加财政贴息资金,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提高贴息标准,适当放宽贴息额度。探索利用财政资金设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奖励资金。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积极稳妥发展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鼓励开展贫困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扶贫对象参加农业保险。六是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定点扶贫、对口扶贫协作在社会扶贫中的引领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七是建立加快脱贫的政策导向,对扶贫成效显著的片区县、重点县给予奖励,鼓励脱贫。
  (二)着力推进各项扶贫重点工作。一是着力推进产业化扶贫。加大力度培育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养种养殖能手、致富带头人。鼓励企业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有土地资源的扶贫对象发展家庭经济,或以引导其通过土地流转获取股份分红,并通过到产业基地就业等方式实现增收致富。健全贫困地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完善流通网络。二是着力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对扶贫成本高、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群众,加大力度实施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各级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同时整合各类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创新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合力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确保搬迁群众实现“搬得出、留得住、有社保、有出路”。三是着力推进教育扶贫。提高片区县、重点县义务教育水平。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贫困地区新成长劳动力都能接受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培训。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学历教育予以重点扶持。支持职业院校开设特色优势专业,培育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区内对口支援机制,鼓励区内较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职业院校。鼓励社会公益资金通过多种形式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执行定点帮扶制度,落实县、乡两级干部定人、定向联系帮扶责任,每位干部负责联系若干个贫困户子女,全程跟踪,直至完成学业和就业。四是着力推进特色旅游扶贫。挖掘贫困地区旅游资源,依托特色旅游资源,发挥精品景区的辐射作用,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围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建设,结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搬迁、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传统村落及民居保护等项目建设,对有旅游资源优势的贫困村屯,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对发展特色旅游扶贫给予重点支持。五是着力推进文化扶贫。继续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及篮球场、戏台等文化公共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统筹有线电视、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等多种方式,提高电视覆盖率。支持挖掘、整理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六是着力推进信息化扶贫。推进贫困村屯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整合开放各类信息资源,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七是着力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健全片区县、重点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开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提高门诊统筹和重大疾病补偿比例,有效缓解“因病返贫”问题。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八是着力推进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新农保和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县县委书记、县长,乡镇书记、乡镇长是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连片特困地区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乡镇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二是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各级要制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强化组织实施扶贫规划、解决扶贫重大问题、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等职能。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扶贫规划制定年度扶贫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为重点,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班子,带队伍,选好配强贫困村领导班子,突出抓好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优先安排大学生村官到贫困村工作。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四是强化扶贫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为扶贫开发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特别是片区县和重点县要配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充实工作力量。片区县、重点县的乡镇要有扶贫工作机构,其他有扶贫工作任务的乡镇要落实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五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认识舆论宣传对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作用。努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从组织领导上强化措施,从工作方式上加强创新,积极宣传扶贫开发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凝聚传递正能量,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支持扶贫开发事业,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
  尊敬的彭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大力支持我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许多人大代表深入贫困地区调查研究,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建议。今后我们将更加自觉地接受自治区人大和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实现我区“两个建成”和贫困群众早日过上小康生活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宋江波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