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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5月28日 19:28      来源:广西人大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4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4年5月2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章远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自治区人民政府向本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2014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4年5月19日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2014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最近国务院批准核定了2014年中央代我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108亿元。由于此次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未能纳入2014年1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治区本级预算,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发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对2014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进行调整,增加自治区本级债券收入108亿元,并对其支出也作出了安排。
  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对108亿元债券收入的支出作如下安排: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5亿元,转贷各市县政府债券73亿元。自治区本级安排的35亿元具体项目为:一是安排自治区本级铁路建设资金11亿元;二是安排普通公路建设资金0.5亿元;三是安排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23.5亿元,其中:普通公路建设补助资金2.5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21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中央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对10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支出,优先安排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的资金缺口,优先安排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并合理安排了各市县的资金,符合国务院相关文件的规定投向和我区的实际。调整预算收支分别按要求已列入有关预算科目。预算调整后,自治区本级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8亿元。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62.2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5亿元,增长2.09%。自治区本级转移性支出为1380.44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6.5亿元,增长7.52%。2014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各安排1942.64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各增加108亿元,增长5.89%,保持了年度收支预算的平衡。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4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是合理和可行的。同时,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2014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批准2014年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编辑:宋江波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