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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3年11月28日 10:51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区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

专题调研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专题调研工作计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专题调研组于8月至9月对我区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调研的基本做法
  此次专题调研,重点是了解和掌握近年来我区在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中,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这一平台,与东盟国家开展农业交流合作方面的情况,围绕西部经济强区建设和努力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对深入推进我区农业对外开放提出意见和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覃瑞祥副主任为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明沛为副组长的专题调研组,成员包括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以及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同时,还邀请了自治区农业厅、农垦局相关负责人一同参加调研。
  8月26日至30日,调研组赴崇左市和防城港市及宁明县、龙州县和东兴市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当地政府的相关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当地农业对外交流合作项目、边境口岸互市点等,同时与有关部门和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各地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22日,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农垦局和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对我区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农业交流合作机制逐步建立。一是自2004年始,永久落户南宁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成为我区与东盟及境外国家开展农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从2008年开始中国—东盟博览会在主会场以外设置分会场,举办中国—东盟农业专题展及中国—东盟博览会优质水果推介会。二是2009年,在南宁成功举办了“中国—东盟农业产业发展高端论坛”,发表了《南宁共识》。三是2012年,农业部正式批复同意在我区设立“中国—东盟农业培训中心”,作为承担东盟国家农业培训、交流和合作的主要场所。四是中国—东盟(百色)现代农业观光展示园和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园区、袁隆平东盟农业科技博览园等农业合作平台建设日趋完善。五是我区农业部门与越南广宁等省建立了边境农业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农业厅长联席会议,磋商边境农业合作事宜。六是我区农业部门先后与老挝、菲律宾、文莱、柬埔寨等国农业部门签署了农业合作协议,初步建立起双边及多边农业合作机制。
  (二)农业对外贸易平台建设逐渐加强。对东盟国家进出口额占全区对东盟国家进出口总额一半以上的崇左市,拥有国家一类口岸3个、二类口岸4个,边民互市贸易点14个。其中,友谊关口岸、凭祥铁路口岸为国际性口岸,水口口岸为双边性开放口岸,爱店口岸、硕龙口岸、平而关口岸和科甲口岸为双边性口岸,目前正在推进水口口岸和爱店口岸升格为国际性口岸。同时,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得到加强。2001年以来,崇左市计划口岸建设项目23项,总投资17多亿元,目前龙州那花互市点一期工程、龙州布局互市点一期工程、大新岩应互市点建设项目、凭祥浦寨通道越卡监管大门建设项目、凭祥弄怀通道、弄怀中卡海关查验货场等一批口岸建设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凭祥平而关口岸联检楼、龙州科甲口岸联检楼等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其他各项前期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农产品进出口和农业种苗出口规模不断增长。2012年,我区与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规模达13.14亿美元,比2002年1.93亿美元的贸易规模增长了6.8倍,年均增长21.1%。其中,我区出口东盟国家农产品113.2万吨,出口金额8.2亿美元,比2002年的出口额增长8.63倍,年均增长24.1%。我区进口东盟国家农产品108.2万吨,进口金额4.94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5.1倍,年均增长17.7%。我区万川种业有限公司每年出口越南杂交水稻种子2000吨以上,约占我国出口越南杂交稻种子总量的20%,帮助越南提高水稻单产6%以上,每年出口越南蔬菜种子300吨以上,占我国出口越南蔬菜种子总量的60%。目前,越南新种桑园中10%桑树是我区的桑品种“桂桑优62”、“桂桑优12”,饲养的蚕种约有1/3是我区的“两广二号”。
  (四)农业对外投资和引进外资初步形成规模。据统计,我区共有30多家企业开展农业境外投资,协议投资总额18199万美元,中方协议投资额15848万美元。投资领域重点为木薯、稻谷、果蔬等的种植与加工,投资目的地包括越南、柬埔寨、缅甸、老挝等东盟国家。投资项目主要有越南归仁木薯产业项目、广西国宏柬埔寨大米加工项目、缅甸丰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中国—柬埔寨农业促进中心、金谷集团有限公司(柬埔寨)等。其中,广西农垦明阳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越南归仁木薯产业项目投资金额6180万美元,是我区在境外最大的农业投资合作项目。
  2004年以来,东盟国家外资企业在我区投资农业项目40多个,投资总额超过16亿美元。其中,投资规模比较大的企业有:印尼金光集团投资的林纸浆一体化项目、马来西亚SSF集团投资公司投资的中国东盟西南水产专业市场、马来西亚海隆友联合作(马)有限公司投资的广西佳茶林业有限公司、马来西亚蔡崇荣先生投资的桂林海洋世界有限公司、马来西亚黄金来先生投资的南宁诚兴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
  (五)对外农业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初步取得成效。在柬埔寨,我区农业部门实施了柬埔寨户用沼气示范与推广项目,援建户用沼气池,配套改厕、改厨、改栏和技术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我区农业部门正与柬埔寨有关部门积极筹建中国援助柬埔寨农业项目—中柬现代农业技术合作中心,计划在柬埔寨建立一个占地60公顷的以粮食、能源作物为主,果蔬经济作物和禽畜养殖为辅的有机生态循环现代农业技术综合示范中心。在老挝,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老挝占巴塞省政府农林厅在巴松市合作建立了60公顷“中老农业合作试验基地”,引进了一批当地没有的先进农业技术、品种和设施。2012年,农业部决定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老农业合作试验基地”的基础上建设“中国—老挝合作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推动两国在农作物良种繁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农作物品种综合试验以及新品种展示与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合作。在文莱,我区农业部门积极推动相关企业在斯里巴加湾市郊和巴东地区实施“中—文合作研发水稻试验示范项目”、“文莱鸣铭农业产业园”等项目并初获成功。在越南,我区农业部门开展杂交水稻组合和瓜菜品种的种植示范,筛选出适应越南中北部种植的水稻品种组合17个,蔬菜品种16个。
  (六)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建于2006年4月的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是全国9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之一,是我区唯一的关于桂台农业合作的试验区。经过几年的努力,试验区已经成为我区开展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成为玉林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和我区重点发展现代农业产业的密集地。试验区初步建成了台湾农业新品种种植示范基地、台湾甘蔗种植示范基地、玉林巨东福昌种猪研发繁殖基地、示范花卉基地、特种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基地以及绿满地优质提子种植示范基地等。钦州市钦南区台湾农民创业园是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种植、加工、物流和休闲4个功能区同时推进,发展势头很好,潜力巨大。
  (七)跨境动植物疫病防控合作取得新成效。2008年以来,我区农业部门与越南广宁、谅山等边境省植保、兽医等部门签署了动植物疫病防控合作备忘录,并在备忘录框架下组织实施了“中越边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试验站建设技术支持”、“中越禽流感防控技术培训”、中国广西—越南广宁植物病虫害防控等项目,积极推动与越南广宁、高平、谅山等边境省开展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合作。我区农业部门帮助越南广宁、高平和谅山3个边境省各建立1个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试验站(诊断实验室),并援助相关仪器设备和诊断试剂。同时,通过加强农作物和动物病虫害疫情信息交流,及时掌握病虫害发生情况,极大提升了越南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监测能力和水平,也为我区及全国做好动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控提供了科学依据。目前,我区边境纵深50-100公里的范围内已进行畜禽A类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逐步建立了中越边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阻截带。我区植保部门在分析全区各地水稻害虫发生动态信息的基础上,参考越南边境省提供的水稻害虫发生信息,共发布水稻害虫发生趋势预报100多期,指导粮食防治面积超过3.5亿多亩次,避免粮食损失1700万多吨。
  三、当前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关于农产品贸易方面。一是农产品贸易形式以低层次为主。目前我区与东盟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是以边境小额贸易和互市贸易形式为主,且农产品贸易只限于“买进卖出”的过境贸易,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服务等深层次交流较少。二是农产品贸易市场过于集中。我区农产品出口对象主要为越南,对外市场过于单一,农产品贸易多元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较低。一旦越南设限或提高门槛,容易导致正常的农产品贸易受阻。
  (二)关于对外投资方面。一是企业实力弱。我区到国外投资合作的大多数农业企业存在投资规模普遍较小、技术装备普遍落后,加工、生产和研发能力不强,产品竞争力较差,抵御风险能力弱等问题。二是缺乏国际化、专业化的高素质人才。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难以招聘到高级复合型人才,尤其是涉外财务资金管理、国际贸易、国际经济投资管理等人才。如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项目在招聘语言(中文、印尼文)通、专业技能高、适合公司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比较难,缺少具有国际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经验的园区建设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人才。三是缺乏资金。如我区农垦“走出去”项目投入建设的资金大部分是银行贷款,且投资的项目又属于搭建园区平台或农产品加工行业,投资周期长,收益低,项目尚未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回报,导致资金紧张,企业面临较大的可持续发展压力。
  (三)关于政策和服务方面。一是鼓励支持企业到东盟国家投资的政策不够完善。无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在自治区层面,还没有建立起一套海外投资的贷款、担保、保险等方面的法规政策体系,特别是投融资政策支持力度亟待加强。二是一些农产品和农资进出境渠道不够通畅。从口岸入关原料蔗手续多,时间长,税费高。入关原料蔗需要缴纳运输费、过磅费、驳车费、入场费、检验检疫费、关税等多种税费。入关原料蔗经过报关、过关、驳车入厂需要两到三天时间,甘蔗损耗较大。同时,蔗种、化肥、农药、农膜、农业机械等农资进出境限制较多。三是信息服务能力不足。由于种种原因,我区大多数企业对国外政治、经济环境和政策法律了解不足,加上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和促进企业“走出去”的服务机构,我区农业企业“走出去”困难较多。四是对台湾农业合作项目在帮助解决农民合作社存在的问题方面,力度不够大,有的优惠政策不落实。
  四、几点建议
  (一)整合农业对外合作资源。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把农业合作、对外援助与企业“走出去”有效结合起来。可以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模式,即政府先做一些前期准备工作,为企业搭建一个施展的平台,做好宣传,吸引有意的企业参与。也可以是“企业先行、政府跟进”模式,即对已经走出国门且取得良好业绩的农业项目给予一定支持。这种模式重点支持企业在国外已经开展的农业培训、种子试验示范及推广、农产品科技研发和加工项目等,一方面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更有效地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二)加强宏观指导、规划及协调合作。一是充分发挥各级联席会议的作用。各级联席会议在开展农业产业化工作中加强与国土、工商、质监、物价、水利、电力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积极争取各方面对龙头企业的支持,提高行政效能。二是强化外交服务手段,将农业“走出去”纳入国家双边或多边经贸谈判框架中,通过外交手段解决双重征税、人员签证期限较短、劳务人员限制、入境生产资料关税过高、产品返销国内征税过高等问题,推动企业更好“走出去”。
  (三)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一是建立补贴制度。建立农业“走出去”专项基金,用于农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各种补贴、贴息和紧急援助。二是放宽融资条件。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强化对境外投资项目融资支持,探索新的融资业务和渠道,积极推动银贸合作;对“走出去”的企业,凡具备上市条件的,鼓励进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建立和完善保险体系。国家通过补贴支持的方式鼓励保险公司设立专门针对农业对外投资的保险险种,主要承保企业在境外农业投资之后可能发生的异常风险。四是结合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在农产品通关、运输上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进出口能力。五是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以完善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促进台资企业和农业合作项目的发展。
  (四)完善管理与服务功能。重点加强信息化服务,建设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境外投资农业企业发展情况数据库,跟踪了解境外投资企业,做好服务。密切跟踪国外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及时收集、分析和预测农产品市场信息,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定期举办农业“走出去”交流研讨会,邀请境外投资企业和国内企业领导或专家座谈,促进企业间信息共享。

编辑:宋江波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