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明年1月27日召开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12月01日 10:49 来源:南国早报
11月28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5年1月27日在南宁召开。
会议建议大会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自治区本级2015年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等。
(郭燕群)
编辑:覃斌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