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
交付审议的第7、10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3年12月01日 09:44
(2013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二件。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议案办理高度重视,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反复与议案领衔代表进行沟通的基础上,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别于2013年10月26日和11月15日两次召开财经委委员会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李旺兰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办法的议案》(第7号)
该议案提出,我区微型企业对优化我区产业结构、扩大就业、实现增效增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区微型企业的发展还存在认识不到位、部门之间不够协作等问题,为促进我区微型企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建议尽快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办法》。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微型企业的发展,先后出台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的意见》(桂发〔2012〕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微型企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2〕30号)、《关于支持微型企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等,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对于促进我区微型企业发展起到了增强市场主体总量、优化产业结构的促进作用,对进一步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考虑到目前出台的各种政策措施时间较短,对促进我区微型企业发展的效用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另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列入了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鉴于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待全国人大修订完善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后,再结合广西实际,将有关内容进一步完善。
二、田雯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议案”(第10号)
该议案指出,当前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普遍存在建设资金来源单一、配套资金难以保障、群众筹资压力大、农村公路建设存在安全隐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普遍短缺、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等突出问题,建议尽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以解决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中存在的问题,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实现我区“十二五”建制村100%通沥青(水泥)路的目标。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农村公路是国家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和保障。200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同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11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十二五”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这些规范性文件对我区农村公路建设的职能分工、建设标准、资金补助、使用监管、工程验收、养护管理体制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扶贫规划,国家和自治区对石漠化片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补助标准已从35万元/公里提高到50万元/公里,占平均每公里实际造价的80%左右,国家和自治区资金补助已成为贫困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鉴于目前我区正在加快推进农村建制村沥青(水泥)公路建设,预计到今年底覆盖率将达到80%左右,明后两年的建设和管理养护任务将会更加繁重。考虑到解决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仍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及自治区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在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中的责任,发挥好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加大对本地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的财政投入,同时还需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深入调研,综合施策,才能确保完成“十二五”我区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因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问题进一步加强调研并完善有关管理办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编辑:覃斌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