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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的决定》审议情况的说明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6月03日 15:32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3年5月3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对报请批准的《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同意将决定交付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批准。法制委员会于2013年5月29日上午召开会议,再次对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决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本次会议表决批准该决定。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编辑:董晓龙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