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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4年11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11月25日 20:27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建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我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去年12月召开的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创新服务载体,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的基本情况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落实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召开会议,成立机构,强化了组织领导

 

  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召开之后,全区各市陆续召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大会精神,截至今年10月底,全区已有11个市召开专题大会,研究部署促进非公有经济发展工作,其余的3个市也开展了筹备工作,将于近期召开大会。14个市都成立或调整充实了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成员单位,组织领导得到了进一步强化。自治区29个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制定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年度工作要点。

 

  (二)制定配套措施,强化政策支持,优化了发展环境

 

  今年以来,各市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精神的实施方案或配套文件,放宽市场准入范围,改革工商登记,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投诉维权机制,努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等,不断强化政策支持,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据不完全统计,各市制定出台落实大会精神的实施方案或配套文件达59个。南宁市制订《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的6个政策文件,细化民间投资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优惠政策,从降低市场准入、优化发展环境、实行税费减免、加大财政扶持、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便利。柳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柳州市非公有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培育计划》、《柳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6个政策文件,在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增强服务意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深化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改革,制定一系列政策文件,释放政策“红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广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本)》等3个文件,激发民间资本投资积极性;自治区金融办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提出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做大做强、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引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措施,推动担保公司健康发展;自治区北部湾办组织修订《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提出对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投资者在项目审批、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用地支持、人才支持等方面给予优惠的政策支持。

 

  (三)拓宽服务领域,提高行政效能,提升了服务水平

 

  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各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协调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困难和问题。各市通过搭建银企合作对接平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载体,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放贷比例,缓解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困难;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和优化供地方式,解决项目用地紧张问题;推荐非公有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全区重点技术改造或重大科技攻关工程项目,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比例等,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步伐。南宁市通过举办政银企项目对接签约会,帮助广西金穗农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香蕉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等8个项目获得信贷支持25.6亿元;增加“两台一会”(借款平台、担保平台、信用协会)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审核批准94个项目进入“两台一会”中小企业融资项目库,审批42家企业加入“南宁市重点中小企业池”,“两台一会”贷款余款23.33亿元,用款企业222家。玉林市采取重点培养、专家指导、联合攻关等措施,组织非公有制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转化等,共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技术创新支持经费1000多万元,增强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行项目联合审批制,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服务效能整体提速达54.2%。防城港市组织“百名博士防城港行”科技服务活动,推动高等院校和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博士院士工作站、科技创新基地等研发品牌,建成一批有深度合作内容的校企联盟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创新服务载体,突出服务效果。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非公办、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开展“项目落实年”暨“桂商情系故乡行”活动,组织9个督查组,对2013年共建战略支点民企入桂合作发展大会签约的84个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协调解决重大签约项目在用地、用工、资金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邀请两批共230多名桂商前来我区进行投资考察,达成47个合作项目,投资总额超过200亿元人民币。自治区工信委联合财政厅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起,自治区财政对我区凡成功参与发行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的中小企业,按各企业实际发行金额的1.5%分别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在全区开展万家成长型中小企业信贷扶持工程活动,分两批选定6000家小微企业进入名录库,截至今年9月底,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名录库内企业提供超过300亿元的信贷支持;联合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南宁海关等单位出台《广西诚信企业共建联盟推荐诚信企业活动暂行办法》,帮助中小微企业用信用融资。在各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全区非公有制企业贷款稳步增长,截至9月底,全区非公有制企业贷款余额达到3902.15亿元,同比增长17.39%,高于全部贷款增速2.51个百分点。自治区金融办积极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区域集优票据、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新型融资业务,建设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拓宽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渠道。目前,我区非公有制企业上市公司19家,占全区上市公司53%;全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在库企业235家,约80%是非公有制企业。

 

  (四)安排财政预算,明确扶持重点,增加了财政投入

 

  今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了财政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力度,进一步明确扶持重点。今年1-9月,自治区财政累计筹措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6.94亿元,同比增长0.98%;其中累计安排非公有制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1.73亿元,同比增长30%。柳州市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奖励创新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和搭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北海市设立非公有制经济专项发展资金,合计安排1亿元,分5年落实到位。兴业县财政预算安排120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同时印发全民创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在创业补贴、创业奖励、创业培训补助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给予财政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安排项目23个,无偿补助资金5970万元,绝大多数支持对象是非公有制企业,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自治区科技厅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承担的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82项,获科技部支持经费6268万元,占我区获得支持经费的78.92%;承担自治区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94项,获支持经费1530万元,占全部支持经费的95.63%。自治区北部湾办安排1.29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广西三诺电子有限公司、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等10个涉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石化产业的非公有制龙头企业,通过推动龙头企业建设,促进北部湾经济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五)制定培育计划,举办培训活动,加强了人才培养

 

  根据《广西非公有制强优企业培育计划(2014—2017年)》的要求,今年自治区安排专项培训经费300万元,重点开展广西非公有制强优企业高级人才系列培训活动。目前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非公办已成功举办培训班6期,累计培训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管理人才300人。各市、县参照自治区的做法,普遍制定非公有制强优企业培育计划,拨出专款,加强对非公有制强优企业人才的培训。今年以来,南宁市已举办7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培训1500人次,组织非公有制强优企业管理人员200人到区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学习培训;柳州市组织2000多名非公有制企业家赴中央党校、清华、北大等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学习;崇左市先后举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专题讲座、税收政策辅导班、科技创新及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培训班等涉企培训班、讲座16场(次),培训人数1280人。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大非公有制经济人才培训力度,提升非公有制经济整体素质。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牵头举办广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读书班2期,培训100人;农业厅举办农业龙头企业培训班,累计培训超过200人;自治区金融办举办4期企业上市融资培训班,培训100人次;自治区工商联举办系列广西非公有制企业成长讲座,培训企业家1000人次。

 

  (六)增长明显,作用突出,加快了发展步伐

 

  今年以来,由于我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措施有力,服务质量提高,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各项发展指标均高位增长,所占全区比重超过或接近70%,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非公有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783.4亿元,同比增长13.2%,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69.9%;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5914.89亿元,同比增长19.1%,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65.5%;全区非公有制经济进出口额为212.60亿美元,同比增长21.2%,占全区进出口总额的77.1%;全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税收967.63亿元,同比增长7.65%,占全区总税收的69.62%;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分别达133.28万户、32.77万户,同比分别增长9.42%和21.25%;全区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达548.45万人,同比增长11.56%。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但仍有一些不足,主要有:

 

  (一)现有的政策宣传及解读有待强化

 

  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后,我区出台了3个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件及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配套实施细则,各市和各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相关的配套实施意见或方案,但由于部分政策文件宣传和解读还不够,目前一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还不完全了解文件的具体内容,不完全清楚政策“红利”。相关职能部门系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也还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机构有待加强

 

  虽然我区14市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但只有百色市落实了非公办的人员和编制,其余的都是议事机构,办公室工作人员多由市委统战部经济科兼任,缺乏有效的综合协调手段,难以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指导的作用。

 

  (三)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待解决

 

  一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主要体现在能源消耗型、资源依赖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和品牌企业少;企业新产品研发力度小,产品附加值低;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缓慢。二是融资难。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大,国家银根收缩,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很难贷到款。三是用地难。个别市、县用地指标不足,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步伐被迫放缓;各市、县征地难度加大,也影响了一些项目建设的推进。四是经营成本高。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缴纳金额和最低工资水平逐年提高等原因,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五是人才缺乏。由于受到企业实力、发展潜力等因素影响,造成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很难引进或留住高层次的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技术人员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则因薪酬偏低招不满人,用工缺口大,影响了产能释放。

 

  (四)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一是个别项目建设手续复杂,程序多,耗时长,使企业错失发展良机;二是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的政策咨询、创新指导、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维权投诉等方面的服务,还不能满足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需要;三是个别职能部门履行正常职能多,创新服务较少,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办事推诿、拖沓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策制定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好用好政策;新出台的文件需要配套政策的,要抓紧制定实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其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行政效能。

 

  (二)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强化统筹、指导、服务职能,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办公室机构、人员和经费,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探索建立召开年度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制度,提出全区年度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评比制度,定期公布各市、县非公有制企业满意度排名。

 

  (三)加强专题调研,有效解决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针对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组成若干个调研组,重点对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融资、项目建设用地、经营成本、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专题研究,提出增强我区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缓解企业融资困难,解决项目建设用地紧张问题,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解决企业人才缺乏、用工难等突出问题的解决措施,不断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四)优化发展软环境,完善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

 

  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增强各职能部门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处罚、收费的裁量权,对乱作为行为予以严厉处罚、曝光;加大宣传,积极营造全民创业的氛围。加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建设,整合自治区职能部门信息资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运行、监测、统计机制,科学设置报表和监测点。加大行业、商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力度,强化中介组织的桥梁功能和自律调节作用,促进公共性服务平台建设,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

编辑:刘歆瑗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