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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广西环保世纪行
宣传活动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3年07月25日 15:55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3年7月1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15个单位,组织开展了2013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活动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广西”为主题,重点围绕清洁乡村、保护生态环境问题开展调研、采访、监督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本届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组成之后,将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3月,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专门就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开展问题,与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广泛听取意见。5月16日,召开组委会全体会议,听取自治区环保厅、住建厅、农业厅等单位关于我区清洁乡村,保护生态环境情况的介绍,研究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有关工作。6月3日,举行2013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同日,举办记者培训班,结合宣传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就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等内容,组织记者学习培训。6月4日至20日,分三个组赴南宁、柳州、桂林、贵港、贺州五市开展调研、采访活动。6月—8月,围绕活动主题,针对清洁乡村与保护生态环境问题向社会征稿,并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开设专栏进行宣传。
  今年的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在活动筹备和开展过程中,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了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覃瑞祥为主任,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1名副部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名副秘书长为副主任,自治区发改委等单位领导为委员的新一届组委会。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与自治区环保、住建、农业等部门多次对宣传重点和调研提纲进行研究,力求提出的采访点具有充分的代表性。调研、采访期间,中央驻桂及自治区21家新闻单位选派30多名记者组成采访团,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农业厅,分别派人组成调研组,全程参加宣传活动。所到市县都能根据组委会的要求,按照宣传重点和调研提纲,协助、配合开展活动。
  (二)围绕大局,关注民生。“山清水秀生态美”是我区的亮丽品牌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好这一品牌和优势,对于推动我区科学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组委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把“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广西”作为今后五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主题,每年侧重就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方面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农村环境保护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年的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将清洁乡村,保护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宣传重点,针对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深入全区5个市8个县(区)23个村屯组织开展调研、采访,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三)立足职能,彰显特色。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牵头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时,立足人大工作职责,结合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工作重点,注重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推动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在我区有效实施。在组织调研、采访活动时,有针对性地关注环境保护基本原则、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我区环境监督管理情况、保护和改善环境情况、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情况,推动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
  (四)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今年的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在保留以往常规宣传方式、组织新闻单位集中开展采访报道活动做法的同时,有了新的改进,一是组织调研组从推进执法角度进行调研,督促和推动有关方面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根据采访报道和调研活动的不同特点,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根据宣传重点和调研提纲分别提供新闻通稿和调研材料,新闻通稿侧重于先进典型的经验和做法,调研材料则侧重于问题的调查和研究。二是在广西日报开设专栏,面向社会各界征稿,宣传正面典型,披露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呼吁和建议。三是在广西电视台开设专栏,根据集体采访、社会征稿以及人大调研等方面反映的情况,组织电视台记者作专题报道。
  
  二、结合自治区党委的重大部署和人大工作重点,力促活动取得新成效  
  
  今年的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结合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将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融入到活动之中,进一步强化人大的职能作用,取得较好成效。
  1.推动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入宣传清洁乡村与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将清洁乡村活动关于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的内容,细化为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等具体事项。既对清洁乡村、保护生态环境的成效和经验进行采访报道,挖掘、推介先进典型,倡导科学模式和务实做法;又对农村环境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活动中得到很好的体现。
  2.强化人大立法和监督职能。在组织调研、采访、征稿、开设专栏等活动中,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凸显人大在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中的主导地位。以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为载体,将清洁乡村、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作为切入点,对环境保护法、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增强农村环境保护法制意识;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区广大农村的实施情况,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做好准备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我区有效实施;发挥人大作为立法机关的优势,总结、梳理有关乡村环境保护的制度性规定,促进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环境保护立法积累经验,提高立法的科学性。
  3.宣传报道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截止6月30日,在活动正式启动不足1个月的时间里,有关报刊、电台、电视台、杂志以及互联网发表的有关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稿件达50多篇。其中,广西电视台在广西新闻栏目播发环保世纪行活动的新闻达6条,广西日报在主要版面登载的稿件也有10多篇,远远高于往年同期发稿数量。从新闻报道的稿件来看,大部分稿件已不限于对活动过程进行简单的通讯报道,而是从基层普通民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挖掘清洁乡村、保护生态环境的新闻点,积极思考、反映清洁乡村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广西之间的关系。
  
  三、全面了解我区清洁乡村、保护生态环境情况,积极思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问题  
 
   (一)我区清洁乡村、保护生态环境情况
  自治区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
  1.加强组织管理和运行管理,探索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今年4月全区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以来,自治区和各市县都成立了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派出工作队(组)实行分级包片指导推进,协调处理活动中的问题。桂林市组成17个工作队、133个工作分队、1654个工作组对清洁乡村活动进行分组分片包干指导;我区其他市县也按照清洁乡村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成立机构、制定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落实村屯保洁员和管理经费。
  2.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逐步改善村屯环境面貌。根据中央部署,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08-2010年,利用中央专项资金4573万元和自治区财政农村环保补助资金3180万元,在近100个村庄开展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以及农村地区工矿企业污染治理示范试点,约10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2011-2012年共投入资金约5.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5亿元,自治区及地方配套1.78亿元),在574个村庄实施以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为重点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受益人口200多万人。南宁市上林县巷贤镇高贤村、镇圩瑶族乡东罗村,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工艺,使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与原地形地貌、自然景观相融合,具有极强的景观效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3.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开展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积极探索配方肥推广应用机制,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三免”技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先后在8个市31个县(区)开展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其中22个县(区)获“全国生态示范区”命名,阳朔县阳朔镇和大新县硕龙镇、武鸣县城厢镇濑琶村分别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村”命名。桂林市恭城县在发展沼气建设中,逐步形成“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模式和“一池带四小”(一个沼气池,带一个猪圈、一个小果园,一个小菜园、一个小鱼塘)的庭院经济格局,先后获得“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联合国颁发的“发展中国家农村生态经济发展的典范”、“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称号。贺州市通过加强技术指导,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采用“公司+家庭农场(农户)”的生产模式,推广“猪+沼+果”生态养殖,实现养殖粪污的综合利用,降低养殖面源污染。来宾市兴宾区启动百万亩蔗区农药废包装回收试点,构建“蔗农—蔗管员—回收点—糖厂”四级农药废包装回收网络,回收处理农药废包装袋77万余个,减少1100余公斤残留农药,净化蔗区环境,得到环保部的肯定。
  4.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安排村民住宅建设、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空间布局,推动农村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改善。截止2013年6月,南宁市共完成4595个村庄规划编制,该市50户以上的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达59.42%。柳州市在2012年底完成了市辖6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80个乡镇总体规划及3936个50户以上自然村屯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贵港市平南县平南镇西村黄屋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立面、统一管理、统一投入、统一建设”要求进行规划建设,每户户型统一按别墅式规划设计,统一安装自来水到户,统一做好绿化、亮化、硬化,统一规划建设鸡舍、猪栏、沼气池及“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全屯布局整齐,环境优美。
  (二)我区农村环境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自治区有关部门介绍以及采访调研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区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来看,当前我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非常严峻。
  1.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较突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十分薄弱,我区饮用水水源划分仅开展到乡镇一级,农村饮用水水源多为分散式饮用水源,点多面广,对农村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点划分、认定及保护领域的工作开展甚少,难度较大。农村居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和村庄自来水普及率较低,农民饮水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率较低。我区农村大部分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偏远、贫困地区缺乏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大量生活污水、垃圾未经处理随意排放,一些村镇周边河流成为生活污水、垃圾的纳污场所,给农村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此外,“村收镇运县处理”垃圾处理模式在部分地区难以全面推广实施,一些县没有运行的垃圾卫生填埋场,通过乡镇收集的垃圾不能得到有效处置;一些偏远村庄通过垃圾转运车收集运行的费用高,“运一斤垃圾的费用可以买一斤青菜”;一些村屯由于道路交通不便,垃圾转运车动力不足,在山路或上坡路时难以正常运行,运输效率非常有限,部分村庄存在垃圾箱不能及时拉走的情况,长期放置后容易产生二次污染。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不高。零散养殖仍然是我区农村畜禽养殖的主要方式,由于零散养殖规模小而分散,禽畜粪便随意排放,一些养殖较多的村庄,污染物排放量大,圈舍布局不合理,严重影响村容村貌。
  4.农业面源污染范围扩大。随着我区农业生产规模的大幅度提高,作物秸秆、残留农膜、废弃秧盘及农药容器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大量增加,加之长期过量使用化学肥料、农药、农膜及污水灌溉,污染物在土壤中大量残留和流失,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问题开始显露。
  5.工矿污染及历史遗留污染问题亟待解决。农村地区工业企业布局分散、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企业点多面广,治理和监管难度大,小造纸、小制革、小冶金等企业违法排污造成农村环境污染较严重。一些没有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遗留的环境问题,直接危害到当地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部分矿区周边农田耕地受重金属污染,威胁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当前我区农村环境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农村环境保护点多面广、基础设施薄弱、污染防治难度大等客观原因,也有环保意识淡薄、认识水平不高、管理不到位等主观原因;既有长期以来历史积累下来的原因,也有新形势发展出现新的问题的原因。一是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和法律法规缺失。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适应农村环保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现行环保法律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和限期治理制度在农村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中难以有效推行。二是农村环保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薄弱。各级政府提供农村环保公共服务能力有限,农村环保资金投入较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村庄缺乏必要的环保设施。在农村环保管理方面,县级以下政府基本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农村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三是农村环保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环保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较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农村环保方面的作用未充分发挥,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长效模式还没有形成。有关部门在农村环保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高,规划执行力度有待加大。四是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粗放。我区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总体上还比较粗放,农业生产科技水平相对落后,不合理使用农用化学品的现象较为普遍,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不高,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环境污染。五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科技支撑能力不足。农村基层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在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环境成效监测和评估、设施后期运行维护等方面技术力量匮乏。一些村屯采用的污染治理技术和模式运行成本高,不符合当地实际、不能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六是农民环境保护意识不高。我区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环境意识不高,环境保护知识缺乏,加上农民生活水平还比较低,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难以兼顾。
  (三)建议和意见
  针对我区农村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建议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要全力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清洁水源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科学划定和调整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组织环保、卫生、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摸清基本情况,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加强分散供水水源周边环境保护。
  2.要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落实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加强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有关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组织研发和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实用技术,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3.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4.要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废弃工矿原址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管,重点防范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积极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尽量减少农药、化肥施用,严格控制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5.要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矿污染。狠抓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减排,优化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和村镇建设规划;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污染由城市转向农村;加大矿山环境恢复和治理力度,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
  同时,建议从以下6个方面采取措施,提高我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
  1.完善农村环保法规体系。自治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区农村环境保护状况,针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制定配套规章、文件。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修改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地方性法规时,强化各级政府在农村环境监管方面的职责,增加有关农村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生态保护、以及污染严重、亟待治理领域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强化农村环保工作的执法检查监督。
  2.加大农村环保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扩大连片整治范围;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及财力状况,建立稳定的农村环保资金渠道;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实施,增加在农村环保领域投入,尽快改变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现状。建议自治区各级人大在审查政府预、决算时,关注农村环保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
  3.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加强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自治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及时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环保、住建、农业等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率,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城乡规划管理,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与诉求,优化村屯空间布局,增强村庄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考虑农村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规划执行,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区域生态效率最大化。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推动环保机构向县以下延伸,逐步建立覆盖农村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积极探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我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组织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管理;积极探索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长效模式,明确设施运行维护的管理主体、资金来源,管护人员和相关制度要求,推进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市场化、社会化,因地制宜建立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模式。
  4.推广清洁生产带动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推广生态循环农业、绿色植保、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较为成熟的农业清洁技术及模式;依托农村生态资源优势,利用农村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乡村生态休闲旅游业;培育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推广龙头企业有偿回收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模式,带动和引导地方优势产业往清洁、安全、优质、高效方向发展。鼓励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加大农村地区资源开发监管力度,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5.大力研发推广符合农村实际的环保技术和装备。积极推动农村环保科技创新,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一批符合农村实际、具有可推广性的实用技术和整治模式。建立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发布制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通过试点示范、教育培训等方式,促进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应用。加快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服务体系,及时解决技术推广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加大农村环境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选择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提高农业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开展有机农产品生产等,使农村环保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

编辑:陈鑫强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