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十二届第十二号 >文章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9月28日 09:10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4年9月23日至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南宁举行第十二次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副主任杨道喜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刘新文、莫永清、覃瑞祥、荣仕星、王跃飞,秘书长高枫及委员共59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区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南宁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南宁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的审议报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3、8、9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5、6、12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2014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审议上述报告和法规案,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7件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在25日下午举行的闭幕会上,会议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全区各级人大要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陈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浦、林金文、林秋慧、戴红兵、兰海宁、林玉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副检察长刘继胜,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编辑:覃斌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