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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9月28日 09:14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
(2014年9月25日)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已经全部进行完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按照建设旅游强区的目标,我区积极发展旅游产业,各项旅游经济指标连创新高,旅游业进入了黄金发展期,已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支柱之一。大家也指出,我区旅游业发展极不平衡,大旅游圈尚未形成,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龙头带动作用发挥不够;环境压力加大,旅游生态资源保护力度有待加强;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影响和制约旅游业发展的瓶颈有待突破;筹资渠道不够顺畅,社会投融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旅游人才匮乏,推动旅游业跨越发展缺乏足够的智力保障等。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对全区旅游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拓宽旅游业投融资渠道,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旅游人才队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两院”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直接关系着公平正义能否实现,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全区“两院”各项工作基本步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大家也指出,“两院”对规范司法行为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要提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司法能力水平和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基层“两院”司法条件有待改善,司法机关工作衔接还需要加强。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司法队伍,完善制度、强化保障以及加强监督。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在审议各项报告中,与会人员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对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具有积极作用。自治区“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会议审议了自治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和南宁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通过了自治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条例细化了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责任,规范了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强化了旅馆业的监督管理,明确将特种行业经营者违法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这些措施维护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政府部门的执法行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条例的实施,填补了我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立法空白。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和实施,预防、控制、消除和惩治特种行业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3、8、9号议案,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第5、6、12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2014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情况的报告(书面),有关部门会后要按照审议情况抓好落实。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接下来,我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9月5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揭示了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人民掌握自身命运、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阐明了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方向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对于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地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作出新贡献。
 
  第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人大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学习贯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讲话精神实质。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近代以来,为寻找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模式,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清末新政等都没有取得成功。辛亥革命之后,君主立宪制、帝制复辟、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中国都经历过、尝试过,但都没有找到正确答案。直到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后,带领人民奋斗实践,才最终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这样的政治制度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回顾我国政治制度演化发展的进程,使我们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否民主有效的“八个能否”的理解,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作用,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没有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就可能群龙无首、一盘散沙;不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可能党争纷沓、相互倾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必须”和“六个切实防止”的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三是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作重点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强调要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以及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等5个环节,着重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要按照这“五个环节”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大力推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工作,不断增加和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二,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落实到我区人大各项工作中。作为地方人大机关,我们要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高度,从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开展工作,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切实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经过长期努力,从国家到自治区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区现行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200多件,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我区某些方面的立法工作也明显滞后。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形势发展、顺应群众期盼,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结合起来,把党委的主张和对改革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社会行为规范和全区人民的共同行动。在法规立改废的过程中,要着眼于提高立法质量,突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确保我区发展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二是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法规实施工作。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各级执法机关要担负起法律法规实施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法规的特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惩司法腐败,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推进公正司法,让老百姓在每个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
 
  三是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加强党纪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机关内部的纪律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权力的渠道,健全申诉控告检举机制,加强检察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切实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植根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呈现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的根本所在。我区10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都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更好地架起联系群众的桥梁,反映民声、倾听民意、集中民智,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第三,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为适应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7月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4个文件法规,对全区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8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相关文件上作出“广西加强人大工作的经验值得重视”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对我区人大工作的亲切关怀和鼓励,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张德江委员长重要批示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提高履职水平。
 
  常委会会议是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方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正在研究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从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一是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好议题,主任会议、秘书长会议、各专工委会议,要按照各自职责,层层把关,确保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的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围绕议题认真进行调研,精心准备审议发言。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做好会前的各种基础性工作,提高常委会会议文件材料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提高会中审议质量。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执行常委会会议请假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加强履职情况考核。建立出席常委会会议情况通报制度。建立重点发言人制度,充分发挥分组会议召集人作用,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确保议深议透。三是抓好会后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及时拿出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修改完善后的有关法规案等会议文件,健全督办机制,规范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现在,我宣布,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编辑:覃斌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