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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广西环保世纪行
宣传活动情况的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09月29日 15:11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4年9月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计划,2014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继续围绕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广西”为主题,重点宣传规范矿山开发、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宣传、监督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宣传活动的基本情况
 
  6月13日,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正式启动。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各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人大环资委牵头组成了2014年广西环保世纪行记者采访团,于6月16日至20日,分赴梧州、贵港、百色等市,深入矿山企业、再生工业园区等,开展集中采访报道活动。新华社、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以及自治区和中央驻桂主要新闻媒体的27名记者,围绕我区各地矿山开发的基本情况,各地在矿山开发、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特色和亮点,各地保护矿山生态坏境存在的问题,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创建的情况及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经验,城市矿山、资源枯竭城市矿山环境治理的做法和经验等内容,进行了大量的采访报道。集中采访报道期间,共刊播各类新闻作品50余篇(件),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与重视。6月至8月,在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分别开设专栏,围绕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重点,面向社会征稿。同时,根据集体采访、社会征稿以及调研等方面反映的情况,组织专题报道,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披露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2014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还结合学习、宣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工作,在自治区国土厅、环保厅的配合下,开展了自治区环保条例修改工作专题调研,充分听取各地关于条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条例修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宣传活动特色明显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常委会副主任覃瑞祥担任组委会主任,多次听取活动准备情况的汇报,出席有关会议和启动仪式,并就活动主题、内容和方式等提出具体意见。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活动成功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自治区人大环资委负责活动方案的实施,协调关系,筹措经费,组织开展集体采访和调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向各市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发出通知,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工作;自治区发改委、国土厅、环保厅等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行动,提供采访参考材料;自治区广电局、各新闻媒体也对活动的宣传报道作出具体部署,对记者的采访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重点突出,贴近实际。召开组委会全体会议,就活动主题、宣传重点进行研究,讨论通过活动方案。从统筹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根据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矿产资源需求迅速增长,与资源勘察开发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利益分配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更加突出的实际,组委会以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为切入点,确定了今年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报道内容,着重突出通过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理念。
 
  三是加强培训,有的放矢。举办记者培训班,邀请国土和环保领域的专家介绍广西矿产资源开发现状、绿色和谐矿山建设情况、矿山开采类项目验收监测的环保问题、重金属污染应急监测案例等方面的内容,为记者团提供采访宣传的重点线索和选题,明确采访目标和采访重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提高宣传报道的力度和深度。
 
  四是丰富形式,推陈出新。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继续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开设专栏,同时增设广西人民广播电台专栏,面向社会征稿。加强与团区委的沟通联系,组织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学习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鼓励大学生志愿者结合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调研,撰写作品,积极投稿。邀请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30多名新闻、环保专业的大学生,参加活动启动仪式和培训班学习。
 
  五是深入基层,成果丰富。活动期间,自治区人大环资委的领导分别担任记者采访团各分团的团长,带领记者采访团奔赴各地调查采访。记者采访团在为期5天的集中采访中,冒着高温、暴雨等不良天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惧疲劳、连续作战。先后行程2000多公里,奔赴10多个采访点进行采访,完成并发表了众多极具影响的好作品,在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力。与往年相比,撰写新闻稿件的人员比重明显增加,稿件质量比往年也有明显提高。如法制日报7月3日第7版人大立法栏目中登载的《广西环保世纪行关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部门磨合尚存难题》,中新网广西新闻6月30日登载的《广西百色:矿山企业依法履责还绿色和谐环境于民》、7月14日登载的《广西建设绿色矿山亟需“一视同仁”》,广西日报6月19日登载的《“城市矿山”的绿色开发之路》,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播发的《昔日废弃矿山变成花果山——平果县打造经济型绿色矿山》,广西电视台6月23日在广西新闻栏目播发的《梧州:“城市矿山”挖出绿色循环经济》等等,这些新闻作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努力挖掘深层次的问题,力求在力度、广度、深度上有所突破,许多报道写得既生动感人,又富有警示意义。各新闻媒体也开设了专栏或在显要位置、黄金时段刊登或播出这些报道,同时打出广西环保世纪行的标志,做到了报纸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
 
  六是统筹兼顾,调研立法。以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为切入点,结合新修订的环保法宣传和自治区环保条例修改工作,开展立法调研。先后在梧州、贵港、百色市召开3个座谈会,听取市县环保、国土、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等政府部门负责人、基层执法人员、人大代表等关于环保条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采访调研过程中,也注意听取、收集企业和基层群众对环境保护立法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归纳整理各方面建议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转给起草单位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我区矿山生态环境状况
 
  从采访调研的情况看,自治区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一是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监管。自治区各级政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区进行整合,推进矿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从2006年开展整合工作以来,全区共完成354个矿山的整合工作,减少1800多个采矿权。各设区市在加强矿山项目审批监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等方面,也积极作为,依法行政,取得较好的成效。百色市在2011年成立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审查、评估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报告表,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不予发证,从项目建设的源头上强化污染防控和生态修复、保护措施。贵港市多次组织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对龙头山金矿区的非法采矿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取缔在龙头山矿区非法采矿点10多个。梧州市2011年以来,组织国土等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稀土专项行动,查处非法采矿导致的严重破坏环境行为,捣毁了一批非法违法生产采矿加工窝点。
 
  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治理。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备案制度,要求采矿权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同时,同步开展矿山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自2010年起,根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要求,先后投入525万元用于土地复垦绿化。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截至2013年,全区共投入8.4亿多元,对合山、南丹大厂等矿山实施了76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治理项目34个,完成治理面积1300多公顷。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收缴工作。截至2013年12月,全区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达7.08亿元,使在建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资金得到有效保障。贵港市从2010年1月起,全市所有的矿山企业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截止2013年12月,该市矿山已上缴保证金2912万元。
 
  三是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2013年11月编制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规划》,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并对自治区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进行统筹安排和部署。截至2013年底,我区已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4批共19座矿山。这次调研采访所到的6处绿色矿山坚持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并重,将矿区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建设纳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全过程,绿化美化矿区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双赢。中铝广西分公司平果铝土矿在生产过程中,依据采空区的地形地貌、土壤情况,按照“宜种宜养宜游”原则进行规划,将石崖区规划成特色地质公园、边坡区规划成种植养殖园区、回填复垦区规划成生态农业园区。该公司“中铝(平果)采矿复垦区生态示范园”,分别建有蔬菜园、果园、竹园、养殖园、中心景区等功能区,环境优美,极具特色,为矿山建设和经营提供了示范和借鉴。
 
  四是积极开展“城市矿山”建设。“城市矿山”从金属资源回收循环利用出发,把城市当成一座座储有优良矿产资源的矿山加以开发,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寻求矿物资源指出了一条新路。梧州市近年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主动建设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打造万亩“城市矿山”。2011年10月,经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批复确定,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成为第二批15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之一。该园区规划面积10000亩,列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扶持项目共有32个,分新增加工处理能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回收体系三大类,总投资74.02亿元,至2014年5月,累计完成投资44.62亿元。目前,已形成超过170万吨/年的再生资源规模化加工处理能力;年产30万吨再生铜冶炼,10万吨阴极铜电解能力、3万吨铜管铜棒的生产能力。据介绍,该园区建成后可容纳拆解加工企业80家以上,精、深加工企业20—30家,回收入园的再生资源将有300万吨,经过加工成为再生铜、再生铝,相当于可节省原生矿上千万吨,将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有效减少环境污染。
 
  四、分析问题、提出对策,针对我区矿山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建议
 
   在采访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我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矿山环境保护监管不够协调。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涉及环保、国土、安监、水利、林业等部门,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矿山生态环境监管在一些地方出现缺位的现象,在另一些地方又存在交叉和重叠。二是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突出。矿产资源开发导致植被、景观、土地、水体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三废”达标排放率较低,选矿废水、尾矿、废石等矿山排泄物对水土环境污染较严重。一些矿山企业将大量弃石在矿山原地堆放,破坏矿山地质环境,占用土地;一些矿山开采严重破坏植被和山坡土地,引发地面沉陷、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一些矿山开采造成地下水下降,影响矿区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三是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滞后。一些尾矿库、险库未按要求治理或治理后不符合环保要求;一些非法矿山关闭后,没有恢复矿点原貌,没有重新种植树木恢复植被;一些矿山企业土地复垦方案批复后业主不及时缴纳土地复垦费,土地复垦推进较困难,复垦率不高。
 
  加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对于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用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进我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针对这次调研采访中了解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自治区各级政府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协调政策,完善制度,提高效率,既要监督企业落实责任,也要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要按照控制和减少行政许可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具有重复性内容的“方案体系”作必要的清理与归并,科学划分、明确界定相关部门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要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尽快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
 
  二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恢复治理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企业责任机制,促使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和措施,努力做到“边开发边治理”,将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控制在最小范围。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业务管理流程(如发放采矿证、开工许可、环评验收等)中,将企业是否编制恢复治理方案、恢复治理方案是否审批、是否设立了保证金账户、保证金申请与使用渠道是否及时通畅有效等作为重要条件和节点进行监督管理。要加强保证金项目的验收工作,促使企业及时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是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测,为有关单位购置、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同时,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和生产过程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着重关注重金属对土壤和水造成污染的防治问题。环保、国土等部门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小型矿山企业和冶炼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开采、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避免和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是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科学开发和循环利用。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根据我区矿产资源禀赋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做好重点领域先进技术推广工作,指导督促矿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加快矿山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自治区绿色和谐矿山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抓好规划实施,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在资源配置和矿业用地等方面对绿色矿山企业实行政策倾斜,确保各项目标实现。提高“城市矿山”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城市矿产”开发水平和质量,通过回收利用废旧产品中的有用物质,获得与开采原生矿相同的资源,变废为宝,化害为利,节省能源消耗,减轻环境压力。
 
  2014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成功开展,推动了我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活动组织还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采访线索的收集不够充分,记者团发现问题、曝光批评问题较少,开展跟踪监督采访的力度不够深入等。在今后的活动中,我们要特别注意提前收集新闻线索,加大跟踪监督力度,进一步组织好这项活动,努力增强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实效。
 
 
 
 

编辑:覃斌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