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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主导作用 科学开展立法工作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1月29日 10:11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着力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积极开展法规立项论证,精心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科学确定提请审议时间,做好立法规划、计划的督促落实等工作,立法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据了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与法规案起草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法规案起草进展以及起草中的重大问题和意见,督促和推动起草单位按时提请审议。对审议中遇到的分歧意见较大、影响立法进度的难点问题,加大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力度,确保制度设计科学,法规出台及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根据法规案的成熟程度和立法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科学合理地安排法规案的审议次数和审议时间,切实增强了立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通过搭建科学立法新平台,首次与区内4所院校组建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聘请60名专家学者为立法专家顾问,制定有关工作规则,为高校和专家学者全方位参与地方立法、发挥其智力支撑作用创造条件。
  首次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草案有关收费项目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公民有序参与立法表达利益诉求开拓新的渠道。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法规案审议,以及通过采取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形式向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征求对法规案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征求4650多人次的意见,研究吸纳建议520多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法规起草、调研、论证620多人次。

(赵思华)
 

编辑:赵思华  审核: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