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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重大决策部署 发挥人大监督效力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1月29日 11:57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将根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适应新常态,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重点围绕依法行政、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编制“十三五”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等开展监督。
 将重点安排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兴边富民行动实施、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决算、审计工作报告,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开展森林法和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执法检查。就修订后的预算法的实施进行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推动该法在我区的顺利施行。开展编制“十三五”规划、全区进城务工人员有关情况、生态经济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台资企业发展等情况的专题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全部纳入审查范围,健全人大与政府备案审查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
  将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针对特定问题,通过开展专题询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跟踪督办等方式进行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监督的内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开展调研,找准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升监督工作水平并将委托市县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拓宽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跟踪检查去年听取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或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推动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改进。

(赵思华)

编辑:赵思华  审核: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