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 维护民生民利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1月29日 16:22
1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获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强化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与期待,把群众满意作为司法工作的最高标准,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妥善审理民生案件。把握民生案件的特点规律,完善优先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的“绿色通道”,依法公正审理涉及农村土地、婚姻家庭、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污染、住房买卖等民生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狠抓执行案件质量与效率,加大工作力度,全年共执结案件50488件、金额166.46亿元。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利用各种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采取限制高消费、出入境、贷款、置产、投资、招投标等信用惩戒措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让“老赖”无处可逃。
努力化解涉诉信访。抓好源头治理,切实提高一、二审案件质量和初信初访化解率,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完善申请再审和申诉立案受理制度,推行诉访分离,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开展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加强判后回访、领导包案、法官带案下访,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
丰富便民利民措施。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推广诉讼引导、预约立案、电子送达、远程视频开庭、电子签章等,方便群众诉讼。基层法院根据点多面广、山高路远实际,因地制宜把法庭开到社区、村屯、渔场,发放法官联系卡,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减少群众诉累。
(李欣颖)
编辑:李欣颖 审核: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