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检察工作促发展保民生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1月29日 17:07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29日,记者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紧紧围绕发展中心,服务改革大局,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制定了《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措施,深入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等地区提供法律服务。把握好司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正确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改革探索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营造保护创新、宽容失误的改革氛围,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与有关部门建立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协作机制,加大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力度;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惩处了一批“小官大贪”。加强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推动农民工遭遇的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等问题的解决。
为“美丽广西”建设提供司法保护。加大对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环节犯罪的惩治力。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方式,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履行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监管职责。
(覃斌)
编辑:覃斌 审核: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