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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职责 确保社会安定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1月29日 17:39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29日,记者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确保社会安定边疆安全。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打击煽动分裂国家、帮助境外刺探情报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主动与公安、边防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依法严惩偷越国(边)境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犯罪和“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突出打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

  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统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依法对169名初犯、偶犯、过失犯等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通过刑事和解方式对611件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对1949件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帮助、劝导当事人消除疑惑、服法息诉。

  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把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作为根本任务,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司法办案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对策建议,提高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推动了有关组织为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提供帮教、心理矫治和劳动技能培训,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加强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实行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开展“关爱未来·法治护航”系列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妇联、团委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覃斌)

  

编辑:覃斌  审核: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