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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1月27日 11:32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5年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于娃宪为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柳德为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
  尚文娟(女)为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
  李宁波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决定免去
  蒋明红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任命
  陈礼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孙宝林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朱敏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杨斌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批准
  罗绍华辞去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兰志才辞去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叶建辉辞去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兰志才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袁世容、苏金基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陶建旺、方雷、林俊杰、唐晓文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铁、张婷、唐煦贵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桂华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辉、张强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强安铭的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谢欣哲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