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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水法和自治区
实施水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1月27日 15:02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5月下旬,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处理,在征求我委意见后,于11月下旬形成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2月16日,我委召开全体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审议中,我委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常委会审议意见是非常重视的,对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五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了研究处理,提出的下一步工作措施切实可行,突出解决的重点,符合我区的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按照提出的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以确保我区水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效实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15年1月23日

 

编辑:谢欣哲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