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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主动适应形势 坚持法治引领 为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4月01日 10:10      来源:科技日报

主动适应形势 坚持法治引领 为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4年10月,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右二)

深入全区19个监狱和派驻监狱检察室,逐一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开展调研督查,

依法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行为,维护司法公正。

 

  核心提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齐头并进,离不开政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国政法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广西检察机关如何按照“四个全面”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维护广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带着这些问题,全国两会召开前夕,科技日报记者走进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主动适应新形势

为广西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国政法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也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2014年,广西检察工作突出亮点有哪些?新形势下,广西检察工作有何思路?

 

 

  2014年,广西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37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中,广西检察机关排名全国前5位的有8项、前10位的有16项,分别占通报项目的21.6%和43.2%,比2013年分别上升2.6和5.2个百分点。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数同比上升4.1%。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玉林市人民检察院的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评为“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十佳年度报告”,其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年度报告总评分居全国第1名;17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果获国家级奖励,4项工作做法被作为经验向全国检察机关推介。12个派驻监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连续19年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创新建设综合检务接待中心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群众工作新模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广西经验”向全国推广;42个接待室(窗口)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60多个集体、30多名个人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荣获第一批先进典型后,又有11个市级检察院、35个基层检察院成为当地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标杆单位。在自治区直属机关绩效考评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社会公众评议得分连年上升。

 

  检察机关作为从事司法活动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新形势下,政法机关任务更重,人民群众要求更高。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政法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对做好今年的政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全国检察长会议专门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并就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作出了安排。广西检察机关将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司法规范,提升监督能力,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发展呈现新趋势、人民群众有了新要求,统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离不开政法机关的保驾护航和坚强支撑。在新的形势下,广西检察机关将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美丽广西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不断提升严格规范文明公正司法水平,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依法惩治犯罪和化解矛盾

维护边疆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当前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开放大局的重要任务。对于广西检察机关来说,如何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依法惩治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检察工作的基本任务。广西是边疆民族地区和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桥头堡,维护边疆安全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广西检察机关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认真履职尽责,依法惩治犯罪和化解矛盾,维护边疆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的犯罪。加强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武警边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窃密斗争,深入开展严打暴力恐怖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活动,依法从快打击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坚决切断“三股势力”借道广西边境内潜外逃通道,努力铲除滋生暴恐犯罪的土壤。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反邪教等专项斗争,深化去“极端化”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对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坚持维稳与维权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的同时,对过失犯罪、轻微犯罪,要综合评价犯罪情节,依法从宽处理并积极运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方式办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总结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经验,完善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积极参与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加大对“一站式”服务群众工作模式的“广西经验”的总结推广力度,加快推进网上信访系统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现广西三级院与高检院视频接访系统互联互通,着力解决好群众控告难、申诉难问题。深入开展依法逐级走访,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积极探索律师代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申诉制度。

 

  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立足检察职能,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参与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扶教育、心理疏导,深入开展“关爱未来·法治护航”系列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积极参与“清网行动”,坚决打击各种敌对势力在网上勾结串联、煽动滋事活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诈骗、赌博、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净化网络空间。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如何继续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

 

  查办职务犯罪是惩治腐败的直接手段。广西检察机关将认真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同时,将不断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追逃追赃工作。

 

  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加大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部门和岗位的案件,严肃查办国企改革、工程建设、土地整理、矿产资源开发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职务犯罪。围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严肃查处科研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确保科研资金发挥应有作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注重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坚决依法查处贿选、破坏选举等案件。严肃查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围猎”、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加强防逃追逃追赃工作,严格执行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备案报告制度,完善与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协作配合机制,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没收犯罪所得。

 

  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职务犯罪举报人保护、奖励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规范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等机制,防止有案不查、选择性办案。坚决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坚决杜绝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行为,严防办案安全事故发生。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既要依法打击犯罪,又要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协查工作机制,重视使用侦查信息平台和先进侦查装备。落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通过的关于在查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坚持依法办案、分工履职,严格规范使用办案手段和借用办案人员程序。

 

  积极开展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抓好预防调查和咨询、预防建议、专题报告、年度报告等工作,促进完善防控廉政风险等制度。组织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惠民扶贫政策落实”以及司法、金融等领域专项预防。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用范围,积极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行政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准入等方面的作用。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继续推进广西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联播网建设,创建预防文化阵地,推动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促进公正司法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重大职责使命。作为检察机关,如何加强和规范检察监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好地履行职能?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崇高价值。作为检察机关,必须自觉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才能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在新形势下,广西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修改后三大诉讼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促进公正司法。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面正确贯彻修改后刑诉法,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推进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办理程序改革,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假错案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与侦查机关的案件信息通报、监督中调查核实、受理群众投诉等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标准,规范退回补充侦查程序,完善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完善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上下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加大对判处缓刑和免刑、二审书面审理、法院自行启动再审后改变原审判决等案件的监督力度。

 

  大力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做好将监所检察机构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机构的有关工作。以全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下半年分别听取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契机,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及有关监管活动的监督,重点做好刑罚交付和变更执行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监督工作。推进与刑罚执行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共建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继续整治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或花钱赎身问题。持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对遗留的久押不决案件逐案研究、督促纠正,同时完善分级负责的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工作机制。强化被刑事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尤其要依法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犯罪。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强化规范化等级动态管理,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推动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民诉法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解决好监督不到位、不规范、监督质量不高、服判息诉难度大等突出问题。完善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认真实行受理、办理、管理相分离和监督案件、复查案件相分离制度。开展查办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打击小额投资贷款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等虚假诉讼行为。把握好监督边界,依法规范再审检察建议的决定程序,坚决防止监督权不当使用。加大对下指导力度,激活基层民行检察能量,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加强调解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改变基层民行检察工作薄弱局面。

 

  积极探索对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西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和高检院将要出台的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规则,准确把握对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和手段,充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

提升司法公信力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对于广西的检察机关来说,应该怎样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司法体制改革是这场革命的“重头戏”。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和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今年是检察改革全面实施的一年,任务非常繁重。广西检察机关将坚持用中央精神和高检院、自治区党委部署统一思想和行动,以攻坚克难的决心、抓铁有痕的力度,坚定不移把改革推向前进。

 

  进一步加强对改革的统筹协调。自治区检察院将认真研究谋划如何推进今年各项改革任务,对一些重点改革任务,及时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并注重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深入研究各项改革任务的关联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组织开展调研论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细化落实具体改革措施,最大限度地争取理解支持,形成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尤其对一些涉及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精心做好动员培训工作,加强对改革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凝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加大督察力度。对已经部署的改革任务,要及时跟踪、及时检查、及时评估、及时完善。

 

  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下半年广西将作为第三批试点省份启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试点。这几项改革将采取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模式。

 

  狠抓已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积极做好建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试点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着手开展调研论证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对改革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和研判,为上级机关决策提供依据。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的改革配套文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具体实施办法,围绕入口和出口不畅、程序空转、终而不结等难点问题,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继续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加快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升级改造和拓展应用,大力推进综合检务接待中心和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

 

坚持从严治检

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队伍是事业之本。建设法治中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广西检察机关如何大力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

 

  队伍建设事关全局,检察事业任重道远。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检察机关担负的历史责任,检察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需要每一个检察干警去实现、去担当、去维护。广西检察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贯彻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突出抓好忠诚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员轮训工作,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检委会集体学习等各项学习制度,不断打牢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自觉按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政治规矩办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培育,自觉把司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司法的法治精神统一起来,强化检察职业精神、职业信仰、职业素质培育,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守职业良知,弘扬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精神。

 

  大力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大力加强广西各级检察院党组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组会和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等制度建设。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加强对班子成员的考察,选好配强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和改进干部效能考核,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素能培训,健全落实领导干部政治学习、理论研讨、工作务虚等制度,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针对性强的领导素能培训。组织安排好市分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组织领导、决策指挥、社会管理和舆情应对等领导素能。加强监督管理,把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

 

  大力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以一线办案骨干为重点,认真抓好专项业务培训。积极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加强培训精品课程建设。不断深化检校合作,借助高校资源,定制检察工作急需的培训项目。推动培训资源共享和地区间培训合作,加强巡回培训工作,强化对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检察骨干和年轻检察人员的培训帮扶。推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认真组织好各种岗位练兵活动,采取业务竞赛、业务评比、实训操作、现场观摩等方式为市分院、基层院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促进检察人员在岗学习、在岗锻炼,不断提高业务实战能力和水平。优化检察人才队伍专业结构,推动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精良的广西检察人才队伍。

 

  持续推进司法作风建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抓手,把警示教育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狠抓纪律禁令执行,加强检务督察工作。

 

(江东洲)

编辑:谢欣哲  审核:林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