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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
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4年12月03日 09:54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5月28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处理,8月29日委托自治区民委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征求意见稿)送我委征求意见。9月2日我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后,于9月5日向自治区民委反馈修改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我委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11月13日,我委召开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我委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常委会审议意见是重视的,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针对我区全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这些措施具体全面、切实可行,希望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下一步工作中逐一加以落实。同意该报告。

 

  附:关于《自治区民委关于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

    法整改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复函

 


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   

  2014年11月20日     

 

编辑:谢欣哲  审核:林青松